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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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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害人地位的重树,导致刑事法律关系由传统的"二元结构模式"转变为"三元结构模式"。相应地,建立在传统二元模式上的司法传统也将被打破,即被害人个人因素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将被正视,被害人情感因素便是其中之一。被害人情感因素对定罪的影响主要通过刑事和解的形式进行,而其之所以能影响量刑是因为它既可以反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又有助于衡量刑罚目的的实现与否。  相似文献   

2.
论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模式”的建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刑事法学理论的研究基本上是从犯罪人(加害方)的角度着手的,很少从被害人(受害方)视角去考察。但作为确定刑事法学研究架构的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应当包含被害人,即应将传统的刑事法律关系———犯罪人与国家的"二元结构模式"改造为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的"三元结构模式"。  相似文献   

3.
被害人谅解行为是指被害人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后,所作出的明示或默示的原谅行为人不向有关机关告发或者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建议的行为。被害人谅解行为与被害人的告诉行为、刑事和解行为不同。被害人谅解行为的主体为被害人,主观上必须出于自愿,对象为行为人,方式上既可以表现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时间上必须在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之前作出谅解的意思表示。被害人谅解行为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应当发挥一定的影响,应当建立被害人谅解行为制度,将被害人的谅解行为规定为法定的从轻刑罚的量刑情节。  相似文献   

4.
被害人和行为人是多数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主体,现行的刑法理论往往只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忽视被害人的作用。而在实践中被害人对于犯罪结果的影响有时超过了行为人的作用,尤其是风险的自愿介入对犯罪构成和刑事归责产生重要影响。通过被害人风险介入的犯罪论体系构建,力求赋予被害人正当化的根据,使其真正被纳入到犯罪评价中去,从而构建行为人、被害人和国家三元化的犯罪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5.
被害人和行为人是多数刑事案件中必不可少的主体,现行的刑法理论往往只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忽视被害人的作用.而在实践中被害人对于犯罪结果的影响有时超过了行为人的作用,尤其是风险的自愿介入对犯罪构成和刑事归责产生重要影响.通过被害人风险介入的犯罪论体系构建,力求赋予被害人正当化的根据,使其真正被纳入到犯罪评价中去,从而构建行为人、被害人和国家三元化的犯罪评价体系.  相似文献   

6.
在诈骗罪中,被害人之所以上当受骗,源于行为人使用了诈术。1诈术即欺瞒,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一个互动过程。对于诈术的判断,需要结合行为人、被害人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行为人方面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危害性,从被害人角度看被害人是否需要刑法来保护。只有从这两个方面考察都能得出肯定结论的,才是诈术,才能成立诈骗罪。结合两个维度来判断是否成立诈术的方法,可以为区分诈骗犯罪行为与民事欺诈行为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7.
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主体,除具备非法拘禁罪的一般主体要件之外,在行为人与被拘禁人或被拘禁人之亲属之间应存在有债权债务关系,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的债应发生在非法拘禁行为之前,包括合法债务、超过真实债权数额的债务、非法债务、根本不存在的债务和难以查清的债务。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赎型绑架罪在犯罪目的,犯罪的主观方面以及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债务”扩张为包含“非法债务”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8.
被害人危险接受是指被害人意识到危险并且自己积极地走进危险,或者被害人单纯被动地意识到危险,从而在被害人和行为人的共同作用下产生了法益侵害的结果。被害人危险接受通常出现在过失犯之中,其核心问题在于被害人的行为是否影响行为人的不法。对此,我国司法实践一般持否定态度。与此不同,日本的判例和学说认为在被害人危险接受的情形下,应当考虑其对行为人不法的影响,因为按照自我答责原理,每个人只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应为他人的行为负责。在被害人危险接受的情形下,被害人自我答责必须具备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我国司法实践应当借鉴日本刑法上的被害人危险接受理论,以便更好地实现刑法的公平和正义。  相似文献   

9.
受被害人学理论以及被害人权利保护运动的影响而产生的美国被害人刑法理论,以新的视角审视刑法基本命题,其既关涉犯罪圈的限缩与扩张,也包括对刑罚的正当性命题。整体来看,美国被害人刑法理论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保护被害人权利的立场和谴责被害人的立场并存;被害人行为之于行为人犯罪与刑罚影响根据具同一性;主张扩张被害人行为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过错是一种违反谨慎义务、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价值否定性行为。被害人之所以应承担责任在于其行为降低了行为人的可谴责性,对结果的产生施加了原因力。在被害人过错行为的刺激下,刑法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完全适法的行为,因而被害人过错降低了行为人的期待可能性。  相似文献   

11.
被害人过错行为的刑法意义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当前,在西方,被害人过错已经被赋予积极的刑法学意义,它已是减轻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法定事由之一.反观中国刑法,这一问题在理论上则很少涉及,在司法上也仅仅将其置于量刑上的酌定情节来对待.这反映了我国刑法学术界和司法实践界对处于刑事法中主体地位之被害人的漠视.不考虑被害人之行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之主动地位,也严重损害了行为人之人权.文章从我国现行刑法中被害人之刑法地位的不足入手,进而阐述在刑法中将被害人过错行为作为降低被告人刑事责任之法定事由的合理性,最后分析我国设立该理论之模式及其在司法中的具体操作.  相似文献   

12.
刑事司法中,对被害人研究的关注早在我国宋代便有记载。"被害人研究"是"三定侦查法"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从属于"定性质"范畴,并贯穿于整个"三定侦查"体系。被害人的研究意义体现在:一是可以推断案件的起因和背景,发现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相互联系,解读犯罪行为人;二是可以推断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惯技行为,为案件串并提供帮助;三是可以更好地预测犯罪行为人下一个最可能的侵害目标,对侦查破案及安全防范均有益处。被害人研究应该重视被害调查研究,重视被害预防研究,重视人才培养。  相似文献   

13.
被害人和行为人是大多数刑事案件中两个必不可少的主体,在被害人的法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人们基于对被害人的同情往往将罪责归属于行为人身上。现行的刑法理论在探讨犯罪时也往往只考虑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忽视被害人的角色。在众多的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对于犯罪结果的影响有时超过了行为人的作用,尤其是对风险状况的自愿介入和在犯罪过程中的支配地位,对犯罪构成和刑事归责产生重要影响。通过被害人理论的深入思考及其对犯罪形态的影响,力应求明确被害人角色在犯罪构成体系中的地位,赋予其正当化的根据,使其真正被纳入到犯罪评价体系中去,形成三元化的犯罪评价格局。  相似文献   

14.
在刑事政策结构系统内,看守所身处行政法律规范系统之中却服务于刑事法律规范系统。看守所在刑事政策结构系统中具有社会防卫功能、犯罪控制功能、保障被羁押者安全功能。社会防卫功能表现为消除犯罪行为之于社会产生的不安、抑制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蕴含的社会风险、遏制潜在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冲动;犯罪控制功能表现为"惩罚"犯罪嫌疑人、抚慰被害人、维护社会渐进发展;保障被羁押者安全功能表现为抑制公众基于"犯罪"性质的应激性反应、抑制被害人亲属群体的应激反应、抑制犯罪行为实施人亲属的应激反应。这三种功能以社会防卫功能为核心,以犯罪控制和保障被羁押者安全为两翼。  相似文献   

15.
目前定义被害人过错多借用犯罪学的成果,正确的做法是定义刑法学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要考虑以下两点:其一,必须考虑刑法中确立被害人过错的实质意义;其二,必须考虑刑法学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同犯罪学意义上的被害人过错的区别。在现行刑法理论框架之下,被害人过错对刑事责任影响情形大体可以分为三类:1.通过超过和阻断因果关系而实现;2.通过被害人过错对行为人行为的违法性减弱来实现;3.通过被害人过错责任对行为人行为责任的抵消。被害人过错同样具有主客观相统一的特征,其基本构造也必须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6.
被害人过错行为的成立要件包括主体为被害人、主观具有过错、客观上实施了过错行为、过错行为与犯罪结果有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等;实践中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被害人的过错行为可分为罪错行为、重大过错和一般过错行为。被害人过错的程度不同,其刑法意义也不相同;借鉴国外立法,应将被害人过错行为酌定情节法定化。  相似文献   

17.
如果将"偷租"行为认定为诈骗罪,在租客知情的情况下,就无法对行为人定罪,这一结论并不妥当。"偷租"行为不能评价为三角诈骗,因为不存在被骗人处分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三角诈骗中被骗人处分被害人财物的过错降低了行为人的罪质,因此认定为诈骗罪,但"偷租"中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偷租"行为成立盗窃罪,对象是财产性利益。从广义上理解盗窃罪财产性利益的结构,是行为人以平和手段对他人造成财产性损失的行为。应当将盗窃罪作为财产犯罪的基准予以考量。  相似文献   

18.
对非法拘禁导致被害人自杀死亡的案件,能否认定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存在全面肯定说、全面否定说、重要原因说、客观归责说等多种观点,导致对同类案件要么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要么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存在将因果关系、结果加重犯和实质数罪混为一谈等问题。一方面,应当肯定非法拘禁行为与被害人自杀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另一方面,肯定因果关系并不表明对行为人必须以"非法拘禁致人死亡"论处。因为在非法拘禁这类封闭的作案环境中,行为人对被害人的生命安全负有保护义务,有义务防止被害人自杀或他杀事件的发生,未履行这种保护义务的,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视罪过不同分别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与非法拘禁罪(基本犯)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9.
诈骗罪中被害人的处分行为是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而陷入认识错误后作出"终局性"转移财产的行为。被害人处分意志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被欺诈的财产损失由被害人自己造成;盗窃的财产损失由他人直接介入造成。在行为人使用诈骗术欺骗被害人抛弃财物然后自己取得财物时,如果抛弃财物与取得财物之间相隔的空间及时间很短,应以诈骗罪论处。  相似文献   

20.
一、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问题概说法学通说认为,刑事责任年龄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犯罪是人的意识和意志的行为,各国刑法必须首先解决犯罪主体问题,进而才能确定主体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在刑事责任的认定和刑罚的适用上有重大区别,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已成为刑事法律领域的一个极具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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