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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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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要旨具有归纳、总结裁判规则的价值,是指导性案例具备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具有说服力的依托,展示了法官处理案件过程中衍生的裁判规则,因此示范了案件的指导性意义.裁判要旨是否存在,决定着指导性案例是否具有指导性.审判实践中,法官通过参照,并类型化比较适用指导性案例及其裁判要旨,向指导性案例学习裁判规则、裁判方法、司法理念、说理论证,达到同案同判.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3.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案例指导工作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进入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的阶段,在审判实践中对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后继发展,应充分发挥各类案例的功能作用,实现案例体系的合理化。案例指导在我国并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制定法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案例指导对我国法院及法官在理解适用法律、定分止争中所起的作用越发显著。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应当实现与法律适用统一的对接,从裁判过程的一般环节出发,解决当前法律适用中的裁判准则发现、裁判结论正当化、法官裁量权调控这三大机制缺失,为审判实践提供普遍性与特殊性、稳定性与适应性、确定性与灵活性、抽象性与具体性和谐统一的裁量指引。"类案不同判"的现象在我国时有发生,危害了法治的统一性和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统一法律适用,避免"类案不同判"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例时应当参照",但未规定具体的适用规则。人民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规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前提条件;二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具体内容;三是法院适用指导性案例的配套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应及时制定具体规则,明确案例的功能定位,积极能动地回应法官群体、社会公众对案例适用的制度需求;明确案例事实的"识别要件",通过"识别要件"的比对,判断案件事实的同一性,确保案例适用的实体公正,并最终实现司法机制和结构的合理化、有序化。  相似文献   

7.
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都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对保障法律统一适用,促进法律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指导性案例对弥补司法解释的缺陷的补充,司法解释对指导性案倒的促进和后盾作用,使得二者无论是在理论逻辑上,还是实践中都得以完美的契合在中国的法律制度中,共同推动法律统一使用的事业。  相似文献   

8.
案例指导制度确立近4年来,指导性案例的运行状况并不理想:不仅案例的适用率低,且大都是隐性适用.究其原因,与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机制、参照规则、公开载体、援引适用以及数量类型等存在密切关联.因此,有必要通过最高法院直接创制指导性案例,增强案例的权威性;通过赋予法官对案例的注意、报告和说明等义务,强化案例的外在拘束力;通过鼓励当事人主动援引案例,明确法官参照裁判要点,并建立案例数据库、完善检索途径、强化案例工作的激励保障,推动指导性案例取得实效.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中的类案检索及其推送技术、大数据挖掘技术、类比推理系统、法律解释程序等在判断是否应当援引指导性案例中存在巨大优势,可有效缓解援引指导性案例难的困境。指导性案例中丰富的案例数量基础以及存在相似性比对的核心区域、可供建模的类比推理程式、多种具体的法律解释方法,为人工智能应用于援引指导性案例提供了可行性。但是人工智能作为裁判领域中的辅助技术,在运用人工智能援引指导性案例时,还需要法官对案件作定性分析;增加指导性案例的数量;深化人工智能"深度学习"研究以及加强人工智能与法律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等。  相似文献   

10.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及解决:建立行政判例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基于行政诉讼的特性,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有自己的基本要求。我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存在诸多缺陷,但其致命性缺陷是法官在审理行政案件时仅仅是套用法律而没有法律创制权。解决在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过程中的问题,应当赋予法官法律创制权,建立行政判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类比推理是一种法官经常使用的法律方法,它强调类似的案件要得到类似的判决,对于实现民主和法治具有重大的价值,对于解决疑难案件和初现案件也颇有助益。由于人们疏忽了类比推理的内在成因,导致了对这种方法的不适当使用或滥用。类比推理在民法法系国家表现为依据规则的类推适用,而在英美法系国家则与遵循先例原则联系在一起。类比推理的实践操作一直是困扰法律人的难题,只有深层剖析判例所包含的案件事实与判决理由的双重结构、相似点与不同点的区分技术以及判断重要程度的方法,才能彻底破解这一难题。这一方法上的突破同样也可以为中国指导性案例制度所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三批指导性案例只有在实践中被法官援引裁判,才能从根本上激活这一制度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12.
因成文法的滞后性、抽象性、原则性等问题,当前司法裁判中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得出不同的裁判结果,有可能加剧社会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仰危机,而指导性案例能弥补成文法的不足,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其最根本的要求是要服务于社会大众,法律仅仅是社会主体实现自身价值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司法工作必须要有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民众的需求是法院不断发展的源泉与动力,因此具有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的建立亦应当体现司法的大众化特征。  相似文献   

13.
环境司法是解决环境争端的重要途径,其中必然会涉及到利益衡量的过程,法官通常会先从环境法律规范中发掘确定的利益阶层秩序,为环境司法中的利益衡量寻找客观评价标准,但这样仍会给法官留存较大恣意空间。而案例指导制度作为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其核心功能在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限制司法裁量恣意,因此有必要在环境司法利益衡量中引入此制度,并针对环境司法审判中常见的疑难问题发布指导性案例,辅助制定法提供确定的利益阶层秩序,同时指导性案例中的利益衡量逻辑思路和利益衡平方式也可被参照援引,为规范环境司法中的利益衡量做出创新。  相似文献   

14.
利益衡平在形式推理、实质推理、法律解释方法选择、法官自由裁量权规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决定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左右着法律适用的进程中方法、工具的选择,决定着法律适用结论正确与否。  相似文献   

15.
法官自由裁量权在两大法系中都是存在的,其在涉外民商事领域的功效尤为凸显。我国现行涉外民商事立法主动或被动地赋予了法官在涉外民商事审判中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通过使得涉外民商事法律适用法迈进了一步,但是立法的局限性进步仅仅是在某种程度上使得自由裁量权由过去的空洞无序迈向有序。正值我国指导性案例成行之初,借助该契机,在建立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领域指导性案例体系的同时,实现法官在该领域自由裁量权的突破,弥补和修正立法的不足,也为金融危机等情势提供应对路径。  相似文献   

16.
判例不是我国法官裁决时可以援用的法律渊源,但先前案例对待审案件有切实影响。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增进司法一致性的作用,我国司法解释应当判例化。我国判例制度的创制构思包括明确判例的创制主体和规范判例的创制程序,对于其未来适用则需要构思其适用的原则、条件、过程及规避。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6条明确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与《侵权责任法》第24条相比,删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依照法律的规定",其目的在于解决因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导致公平责任规则滥用问题,但深入考察公平责任规则在司法审判中的适用现状后,发现仍存在问题,比如依据法律规定适用公平责任规则,仍需对公平责任规则构成要件中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认定,目前司法实践对其如何认定存在差异。文章围绕公平责任规则中因果关系的问题进行分析与阐释,明确公平责任构成要件包括因果关系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理论,并以此为基础,解读公平责任规则在"特殊体质""见义勇为"和"紧急避险"案件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案例的结论与刑法教义之间并非完全弥合,而在很多情况下可能存在紧张关系,法官应当将现实社会的需求通过对法律的解释和对刑法教义体系的修正体现出来,以达到在教义学框架内运用案例引导的目的。指导性案例可以归纳为"标准明确型"、"构成要件解释型"、"疑案指导型"三类。对"标准明确型"案例,法官有权综合诸多因素对整体评价要素进行补充和解释;对"构成要件解释型"案例,法官应当考察语词的外延,在罪刑法定的边界下解释法律;对"疑案指导型"案例,法官需要考察民众的可预期程度,将案件事实被具体罪名涵摄。  相似文献   

19.
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是案例指导制度运行的核心环节,但是在现有的裁判文书中,指导性案例的援引率较低,相关规定亟待改进。就参照适用的前提条件——案件事实相似性的比较来说,现有规定中“基本案情”的表述过于宽泛,而相关研究成果使用的“实质事实”“关键事实”等表述在一定程度上过于强调案例指导对判例制度的借鉴。作为相似性比较点,指导性案例中的“案件事实”更适合用“重要事实”来表述,其含义是体现创新规则的事实。这种界定更符合案例指导在中国司法语境中的准确定位。作为相似性比较的基本方面,案件事实决定着法律适用,应当成为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时主要考察的对象。这一结论可以从司法运行的一般原理、判例法的历史经验、裁判文书的现状等方面得到支持。具体到案件事实相似性的确定方式而言,在程序方面主要存在着法官主动检索和庭审中回应诉求这两种程序性方式:前者需要以裁判要点和规范目的为指引,并结合裁判理由部分的论述;后者则需要更多地引入英美法系中普通法运行的经验总结。而确定案件事实相似性的实体方式,则需要借助于法律适用方面的相似性进行对比和检验,特别是在考察体现创新规则的重要事实是否相似时,还需要结合方法论的因素。以案件事实相似性的分析为开端,案例指导制度还需要在更多方面继续完善。  相似文献   

20.
案例指导制度以总结司法经验,落实"同案同判",统一司法适用为逻辑起点,通过裁判要旨的归纳,提炼司法规则,实现程式化司法,以提高司法效率,其本质上属于一场渐进的"司法标准化"运动。然而实践中,案例指导制度的运行已逐步偏离"指导判案思维"的制度目标,日益演变成了事实上的"结论指导",使其附带上了实质性的造法功能,从而导致该制度因指导性案例的法源性地位不明确、功能定位不清晰以及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而饱受争议。因此,有必要从法学方法论上检讨案例指导制度之司法理性及其活动路径,进而构建完备的运行保障机制,以期消解案例指导制度可能引发的司法标准化的负面效应,避免走向"机械司法"的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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