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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贾晓燕 《党建文汇》2010,(11):34-34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发布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其中部分内容直指近年来社会反映强烈的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类似“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货”、“如遇损坏只赔偿同类胶卷”等不平等格式条款被列为违法条款。  相似文献   

2.
“霸王条款”确切地说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只是凝聚了极强烈的感情色彩的一种情绪化表达。在法学理论中没有与之完全对应的概念。“霸王条款”一般表现即是不平等的格式合同,亦即为重复使用不经双方协商而预先拟订不平等条款的合同。“霸王条款”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因素,它的  相似文献   

3.
雨山 《江淮》2012,(2):48
由于超市购物环境好,商品种类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到超市购物。可能是因为客源充足,生意兴隆,超市变得越来越"牛"了,超市通过格式合同或者单方告示设置了诸多"霸王条款",让前来购物的消费者叫苦不迭。霸王条款一:存包隔夜不取,店方有权处理设置寄物柜提供免费存包服务,是超市为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的一种手段,所以这种服务实际上是一种有偿服务,即有偿保管。  相似文献   

4.
上海一律师事务所在京东商城网站购买了一台电扇。因发现质量问题要求换货却被拒绝,理由是发票上记载的货物名称为“办公用品”,不符合“京东”的相关规定:发票没有开具为商品明细的,无法享受产品厂商或京东商城的正常质保。于是,律所将京东商城的实际经营者圆迈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换货,并要求确认该霸王条款无效。一审法院判决圆迈公司换货,却并不认为相关条款无效。律所不服.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相似文献   

5.
章洋  吴保民 《江淮》2012,(7):49
房地产市场是政府重视、百姓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切实维护交易各方利益的重要法律文件。而现实生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却存在着诸多霸王条款,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这里仅举出六类霸王条款,提醒消费者注意。霸王条款之一: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属出卖人。按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利用物业公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6.
<正>银行收费项目随意增加,手续费动辄翻番……银行业这些"强势"行为,引来社会各方争议和消费者的不满。日前,银监会明确提出,要求各商业银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并及时整改。在遭遇"霸王条款"时,消费者可以对不合理收费说"不"。  相似文献   

7.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将于近期集中时间组织一次纠正不正之风活动,以迎接党的十七大的召开。据悉,按照中央的要求,本次活动重点纠正三个方面的不正之风,一是权力寻租,二是霸王条款,三是各种潜规则。这些不正之风的本质。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相似文献   

8.
正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前通过《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餐饮领域的"霸王条款"首次作出规定。根据这部条例的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  相似文献   

9.
法之 《支部生活》2006,(10):38-39
中消协指出,超市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属违法,是典型的霸王规定,应停止其侵权行为。 所谓“封包”是指超市对欲进入购物区的消费者随身携带的超过了一定尺寸的包进行密封包装。中消协指出,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之时,已取得了所购物品的所有权。超市强行封包、查验购物小票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对于超市的违法行为,消费者要勇于说“不”,采取抵制行为,向工商和消协举报。  相似文献   

10.
陈晓东 《世纪桥》2008,(11):71-71,80
继以往反倾销之后,美国企业开始对中国出口产品频繁提起“337条款”诉讼,该条款具有的永久排斥性使其成为影响中国企业出口的又一严重贸易壁垒。由于“337条款”调查涉及的内容在技术上比较专业,对应诉企业来讲,应对起来比反倾销更为复杂。大连企业应采取积极应对策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做好事先预防;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审查机制;一旦涉案,积极应诉。  相似文献   

11.
友情评刊     
《北京支部生活》2011,(1):72-72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施行。《办法》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5种责任: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12.
「霸气」研究晓月提起“霸气”二字,人们不禁要想起“西楚霸王项羽”、“南霸天”之类带有旧时代色彩的人物。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这类“霸王”大都消亡了。可不知从几何时,我们身边带有霸气的“霸王”又多了起来,大有死灰复燃之势,屈指可数的就有什么电霸、...  相似文献   

13.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制定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施行。《办法》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5种责任: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   

14.
<正>暑假期间,许多电影争相上映,部分市民为了能赶上首映,选择带着吃的东西进场观影,谁知刚到门口,便被检票人员拦在门外,理由是外带食品禁止入内。对此,律师表示,电影院"谢绝外带食品"属于霸王条款。电影院以禁带外食条款来约束观众的行为,本身就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这就是说影院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15.
由首都30余家新闻媒体联合发起、中国社会调查所提供问卷设计的《2004中国“霸王现象”认知度调查报告》显示,有10个行业“霸王条款”和“霸王现象”最为突出。这10个行业是:电信、房地产(物业)、保险、电力、教育、医疗、银行、铁路、交通、超市。  相似文献   

16.
一、霸王条款的出现及其含义 早在19世纪格式合同就已经出现在西方的农业和手工业等领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运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到了20世纪,格式合同已经是合同领域的一个普遍现象,并且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经济生活。它以其交易的便利性和经济性适应了现代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要求;它广泛作用于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霸王条款与格式合同是一对孪生兄弟.于是.  相似文献   

17.
中消协指出,超市强行对消费者封包、查验购物小票属违法,是典型的霸王规定,应停止其侵权行为。所谓“封包”是指超市对欲进入购物区的消费者随身携带的超过了一定尺寸的包进行密封包装。中消协指出,消费者在商场收银处付款取得所购物品  相似文献   

18.
常去饭店吃饭的人大概都有如此体验:当你催促“店小二”快上菜时,“店小二”马上会热情地回答:“就到就到”。其实,也许你要的“烧仔鸡”还拴在桌腿上跳,“清蒸鱼”还在池子里游。熟谙这一套的人心知肚明,“店小二”的“就到就到”,虽说可看作是一种服务承诺,但往往当不得真,充其量是一种“生意经”罢了。由此联想到近年一些政府部门、服务单位的承诺,颇有点“店小二”的味道。这些部门、单位就工作和服务问题作出种种承诺可说是家常便饭,红头文件上有,墙壁板报上有,报纸电视上有。细看其中内容,条款不可谓不全,规定不可谓不…  相似文献   

19.
现实生活中,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消费者较之于经营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或劣势的地位,他们之间存在着经济实力和对商品及服务知情的不平等。因此,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地方性法律法规中如果设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对于消费者实现其权利,促使经营者履行其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前线》2000,(9)
《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近日正式颁布。该《条款》规定,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作 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 定。格式条款更不得含有以下三个 方面的内容:一是不得含有“造成 消费者人身伤害”、“因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等免 除经营者责任的内容;二是不得含 有“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承担应当由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内容;三是不得含有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请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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