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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共识,也是实现公民行政知情权的必然要求,更是建立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保障,其实现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标志。政府信息公开体现法律公平公正的价值品质,人民主权原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政基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制度方面完善都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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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走向透明政府的重要特征,是法治社会和民主政治的标志,对规范政府行为、维护公民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以及社会的稳定和谐都有着积极重要的意义.文章阐述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意义和发展现状,分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关政策建议,为构建透明政府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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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出台。是我国民主法治进程中一件具有深远意义的大事。它标志着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中国的法制土壤上第一次落地生根。
刚刚诞生便通过“汶川大地震”考核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社会公众对政府的透明度有了更高的期待。然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现状表明,条例的公布只是一个起点,如果没有公民社会——包括个人.NGO和媒体的积极参与,政府公开信息制度难免停留在纸面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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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政治民主和法制健全条件下的产物。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是指政府基于公共利益将其掌握的公共信息依法定条件、程序、方式、时间通过适当的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以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得、使用公开信息的制度模式。民主政治要求集中多数人的判断.这就要求公众了解政府的有关信息.并以法律制度保证。一方面用法律规定公众的“知情权”(或称“了解权”),扩大了公众的基本权利范围,给个人带来利益;另一方面公众通过行使该权利,参与国家政治并监督国家政治,有助于消除国家机关的腐败,保证民主政治的实现和发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既是公众的要求,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政府信息公开在这种依法而治的模式下,法律的权威得以树立、法治的价值得以张扬、信息资源得以充分利用、效率得以提高,最终会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公共福利。各国信息公开立法的目的和具体制度多有不同.但客观结果是规定公众知情权和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公开信息的义务及说明责任,最终目的是使政府活动透明度加大,扩大了公众对国家政治的参与,最终促进和保障政治民主,有助于消除政府腐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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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财政”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通过构建公开、民主、监督、考评的政府理财行为规范,实现政府理财活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一种制度。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就是要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科学民主决策、财权监督、绩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依法理财运行机制、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实现法治财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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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信息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赢得人民群众支持具有重要意义。构建警务信息公开制度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界定警务信息公开的范围,而明确公开的内容的前提是明晰免予公开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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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政府信息公开 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行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制政府、阳光政府、透明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阐述了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贯彻落实该条例的重要意义;论述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对信息公开的主体、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监督机制和保障制度等进行了解读;指出要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应重视信息公开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注意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制定规范的突发性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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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化对我国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有重要意义。完善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过程,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针对我国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根据新颁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现实条件,努力在更新政治文化观念,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主动公开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好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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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透明是民主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当今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一个以生产、分配风险为核心的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面临诸多不稳定因素,各种公共安全事件频发。公共安全信息公开在公共安全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机制,我国公共安全信息公开步履蹒跚,构建完善的公共安全信息公开机制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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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政基础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政府信息公开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宪政基础奠定了该制度的价值取向,具有拘束、指引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及具体制度设置的功能。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应以促进信息流通共享、保障公民知情权、落实民主政治为目标,并且三者之间存在内在的有机联系,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制的建立起到了相应的价值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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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是信息时代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在现代社会,政府掌握了大量的信息资源,如何通过信息资源管理的有效利用并公开政府信息已经成为现代国家重视的问题。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涉及公民权利和政府权力之间的平衡,涉及传统观念和现代理念的冲突和选择,其对于实现阳光政府的意义也十分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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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后半期以来,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成为一种世界趋势。自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我国社会生活中透明、开放的气象日益展现,但离我们建设法治国家、打造阳光政府的目标要求尚有距离。本文试就如何有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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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执法数据公开是对行政公开制度的深化,既是民主政治理论进一步发展的产物,又是现代政府民主实践的必然结果。在克服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制度的潜在问题的基础上,应当加快完善行政信息公开的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制度的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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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反向诉讼制度对于保障个人隐私与商业秘密不受侵犯有重要意义,其举证责任的分担关乎诉讼进程与结果,体现现代法治社会的平等观,有利于兼顾诉讼效率和诉讼效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实体法的精神。政府信息公开反向诉讼应采取"原、被告共同负举证责任"的原则,借助其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从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角度深入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反向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具体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