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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报》2014,(13):15-16
各区、县房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加快和规范本市直管公产住房(以下简称直管公房)出售工作,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津政办发[2014]55号)及本市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公有住房出售政策进一步明确如下:一、调整直管公房使用权转让政策2014年7月1日起,经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认定,可售直管公房转让使用权时,由受让人在购买该房屋使用权时购买房屋产权。不可售的直管公房仍可按照原规定进行使用权转让。按照《关于加大公有住房出售力度的通知》规定,凡成套公有住房,除历史风貌建筑,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及大专院校院内与办公、科研和教学用房不可分剖的住房,危房,政府代管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不宜出售的住房外,均可出售房屋产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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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8,(33):27-31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登记簿管理,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保护房屋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部颁布的《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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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8):43-47
【正】京建法[2012]17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局,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各有关单位:为保护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房屋预售和登记面积测算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技术规定,现将规范房屋面积测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B11/T661—2009)对房屋建筑面积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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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5)
<正>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东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市长袁宝成东莞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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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4月13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文新2015年4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城市轨道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轨道交通建设,是指本市区域内由市人民政府主导建设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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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政报》2014,(20):2-6
《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2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黄兴国2014年9月30日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烟花爆竹。第三条本市对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实行严格管理、严格限制、综合治理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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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13-18
政府令第216号《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2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卢子跃2015年1月15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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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22):4-7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199号《宁波市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奇2012年11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构设置,加强编制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置、职责配置、编制核定以及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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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1)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85号《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己经2014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和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4年11月2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招牌设置,美化城市环境,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招牌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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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14)
<正>(2014年6月17日)沪府办发〔2014〕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订的《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管线检查井盖管理和应急处置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管线检查井盖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试行办法所称管线检查井盖,是指雨污水管道、自来水、燃气、电力、信息通信等各类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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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16)
<正>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4号《贵阳市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7月30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市长刘文新2015年8月13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个人建房规划管理,规范城乡个人住宅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乡规划区范围内,城乡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等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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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3,(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重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网拆迁管理暂行力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管网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