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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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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传统犯罪既遂定义的异议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传统观点从刑法分则犯罪既遂模式论出发,把犯罪既遂界定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本文认为,此种观点存在如下三个问题:一是与现行刑法第20条的规定相矛盾,二是与犯罪构成的理论相矛盾,三是在犯罪既遂的标准上自相矛盾。文章认为,“遂”本为“通”的意思,后来演变为“如愿”,因此给犯罪既遂下定义,不能脱离行为人的目的。文章最后指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传统观点对犯罪既遂所下的定义是不科学的。笔者认为,对犯罪既遂的定义应当这样下:“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这个定义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强调犯罪行为必须进入实施阶段,尚未着手实行的,只能构成犯罪预备或犯罪中止;二、强调犯罪行为必须实施终了。犯罪行为未实行终了的,只能构成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三、强调必须达到预期的目的。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的,不可能是既遵。只要满足了犯罪人的主观愿望,就属于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之所以要这样给犯罪既遵下定义,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第一,这样下定义与刑法第二…  相似文献   

3.
网络犯罪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网络犯罪及其类型 在论及网络犯罪之前,我们首先要涉及的是计算机犯罪这一概念。何为计算机犯罪?对此,刑法学家与犯罪学家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具有不同内涵和外延的定义,甚至刑法学家与犯罪学家内部对计算机犯罪定义也不一样。①法律界至今还没有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但众多学者认为,从外延来看,计算机罪犯包括以计算机为工具的和以计算机为对象进行的犯罪。笔者在此也很难给网络犯罪下个确切的定义,但我们认为网络犯罪本质上是计算机犯罪,但它是与网络有关的计算机犯罪,那些针对计算机硬件或运用单台电脑进行…  相似文献   

4.
计算机犯罪对传统刑法的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计算机技术与网络技术的结合,人类社会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但同时计算机犯罪问题也愈演愈烈,并对传统刑法提出了诸多挑战,亟待研究解决。一、罪与非罪的问题对计算机犯罪概念的界定,时至今日仍众说不一。美国著名的计算机专家唐·帕克认为:“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应包括三个部分:计算机滥用———含有计算机的任何故意行为;计算机犯罪———实施犯罪的过程中直接涉及到计算机;与计算机有关的犯罪———在成功起诉的非法行为方面计算机知识起了基本作用”。该主张虽有可取之处,但对三部分的具体界定却显…  相似文献   

5.
论不作为犯罪中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一般来说,其义务来源有这几种:(l)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对前王种来源的义务,司法界一般没有多大争议,而对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则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引起义务的先前行为不包括犯罪行为;另一种观点认为引起义务的先前行为包括犯罪行为。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某种行为而使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  相似文献   

6.
一、刑事责任连带的概念及内涵 什么是刑事责任连带?他与民事中的连带有什么区别?笔者认为,应将刑事责任连带界定为:犯罪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产生刑事责任时,因该刑事责任的实现而产生新的刑事责任,或该刑事责任未及时终结,致使犯罪行为或犯罪结果引起另一个或多个刑事责任的产生,此后产生的一个或多个刑事责任与最初的刑事责任之间存在着一种关联关系。它具备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应具有特定质的规定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刑事责任的连带是刑事责任发展变化的结果;(二)、刑事责任连带是刑事责任发展变化中引起新的刑事…  相似文献   

7.
基于对犯罪所得之物的刑法解释,可以得出如下三个结论:一是商业贿赂犯罪中的赃款、赃物是犯罪所得之物,也可称为违法所得之物;是组成犯罪行为之物,而非犯罪行为所指向之物,质言,商业贿赂犯罪中的犯罪所得之物即赃款、赃物是行为人实施贿赂犯罪行为后所获得的物质性利益;二是商业贿赂犯罪所得数额的累加计算方法应是应当累加法+连续累加法;三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去向不能阻却刑事责任的承担,但在查证属实的情况下,可以影响刑事责任的程度,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8.
有组织犯罪概念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有组织犯罪已构成对社会极为严重的威胁。何为“有组织犯罪”?国内外学者纷纷探讨、各抒己见,然而迄今在世界范围内尚无精确、统一的定义。本文在评析国内外学者对有组织犯罪概念界定的不同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刑事立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各种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实际情况,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视角,运用耗散结构理论对有组织犯罪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界定,认为有组织犯罪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基本目标,采取暴力和贿赂为主要手段,具有组织机构的层次性、组织功能的分解协调性、组织指令的规范性和组织成员的稳定性,组织形成由低到高的有序性,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组织整体系统  相似文献   

9.
计算机犯罪的罪名及其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本文结合新刑法有关计算机犯罪的规定,对计算机犯罪的类型及罪名进行了探讨。作者认为,计算机犯罪花样繁多、手段新奇,可以分成多种类型。作者对六类计算机犯罪行为即破坏计算机系统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犯罪、窃用计算机服务犯罪、计算机财产犯罪、滥用计算机犯罪作了研究,进而提出了完善刑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犯罪也显示了巨大的破坏力。针对计算机犯罪的概念、计算机犯罪的主体、计算机犯罪的主观方面等理论问题,海峡两岸学者都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本文试对海峡两岸学者有关计算机犯罪的学说作一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11.
犯罪结果概念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什么叫犯罪结果?德国学者麦兹格(Mexger)认为,“犯罪之结果指一切客观构成要件之实现,因之,结果包括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及由此所引起之外界结果……如杀人罪之结果为行为人扣枪机发射子弹,使被害人被子弹命中而死亡是。扣枪机为行为人之身体动作,子弹之发射、...  相似文献   

12.
双重视野中的犯罪目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梅传强 《现代法学》2004,26(3):106-111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犯罪目的的展开和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犯罪意志的形成和表现过程。行为人犯罪未得逞,即是未达到犯罪目的,也就意味着行为人的犯罪意志还不完整;因此,从犯罪形态角度看,行为人未达到犯罪目的,可以作为犯罪未遂的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13.
法定犯罪目的的实质是犯罪故意内的主观心理要素,它具有“法定性”,是定罪所必须查明的。法定犯罪目的贯穿于整个意志心理过程,指引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对法定犯罪目的的证明必须建立在推定的基础上,以客观方面的事实加以判断。  相似文献   

14.
本文案例启示:走私犯罪属于行为犯,走私行为所历经的国家,都可以主张属地管辖权;如果行为人因为"购买地允许交易",确实没有认识到该行为在中国是违法行为,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行为人知道中国相关法律的情况下(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推定),那么,这一错误认识足以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进而不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考虑到刑事案件采取较高的证据标准,由当事人提供有关外国法的规定,难以排除合理怀疑,因而当事人自行提供的方式应当不被允许。  相似文献   

15.
挪用公款罪追诉期限的计算金秋目前法学理论界有学者认为,在挪用公款犯罪中,行为人非法使用公款期间,其挪用公款的实行行为仍处于持续不断的过程中,因此挪用公款犯罪属于继续犯,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即归还公款之日)起计算。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所谓...  相似文献   

16.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竞合应以中止论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竞合应以中止论处张宏所谓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竞合,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由于对事实认识错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身不可能发生预期结果,而行为人亦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继续犯罪,或采取了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措施。例如,张某(男)与杨某(女)...  相似文献   

17.
韩哲  张津 《中国检察官》2012,(24):49-51
某晚甲男在某公交车站附近劫持乙女后,意图进行奸淫.遂用暴力将其制服,在抠摸其阴部时发现乙女尿便失禁,顿觉恶心,遂放弃奸淫逃离现场。乙女颈部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几天之后,甲在该地再次实施强奸行为时被事先布控的民警抓获。经审判,人民法院判决甲男构成强奸罪(未遂)。二、分歧意见在办理该案时。司法人员对甲男构成强奸罪没有争议,但对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争议较大,主要有两种分歧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是犯罪中止,理由是:根据社会一般人的标准,在被害人尿便失禁的情形下,强奸行为仍然能够继续进行,甲男在能将强奸进行到底的情形下自愿放弃强奸行为。完全符合中止犯“自动性”的本质特征。第二种观点认为是犯罪未遂。理由是:本案出现了不能将强奸进行到底的客观障碍。即发现被害人尿便失禁使其产生厌恶之情。此障碍足以阻止行为人继续实施强奸行为。因而行为人放弃强奸并非自愿,而是属于典型的障碍未遂。三、评析意见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但理由有所不同。本案认定未遂的理由在于甲男放弃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嫌恶被害人,停止犯罪的动机中缺乏真诚悔悟、同情、怜悯等伦理要素,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未降低,人身危险性并未减小.因而不符合中止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的刑罚的立法原意.不能认定为自动中止犯罪。(一)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判断的三个关键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都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未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前者是犯罪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被迫放弃犯罪:后者则是行为人在自认为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形下自动放弃犯罪。  相似文献   

18.
犯罪过程中犯意的变化与把握舒开明犯罪行为者的主观犯意,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和主观上的罪过(故意或过失),它反映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全过程中的思想状态和心理态度。在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犯罪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由于犯意的变化而引起危害结果变化的案件,...  相似文献   

19.
论危险犯概念与特征鲜铁可一、危险犯概念传统刑法学是很少研究危险犯的。在刑法学著作中,有关危险犯的研究相当薄弱,关于危险犯的概念,至今也无定论,有关危险犯的定义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危险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仅对法益构成危险就可成立的犯罪①。或者...  相似文献   

20.
<正> 所谓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竞合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对事实的认识发生错误,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本身不可能发生预期的犯罪结果,但行为人仍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继续犯罪,或者采取了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对这种犯罪行为如何正确定性,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是犯罪中止,另一种认为是犯罪未遂。笔者认为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性,不应一概而论,而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犯罪行为尚未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中止;如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应定为犯罪未遂。按照我国刑法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若为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主客观两方面条件,即主观上的自动性和客观上的有效性。并且就客观要件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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