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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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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计算侵犯注册商标类犯罪数额时,应首先明确单次行为既未遂的标准。假冒商品是否因该行为进入新的流通环节,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既未遂的核心判断标准。通过假冒他人注册服务商标,成功招揽客户预付款或接受服务,假冒服务商标犯罪行为已既遂。违法所得是行为人已经获得的利益,销售金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可以是预期的,在同一案件里会出现违法所得与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不同步情况。  相似文献   

2.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内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一种。此类案件在我市发生甚少。日前,我院受理了一起此种案件。在缺乏判例和经验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在犯罪情节上应如何认定,成为本案的关键。  相似文献   

3.
《电子知识产权》2005,(2):59-60,58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  相似文献   

4.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5.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胡云腾  刘科 《中国法学》2004,(6):133-145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是处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重要依据,制定一个符合司法实践并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相关犯罪的司法解释,是学术界、实务界和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十分关注的问题。本文就司法解释中需要明确的犯罪的起点数额,数额的具体计算标准,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数额起点是否应统一,假冒注册商标罪中"相同商标"的含义,假冒专利罪中"假冒"的含义,共同犯罪的认定等问题及相关争议,阐述了个人观点。  相似文献   

6.
《人民检察》2005,(1):62-63
穴2004年1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1次会议、2004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雪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相似文献   

7.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数额犯,准确认定非法经营数额,就必须对侵权产品的价值进行货币化计算。司法实践中,在库存侵权产品价值认定问题上,存在不同理解。一、库存侵权产品价值认定中存在的问题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  相似文献   

8.
[文 (令 )号 ]法释 [2 0 0 4 ]19号[公布日期 ]2 0 0 4 12 8 [类  别 ]民商法·知识产权[施行日期 ]2 0 0 4 12 2 2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 ,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 ,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  相似文献   

9.
周勇 《法治研究》2006,(3):28-31
2005年5月,由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南通芭蕾米拉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芭蕾米拉公司)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中,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并列为“全国十大商标侵权”案件之一。随后,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法制日报》等主流媒体,公开曝光芭蕾米扭公司假冒注册商标的违法经营数额高达200多万美元。这是首例黎巴嫩籍外国人在中国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跨国犯罪大案,因而也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注督办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要案。  相似文献   

10.
2001年4月"严打"整治斗争开展以来,至2002年6月,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共审查批捕1066件1426人,提起公诉1482件2194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案件增长的势头,"严打"整治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从我院管辖区域内发生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重大案件情况来看,以虚报注册资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私、合同诈  相似文献   

11.
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开展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专项活动的同时,早准备,早动手,营造查办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的强大声势,积极开展了查办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1-5月,全市立案23件23人,属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的“三类”案件15件15人,其中滥用职权案件2件,玩忽职守案件13件。通过对此类案件的查处,发现此类案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重特大案件比例大。今年所立查的属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三类”案件特大案件8件、…  相似文献   

12.
本文根据2011年1月两高两部发布的司法解释之最新规定,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未完成状态下的数额计算问题,从基本生活秩序和派生生活秩序区分的角度进行了解读,并就刑事处罚程序中未经处理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数额的累计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13.
曾亚波 《政府法制》2005,(17):18-21
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大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有力地惩处了形形色色的知识产权犯罪和民事侵权行为,保护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自2000年至2004年11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710件,判处1948人。近3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增幅明显,较前3年同比增长56.42%。  相似文献   

14.
王爱华 《中国律师》2012,(10):57-5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逐步建立和日益发展,有关知识产权领域的各种新类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为了保证我国市场秩序的稳定和有效运行,我国刑法理论界必须加紧对知识产权领域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特别是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中,更是有一系列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我国《刑法》第214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根据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罪”一章中,设立了“侵犯知识产权罪”,从第213条到217条,共设立五个罪名,分别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他人专利权罪、侵犯著作权罪。  相似文献   

16.
规范的注册商标管理秩序是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以广东省佛山市检察机关查办的侵犯注册商标刑事案件为样本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实践中侵犯注册商标现象多而受案总数较少,该类案件呈现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逐年上升、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率较高等特征。为有效惩治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检察机关应加强侦诉沟通协调、加大对侵犯注册商标犯罪打击力度、引导注册商标持有人加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通过宣传引导提升公众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共治的良好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17.
刘涛 《中国检察官》2010,(23):56-57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办理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办理中的法律适用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涉及商标犯罪的案件中,判断轻罪与重罪的衡量标准是非法经营数额、非法所得或销售金额,而未将被假冒商标的知名度因素纳入考量。其实,商标的知名度不同,相应的商标之商业价值不同,对消费者的搜索成本和秩序之影响亦明显不同,在被假冒等犯罪行为侵害时,对商标权利人、社会相关公众所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亦有重大区别,即被假冒商标的知名度在认定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时起到重要作用。如果仅将犯罪行为中的假冒数额作为量刑依据,则难以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不能适应司法精细化的需求,更会产生不良的制度导向。为此,建议依据商标知名度本身的特点,以及刑法的最新发展理念,将知名度因素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予以考量。同时,在考量的过程中,要对驰名商标是否认定、知名度认定细节等问题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9.
知产故事 商标侵权新模式 近年来,我国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得到提升,但以内销产品假冒进出口产品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似乎也有日渐猖獗之势.此类侵权或犯罪活动的模式一般如下:不法经营者为了规避法律的制裁,以采取国内订单生产外文标识产品转而出口销售的模式,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这些假冒产品主要销往经济不发达的国家.这种行为不但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专用权,打击创新积极性,而且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我国的形象.  相似文献   

20.
金融诈骗罪是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经济秩序罪中规定的一节犯罪,笔者认为:针对我国金融市场不断发展,新的犯罪形式及手段不断出现的现实,为有力打击金融犯罪,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该类犯罪应以行为犯模式立法,不论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要其实施了金融诈骗的行为,就构成犯罪。1.从金融诈骗犯罪的客体分析我国刑法分则是以犯罪侵犯的客体为主要依据进行分类的,因此我们必须注意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金融诈骗犯罪对公私财产所有权的侵害是一种物质性侵害,因其数额往往极大,远非传统诈骗罪可比,故这一物质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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