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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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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经济困难标准是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最重要和决定性的条件。而我国的《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未对“经济困难标准”作出规定,只是第十三条第一款作了“原则性、授权性”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相似文献   

2.
法律援助费用承担、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范围,这三者直接地与法律援助资源相挂钩、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相关、与政府的投入互相影响,共同构成法律援助制度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核心内容,可以说是法律援助制度里的三大杠杆,讨论其中之一的法律援助费用承担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4条仅授权各省司法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政府对法律援助事项的补贴标准,国家层面上没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各省制定政府补贴标准是这几年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之一,而政府补贴标准只是法律援助费用承担体…  相似文献   

3.
高贞 《中国司法》2008,(2):78-82
法律援助审查,就是法律援助机构在接受公民法律援助申请后,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经济困难条件和案情条件审核或调查,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作出判断的行为和过程。法律援助审查是法律援助工作程序中的关键环节,其结果直接决定申请人是否获得法律援助。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的审查行为,对于正确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都能获得法律援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根据《条例》和各省法律援助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各地实践,就法律援助审查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4.
法律援助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5.
完善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任何一种法律制度下,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初衷是要使经济困难的公民能够享受到政府出资聘请的律师为他提供的法律服务。但是,政府对法律援助的资助永远是有限度的,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资金不可能使所有人及其所有法律事项都能获得免费的法律服务。因此,当今世界上几乎所有已经建立起法律援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在相应的法律援助法律或者条例比较显著位置设定相应条款,规定哪些人有权或有资格申请法律援助,明确哪些人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经济困难”正是确定法律援助对象资格的首要条件。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是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法…  相似文献   

6.
对于大量虽在政府规定的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之上,但又具有部分而非全部法律服务费用支付能力的经济困难者,如何做到既满足其合理的法律援助需求,又不至于滥用法律援助资源,现实的制度没有给出答案,从而导致了一方面是党委、政府、社会日益高涨的扩大法律援助对象范围的呼声,另一方面是法律援助机构突破法定经济困难标准施行法律援助的无序。值此情势,创新理念,探索实行法律援助资格收费不失为一个解决相应问题的处方。  相似文献   

7.
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我国第一部《法律援助条例》。本文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较详细地阐明了法律援助责任的性质,对法律援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监管、“经济困难”的认定标准、法律援助的范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时间结点等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评述。  相似文献   

8.
正法律援助实质性审查,是指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已掌握案情材料进行分析,对申请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进行判断,进而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①。现行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仅规定经济困难标准和案件范围的"双审查",对实质审查没有作具体规定。但在实践中,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审查中大量运用实质审查来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②。对于实质审查,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赞成者认为:法律援助资源有限,应当用于最需要帮助的人身上,而且应当发挥法律援助的实际效用,既然没有胜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的提出能否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援助?从当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看,答案似乎是否定的。《法律援助条例》第1条规定:"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由此可见,我国法律援助的对象被严格限定为公民,法人、社会组织等被排除在法律援助对象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   

10.
《中国司法》2005,(2):112-112
法律援助机构会终止对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援助吗?一般来说,法律援助机构对于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所提供的法律援助应当善始善终,一直进行到事项或案件办结,不能随意中止或终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同时又规定法律援助机构不得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但是,在特殊的情况,  相似文献   

11.
桑宁 《中国司法》2008,(1):95-95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问题长期以来被忽略了,至少有以下现象能够证明这一事实。一是办案补贴标准普遍偏低,有的甚至无法满足一个合格的法律服务所需的成本。2006年全国平均每个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为410元,有12个省、区规定法律援助每案最低补贴标准在200元以下。二是办案补贴政策的制定出台普遍晚于案件范同和经济困难标准。多数省区市都是在规定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后,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还迟迟不能出台。三是办案补贴政策简单僵化,执行不到位。目前采取低标准包干补贴的现象非常普遍,尽管如此,还常常不能及时兑现,对律师办案补贴进行抽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12.
《法治纵横》2013,(13):62-62
5.对经济困难有什么具体要求?法律援助条件中的经济困难标准,是指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如果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则指申请人的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  相似文献   

13.
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又规定了律师承担法律援助的义务,“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条例》第六条)。“责任”与“义务”意思相近,通常可以替换使用。那么应当如何看待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与“律师义务”之间的关系?笔者试以抛砖之作,求教于大家,并期待引起社会对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关注。  相似文献   

14.
段伟  王潇 《中国公证》2012,(12):30-32
一、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初步建立1997年5月20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通知上第一次明确了公证法律援助,将公证处作为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之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并且明确了“公证证明”是法律援助的主要形式之一。2001年1月8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办法提到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公证处,法律援助人员包括公证员.法律援助形式包含公证证明。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公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对我国法律援助的性质、任务、组织机构、范围、程序、实施和法律责任等基本问题进行了全面、具体的规定。《法律援助条例》的实施使得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但是该条例是以律师为出发点起草的.例如.第10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相似文献   

15.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困难条件,作为公民是否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必要条件,并且是最为关键的条件,一直是法律援助制度的议论焦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在什么情况下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如何证明其符合经济困难条件,是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制度的两大课题。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审查的程序,对于公民能否及时、便捷获得法律援助至关重要,关乎困难公民切实利益;其审查结果将直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从而决定财政支出的数额。  相似文献   

16.
杨泳 《中国司法》2004,(6):64-71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概述 (一)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概念 一般来说,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或不能完全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公民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的法律帮助,以维护其法律赋予的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救济保障制度。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要同时符合两方面的条件,一是经济条件,即经济困难,无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二是案情条件,即申请的事项在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是获得法律援助和从法律服务市场上自行购买法律服务的区分点,所以,经济状况为“经济困难”是法律  相似文献   

17.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以及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办理  相似文献   

18.
丛卉 《中国司法》2006,(1):78-81
经济困难证明和经济困难标准在法律援助的范畴内是一对相互联系的概念。如果说经济困难标准从实体方面划定了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确定了政府应当承担法律援助责任的程度,那么经济困难证明则从程序上保障了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和政府按照预先设定的标准承担法律  相似文献   

19.
《司法业务文选》2013,(23):43-48
1.2013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公布2.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申请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20.
法律援助的受援标准和范围的确定是法律援助能否实现其保障人权和公民权的立法目的,能否实现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完善人权的司法保障立法宗旨的关键因素。从实践来看,法律援助的发展过程是其受援标准和范围在实践中不断调整、规范化的过程。现阶段,虽然司法部相关文件对法律援助工作要设计动态标准调整机制提出了要求,但这些规定只是指明了方向,缺乏作为法律规定的指导和规范意义。立法的设计要实现切实保障每一个经济困难公民都能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体现法律援助制度存在价值。本文从建立动态法律援助困难标准、扩展服务领域两个方面分析法律援助立法应当增加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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