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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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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出公房居住权、承租权主张的概念及特征什么是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出公房居住权、承租权的主张?就是指人民法院审理具体离婚案件时,离婚当事人中的女方或者男方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将原共同居住公有房屋的居住权、承租权与离婚问题合并审理,变更为主张人享有的诉讼请求,审理离婚案件公房居住权、承租权的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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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的尝试有益的探索──谈离婚案件中对公房居住权、承租权的处理本刊记者戴建志当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人们就可以肯定地说,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中的公房居住权、承租权纠纷,要大胆地收案,慎重地审理。这无疑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发展趋势。我们说人民法院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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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公房承租权的范围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涉及公房承租权争议的,按规定可以并案处理。所谓公房,既包括房地产部门管理的直管公房,也包括各单位(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自管公房两种。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涉及为公房承租权发生争议需要合并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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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争执住房的矛盾很突出,主要表现在对城市公房居住权的争执上。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88年60起离婚案件的调查,其中争执住房的达32件,占53.3%,成为离婚案件争执的焦点之一。由于目前城市居民住房困难较大,当事人不肯放弃住房的要求,有关的法律对此又没有明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住房该不该管一直有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法院提出离婚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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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的公房承租权问题,是当前民事审判工作的一个难点。199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下称“解答”)缓解了实践中的燃眉之急,但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公房承租权应否并入离婚案件一起审理,其性质如何确定,怎样解决实践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为本文所要探析的内容。 一、公房承租权应否并入离婚案件一起审理 所谓公房承租权,是指当事人通过租赁、借用等形式取得对国家、集体房屋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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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注意公房的承租权孙明《人民司法》去年第九期刊登了无锡市中级法院民庭写的《离婚案件中公房居住权的处理》一文(下称《离文》),具体分析和介绍了处理离婚案中确认和调整公房居住权的方法和经验,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笔者不同意《离文》中“公房居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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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在现阶段和将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城镇居民的住房都比较紧张,且有私房的极少,绝大多数居民都是住的公房。这一现状,加大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居住公房当事人离婚后居住问题处理的难度。围绕离婚案件当事人公房居住的处理问题,各地法院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未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笔者曾代理过多起涉及公房居住问题的离婚案件,现谈谈对处理这一问题的看法。一、处理离婚案件中公房居住问题的二种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离婚案件中的公房居住问题人民法院不好处理,也不能处理。理由为:1、公房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和进一步深化,夫妻双方对原共同使用、承租的公房依据房改政策出资购买,使这些房屋的产权发生了转移,成了所谓的“房改房”。目前对离婚案件中“房改房”的处理尚无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实际操作中又不一致。为此,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其处理原则作一初步探讨。依法调解、平等协商、自愿处分的原则。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一条又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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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公房居住权的处理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法院一并审理的理由在离婚诉讼中,公房居住权的处理,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公房租赁关系的成立,是公房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变更,必须取得公房所有权人的同意,人民法院未经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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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接到一些读者来信,询问离婚案件中的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希望我们能给予解答。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的公房使用、承租一直是一个较难处理的问题,尤其现在一些公房的产权或“部分产权”出售后,如何处理更是棘手,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审判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解答如下:一、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答: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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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离婚案件中涉及公房使用权的处理高志勤,童道才人民法院在审理城镇公民离婚案件中除解决身份关系及其相联系的财产关系外,还经常涉及双方当事人争执公房使用权的问题。由于现有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因而给司法实践带来一个新的课题,本文试图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公房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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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和房屋管理部门在处理离婚当事人婚前婚后以一方名义承租的公有房屋案件中,常常遇到当事人拼力争房,要求租住一方婚前或婚后租得(分得)的公房,个别案件无法满足一方的要求,以至多年难以处理其离婚,至今还无处理此类问题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和房屋管理部门的仲裁处理带来了困难。笔者认为,婚姻当事人承租公房的使用物权,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承租公房或婚前一方承租公房婚姻关系较长,应为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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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现将审判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解答如下:一、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答: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自行协商不成,或者经当事人双方单位或有关部门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妥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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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信箱     
离婚时房改房如何分割房改房,即已售公房,是在原有住房基础上的政策性住房,如购房的是已婚职工,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对夫妻共同出资而取得部分产权的房屋,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有关解答,予以妥善处理。但分得房屋产权的一方,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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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后,许多大中小城市都陆续出现了单位售房的情况,由于公房的出售尚属首次,不可避免地出现许多纠纷,由于我国尚无公房出售的立法,便造成人民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受理难及审理难。有感于此,笔者拟对单位售房纠纷的几个问题谈点浅见。 一、单位售房纠纷的性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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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公房使用、承租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坚持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原则,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现将审判实践中提出的一些问题,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解答如下: 一、问: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人民法院可否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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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公房的使用权有哪些规定来信我和我丈夫分居多年,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我打算提出离婚。可我们的房子是结婚前他们单位分给他的,象我们这种情况,离婚后,我可否在此继续居住?读者冯某复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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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基本原则,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和掌握。特别是其中关于“调解无效”的规定,这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是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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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买公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的处理王元生,陈忠单位公有住宅补贴出售给职工,即私买公房,是全面改革我国现行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私买公房已成为寻常百姓家庭重要的财产组成部分。一旦夫妻分道扬镳、家庭解体时,在离婚案件共同财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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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离婚条件的思考王丽萍我国婚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就是说,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己破裂作为离婚条件的。但从审判实践来看,这一规定存在着许多问题。首先,“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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