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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4)
豫政办〔2005〕5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统计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全省GDP核算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五年一月十九日关于改进和加强全省GDP核算工作的意见为规范GDP核算方法,提高GDP核算数据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2号)要求,现就改进和加强我省GDP核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改进全省GDP核算工作1.规范GDP核算方法。根据国办发〔2004〕82号文件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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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4)
豫政〔2006〕8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全面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和《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豫政〔2005〕35号),提高我省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要尽快建立覆盖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各市、县(市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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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4,(2)
豫政办〔2 0 0 3〕 111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驻郑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二○○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驻郑省直单位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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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1)
豫政办〔2006〕75号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关于加强省直单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为了建立省直房屋维修保障机制,加强省直单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专项资金的管理,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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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21)
渝办发〔2007〕29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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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2008,(4)
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区直各委、办、厅、局: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152号)精神,切实加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单位用地调查、核查工作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工作落到实处,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单位用地调查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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