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1991年至今,菲律宾已发布了10版外国投资"负面清单"。但从实施情况看,"负面清单"对提高菲律宾外国投资的透明度和吸引外国投资作用有限,其中对外国投资的严格限制及其修改程序等受到的批评最多。从菲律宾"负面清单"的发展及其实施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对于"负面清单"不宜给予过多期许;缩短"负面清单"关键在于修改外国投资准入法律;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适时进行调整的安排还可进一步优化;在"负面清单"中列明外国投资准入措施的设定依据,有利于提高其透明度。 相似文献
2.
略论中亚国家外国投资法的基本内容与特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亚各国独立后,为吸引外国投资,先后制定了外国投资法及与外国投资有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本文简要分析、总结了中亚国家外国投资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3.
墨西哥外国投资法(1993年)第一篇总则第一章本法宗旨第一条本法具有国家制度性质,须在墨西哥全国范围内遵守。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并确保外国投资有利于国家发展,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依本法宗旨,对某些词语作如下定义:1.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委员会;2.外国... 相似文献
4.
新加坡自从独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把国家建设为世界政治、贸易、金融、航运中心,在始终将本国融入整个世界经济发展进程中,依托世界市场特别是东南亚市场发展本国经济。但是由于国内资源匮乏,资金不足等制约因素,单靠国内力量是不可能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因此,大力吸引外国投资是促进新加坡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5.
我国自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已经吸引了许多国家投资者前来投资。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我国在向现代化国家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技术落后的困难,缩短了我国在许多领域里与西方发达国家间的差距。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扩大吸收外资的步伐,有必要就我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待遇,特别是现阶段对外国投资的法律待遇,作一回顾与探讨。 相似文献
6.
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探析——兼论中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美国国会2007年通过的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扩大了外国投资属于国家安全审查的范围,进一步改进了外国投资领域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外资并购领域加强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是美国维护其国家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有效维护本国利益,我国也应建立外资并购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本文在分析美国外资并购领域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建立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正> 中国自1979年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陆续颁布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规。今年还制定、公布了《外资企业法》。中国开始重视吸收外国投资来发展本国的经济,合资企业不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且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无论资本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采取引进外国投资的形式来发展本国的经济是必需的措施。一般地来说,外国投资者对接受投资国家的投资环境既小心又敏感。尤其是向外国大型投资,往往犹豫不决,只要有点儿风险,他们就不肯投资。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都是股份公司,股份 相似文献
8.
柬埔寨是东盟比较落后的国家。近年来,柬埔寨已经意识到引进外资对落后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制定和完善了一批外国投资法律。目前,外国在柬埔寨投资的法律政策环境已经有很大改善,有较为系统的投资法律体系。外资在柬埔寨的优惠政策日益增多,投资手续日趋简化,保障措施和鼓励政策也不断优化,外国投资的纠纷解决机制也不断完善。外国在柬埔寨投资前景广阔。 相似文献
9.
10.
11.
12.
13.
<正> 前言荷兰和其他许多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一样,未曾制定过任何有关外国投资的特殊法律,只有一些零散的条文,而没有投资法,因此不能说明外国投资的引进和建立,以及对外国投资者所提供的便利和保证。外国投资者的有利条件应"间接地"由荷兰的经济、法律和政治情况所决定。外国 相似文献
14.
<正> 为使我国的外资立法更加统一,更加规范,更好地适应和促进对外开放,以立法的形式来表明我国对外国投资的一般态度和主要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认为,在对我国现行的外资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整理、完善和修定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统一的《外国投资法》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5.
合资企业中的资本所有权是外国投资者首先面临的直接关系到投资安全性的问题,是所有鼓励措施的基础。所有权得不到可靠的保障和切实的鼓励,一切其他鼓励将化为乌有或大大削弱。 我国法律明确承认并保护合资企业的外国资本所有权,外国资本所有权的主要内容包括股权比例、投资范围、控制权与收益权。其中,控制权是外国资本所有权的核心部分,是投资者追求较高股权比例的直接驱动力。只要控制管理权——外国投资所有权的传统特权,受到不合理的限制,外国投资就将受到抑制。 相似文献
16.
论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保护属于政府保证(government guarantee)或国家保证(State guarantee)的性质。所谓政府保证,是指有关国家以保护外国投资者为目的,保证对外国投资者将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动,或者许诺当某种事态发生或某种措施改变使外国投资者因此蒙受损失时,负责补偿其损失。①从国际角度看,政府保证可以由资本输入国和资本输出国单独地在各自国内法或共同地在国际条约(双条条约或多边条约)中作出。这里所述中国对外国投资的法律保护,具体是指中国政府作为资本输 相似文献
17.
18.
东盟国家在其民族独立、经济发展、对外开放的过程中纷纷建立起有利于促进、鼓励创作,丰富民族文化遗产,吸引外国投资的版权制度。在经济全球化、版权保护国际化的趋势下,东盟各国努力执行国际公约、国际协定的基本规定,各国版权制度体现出协同化的趋势,版权保护的总体水平得到较大的提升,但目前仍面临着如何有效执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20.
近年来,我国为了吸引外国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给予了外资较多的政策倾斜,使"超国民待遇"成为了我国外资法中的特殊现象,其负面效应也愈来愈为人们所关注。本文以"国民待遇"问题为切入点,通过分析我国外商投资之待遇概况,提出了国民待遇在外资并购中适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