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2.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城市房屋拆迁行为,配合宪法修正案和《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正式公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不仅是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简单修改,更是我国立法工作者和学者们对国家征收制度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同时也体现了立法理念和设计模式的嬗变:由"拆迁"到"征收",法规名称的变化背后,体现的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商业利益性的城市房屋拆迁划分的理念转变,同时在模式设计上,新条例更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控制、补偿机制以及救济制度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4.
国外行政征用制度对我国的启示--以城市房屋拆迁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用行为。借鉴国外的法律制度,我国行政征用制度应以列举或排除的方法,对公共利益作出科学的界定,实行公共利益原则与合理补偿原则有机结合;通过司法介入估价,实行政府回避制度,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房屋拆迁财产纠纷,使我国行政征用制度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5.
土地是人类的生存之本,对土地的权利是人权的应有之义。土地征收中对当事人土地权利的侵犯即构成对其人权的侵犯。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存在对于农民财产权、生存权以及其他人权保障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征收制度中相关范畴界定不清、监督不力、救济无力、征收权滥用等。笔者主张通过完善我国的土地产权制度、征收程序、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健全监督救济体制、建立和谐农村土地征收法律体系,完善与加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6.
7.
我国现在的城市扩展模式总体上仍是一种外延式扩展模式。这种城市扩展模式不仅导致我国出现过度"农地非农化"趋势,危及我国的耕地和粮食安全,而且还造成我国城市居住与就业空间不匹配,加剧了城市交通的拥挤程度,带来严重的城市环境问题,最终威胁到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是造成我国城市外延式扩展、无限蔓延的重要原因。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下,地方政府占据着农村土地开发的绝大部分收益,他们有强大的动力去扩大土地征收规模,扩展城市的边界。我国有必要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使地方政府与农户能够合理分享农村土地的开发收益,有效遏制地方政府圈占农村土地的动机,减弱城市无度蔓延的根本动力,从而优化城市扩展模式,建设紧凑型城市,促进我国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8.
因征收拆迁实施程序的复杂性以及启动条件的苛刻性,我国房屋拆迁逐渐形成了协议拆迁与征收拆迁并存的二元路径。协议拆迁过程中签订的"非征补协议"宜认定为行政协议。对协议拆迁过程中签订的"非征补协议"的司法审查,不应以违反征收程序而一概认定为违法,应坚持行政协议的双阶审查标准,对"非征补协议"的合法性及合约性进行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9.
在政府申请强制拆迁的情况下,法院如何保持居间裁判者的角色,既维护公共利益,又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01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开始施行。在拆迁问题中就裁判与执行的分离引入司法审查的“刹车机制”,也是司法改革的探索方向。 相似文献
10.
11.
12.
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政府职能错位问题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房屋拆迁是不可避免的,我国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职能的履行存在些许问题,本文对此进行研究,并尝试提出可行性的建议,以矫正政府职能的不当之处,保障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正确、有效开展,维护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13.
14.
张又文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6):95-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设的居住权制度丰富了物权的类型,妥善解决了社会群体多层次的居住需求,满足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我国的住房制度改革产生了深远影响。房屋不仅是所有权人的重要财产,也是居住权人的基本生活保障。面对首次正式进入我国民法领域的居住权制度,房屋征收中应当如何保障该项用益物权,成为当前司法实践面临的一项全新挑战。由于城市房屋征收所依据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较早,与新纳入法律的居住权制度尚未实现相互匹配,导致出现居住权人在征收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等问题。虽然《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居住权人参照用益物权获得相应征收补偿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仅依靠这一较为笼统的规定并不能完全满足行政实践的现实需要,国有房屋征收中居住权保护的制度构建亟须进一步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15.
16.
城市拆迁主要涉及三大问题:一是拆迁的合法性问题;二是补偿标准问题;三是救济渠道问题。
拆迁的合法性问题。拆迁从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国家征收行为,拆房只是手段,征地才是目的。拆迁包括性质不同的两个层面:一是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使用权,即公益性征收;二是为商业用途而取得私人土地使用权。 相似文献
17.
18.
19.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房屋拆迁也越来越频繁,因为拆迁而导致的利益纠纷也变成了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针对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责任缺失问题,我们应加强城市规划,完善城市拆迁的法律机制,制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完善与城市房屋拆迁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20.
今年年初,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条例》(草案)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条例》)。随后,《征收条例》(征求意见稿)出台,“拆迁”一词被取消,具体条款里代之以“搬迁”。意见稿中出现了房屋征收必须在7项“公共利益”下进行的说法,并提出了若干项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细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