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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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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贾鹏 《中国公证》2011,(12):41-42
在办理涉及房地产的继承、赠与、买卖等公证业务的过程中.常常听到当事人抱怨办理房地产事务太麻烦了.材料多、手续多、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多.往往要在公证、房产、国土部门来回跑很多次才能办好.既耽误时间.又耗费精力。鉴于此.笔者所在公证处有了延伸公证服务的设想.即代理当事人收集材料、办完公证后,代理当事人办理房地产登记等事务.实现当事人来一次公证处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涉房事务的希望。为此公证处专门成立了公证代办业务研究小组进行调研。调研小组成员进行了反复研究,开展了市场调查、走访了房地产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中介机构及云南省昆明市明信公证处等单位.取得了一定成果。  相似文献   

2.
房地产公证一直以来都是深圳市公证处的主流业务,这是深圳市公证处对公证业务进行对比与遴选之后而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多年来,深圳市公证处一直延续这一决策,并根据时代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解决在业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公证服务房地产市场的新途径、新方式,坚持与时俱进,以确保房地产公证业务常青.  相似文献   

3.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我国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房产公证业务遇到了一个又一个新问题。因此,需要我们在掌握原有的有关法律法规基础上,钻研一系列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的房地产政策。本文拟就近年房地产公证中遇到的新问题,作如下探讨。如何办理房改房继承公证(一)房改房的种类。我国城镇公有住房(下称房改房)制度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出售公有住房。出售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第一期在1992年前后,售价以标准价为主:第二期在1998年前后,售价以成本价为主。我国房改政策规定: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职工只有部分产权,即占…  相似文献   

4.
杨少飞 《中国公证》2013,(10):32-32
业务创新是公证行业发展的永恒主题,但谈到创新就不能离开公证的传统业务,传统和创新是公证业务发展割裂不开的两个方面。传统业务是公证行业的主干,是公证制度设立的初衷;业务创新则是公证服务于社会的新方向,是行业繁荣发展的源泉。  相似文献   

5.
建飞 《中国公证》2008,(8):63-63
新华网海口7月14日专电 一名购房者从三亚市公证处公证员手中拿到房产证时高兴地说:“公证机构开展的提存公证业务,为我们解决了房地产交易中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一路火暴,涉及房地产的委托书公证已经发展为各公证机构的一项主要业务.不但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也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不时出现的假结婚证、假配偶现象,给公证员造成极大困扰。现在已经形成这样一种困局,一方面公证员视售房委托书公证为一项高风险的公证业务.避之唯恐不及。另一方面,当事人又迫切需要。破解之道,是必须找出并化解困扰公证员的法律上的原因。本文是这种努力的一次尝试。  相似文献   

7.
房产委托公证的常见误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达 《中国公证》2007,5(10):43-45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购房置业逐渐成为人们理财方式的一种,各地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随之蓬勃发展。就公证而言,最大的变化莫过于以代办房产买卖手续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数量激增。办理委托书公证,其初衷在于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使其脱身于烦琐的房产买卖手续。  相似文献   

8.
雷达 《中国公证》2013,(10):32-34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公证业务蓬勃发展。可诚如以上同仁所说,公证的核心业务依旧是房产、继承、证据保全等传统业务.新型公证业务发展缓慢。不少公证员宁可不办证、少办证。办证方式陈旧。业务种类单一。也不愿意改进办证方式、拓展新的公证业务。为什么公证体制改革这么多年了。可公证业务创新动力依旧不足呢?从市场发展角度来看.往往在市场发展初期没有创新,因为那时候市场需求单一、也没激励机制,大家都吃大锅饭。做多做少一个样.所以基本没有创新动力。  相似文献   

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交易的快速增长,有关房地产方面的委托公证数量也呈急剧上升趋势,在公证实务中,出现了许多当事人为炒房产而要求申办委托书公证,有的还设定有受托人代为出售房屋,收取房屋转让款的特殊条款,为规范房地产委托公证的办理,防止出现负面影响,本文就有关问题提出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10.
一、房产委托公证风险产生的原因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快速发展,与房产有关的委托公证数量大幅攀升.成为公证业务的重要证源和稳定证源。该公证在节省委托当事人时间、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由于房产这类标的物涉及的财产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具有较大的经济利益.一些当事人为了获取其中利益,无所不用其极:一是提供假产权证、假身份证明、假婚姻证明.安排他人冒名顶替产权所有人等方式骗取公证书;二是受托人与第三人恶意勾结,在委托人不明晰法律权利义务的情况下诱骗委托人授权后.低价、贱价销售房屋,或者私自出售、抵押房屋,一房二卖或者多卖,携款潜逃。这些给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带来巨大经济赔偿风险.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公证机构的形象和信誉。结合实践.笔者认为目前房产委托公证业务存在风险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1.
居里  李丽 《中国公证》2007,(7):30-31
近年,随着西部地区公证工作及公证业务的逐步发展,重庆市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公证服务的质量和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从总体上看,还不能完全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客观需求。基于重庆市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公证行业缺员的现状,如何充实西部地区公证队伍、提高公证人员整体素质,已经成为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笔者也以此为题,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随着中国加入WTO。我国的公证业务必定会在日常的经济生产、生活中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但我国在公证制度方面的立法却严重滞后,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公证法规只有1982年颁布的《公证暂行条例》。目前指导各地公证实践的也都是各地方出台的公证条例。所以,建立统一的公证法典已成为势在必行的大事。  相似文献   

13.
婚前财产公证的意义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敏 《中国公证》2011,(8):52-53
婚前财产公证在国外是一项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但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却并不算长。上世纪80年代时.这项公证业务几乎是一片空白。90年代以后,有部分公证处开始办理这项业务.人们逐渐对婚前财产公证有了一定的认识。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14.
记者:何平副厅长您好。西藏是个神圣的地方,令人向往的地方。但西藏的公证工作大家并不十分了解.所以首先请您谈一谈当前西藏自治区公证工作的基本情况!何平:1984年以前,西藏没有开展国内公证业务.极少数的涉外公证业务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理。1984年5月成立西藏自治区公证处;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监管公证业务在许多地区开展起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2000年起,厦门市鹭江公证处又率先开展了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公证业务。这两项公证业务的开展,引起了国内法学界、金融界、房地产界的极大关注。为做好银行信贷资金监管和房地产预售资金监管等新型资金监管公证业务的学理研究和实践总结。研究和论证此类公证业务的可行性、法定性和实效性,确保该项公证业务合法、规范、健康的发展。充分发挥公证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2002年3月12日至3月15日。中国公证员协会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了资金监管公证业务研讨会。我们在编发本次研讨会理论综述的同时,还将以专题或其他形式继续编发研讨会上的优秀论文,也希望各界读者继续关注“资金监管”这一话题的继续深入。  相似文献   

16.
何百炼 《法制与社会》2011,(11):180-181
本文分析了房地产典当的法律环境和法律依据,房地产典当融资功能的特点和作用。结合时代主旋律,本文指出应从服务民生、扶贫助困、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房地产典当公证,认真办好房地产典当公证。  相似文献   

17.
目前公证业务因没有立法而难以开拓,原有的公证业务也日渐萎缩。但是,一些行政机关却在大量办理鉴证,律师和法律服务所亦在大量办理见证业务,导致县和县级市的公证处业务严重不足。有的县公证处只有一名公证员,亦终日无证可办。这种情况严重地阻碍公证改革的进程,影响公证事业的发展。因此,本人认为应该对鉴证、见证与公证的效力加以区别,借以引导当事人自觉运用公证程序来维护其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公证事业的发展,促进公证改革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8.
对于开拓和保守公证业务,公证同仁都有相当一致的感慨:怎一个"难"字了得.虽然我们在房屋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银行贷款合同等业务领域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进展,一些地方甚至出台了文件,要求有关事项必须进行公证,但全国大多数地方的公证机构日子并不好过.而在对行业发展进行反思和再认识的过程中,只有看清楚问题,才能找出相应的办法.  相似文献   

19.
《中国公证》2013,(1):52-54
作为一名最基层的公证员,她却在公证领域屡攀学术高峰,在多个公证事项中实现创新,从业20年,办理了上万件公证,她用执著和坚守树立了公证行业新的标杆。她酷爱学习,注重将理论研究成果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撰写了一系列既有理论深度又与公证业务紧密联系的论文和案例。  相似文献   

20.
近几年,一项独立于公证业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在公证行业中悄然兴起。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中指出:“公证机构要改变单一证明的工作方式,努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积极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非诉讼性法律服务。”因此,公证机构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已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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