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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以来都广受社会各界的关注,对其进行有效治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司法系统和社会工作系统共同的责任。通过对我国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制度层面的建设和实务层面的拓展进行梳理,发现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参与到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的实践呈现出"以制度为中心"的特征,造成了服务提供的碎片化,并进一步阻碍了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青少年犯罪问题治理过程中的专业作用,要求构建"以罪错青少年为中心"的一体化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同时,需要注重少年司法配套工作体系的完善、少年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的提升以及少年司法"两条龙"合作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2.
<正>少年司法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之一,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原则或者制度往往是从少年司法制度开始发展的。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而言,其特别注重将"少年司法"打造成品牌栏目,从而使之成为我国少年司法理论研究的一块重要阵地。在本刊的"少年司法"栏目中,其最为根本的原则是秉持"少年最佳利益原则",这是本栏目最为深刻的价值理念基础,其他一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或原则都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的。在具体内容上,"少年司法"栏目不仅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  相似文献   

3.
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的焦点问题,全面建构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是转型期中国社会综合治理的题中之意。笔者就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三个基本问题展开讨论: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从当下犯罪治理的需要出发,立基于犯罪学意义上的犯罪定义展开的广义未成年人犯罪概念更契合我国社会的现实;二是未成年人犯罪原因,从犯罪学视角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原因能为犯罪治理提供更为全面的理论指引;三是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策略,治理未成年人犯罪,需要研究作为治理基础的统计指标、完善少年司法制度、合理运用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4.
考虑未成年人犯罪的构罪问题,应当摆脱成人的思维框架而站在未成年人的独特视角进行,据此所制定的规范方可使得未成年人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也方能实现特别程序设立之目的,进而将教育、保护、预防、矫治等思想理念贯穿于整个少年司法体系中。应当看到,确立不同于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建构原则,既是现代少年刑事政策基本精神的要求,也是由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阶段的特殊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渐进性、未成年人犯罪主观内容的单纯性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特殊性等所决定。基于现代少年刑事政策基本精神的要求、未成年人自身及其犯罪的特殊性,站在未成年人的独特视角来构建未成年人构罪标准体系,至少应当遵循非罪化、轻罪化、有效化和利益衡平保护这四个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5.
新南威尔士少年司法部基于建立一个年轻人参与而没有犯罪的社区目标,从而提供减少青少年再犯罪机会的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帮助青少年解决促成犯罪的潜在问题和行为而成立的部门。其成立前提是立足于历史,也照顾到未成年人成长背景,考虑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二元主义目的的需要,即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同时,承认他们的年龄状况并照顾到他们的福利需要。基于此,包括新南威尔士儿童保护与少年司法部等在内的一系列机构对未成年人保护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承担了重要的角色。  相似文献   

6.
近代以来,国际社会就儿童权利达成普遍共识,联合国通过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权利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少年司法的国际公约、宣言和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又称《利雅得准则》,是非常重要的联合国规范性文件,对我国预防未成年犯罪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和启示作用。作为相关公约的缔约国,为履行国际义务,我国于1999年颁布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具体制度设计上,该法顺应国际立法趋势,总体上坚持以逐级预防理论为指导,并创造性地提出了"不良行为"专门法律概念等;同时该法也存在立法思路不清晰、重要制度不健全、法律可操作性不强、预防主体职责不明确、法律实施的相关保障不到位等不足之处,迫切需要修改和完善,及时解决法律适用中呈现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相似文献   

7.
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因为流变有序、体系完整,往往被我国学者视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应然模版。但相对于跳脱具体国情、文化传统与法律规定等必要前提的简单制度移植,深入反思日本青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内部规律,不仅能够避免“南橘北枳”的风险,更能从少年司法制度“循环发展模式”这一普适分析模型出发,通过考察其在日本少年司法制度建构方面的历史经验,更好地反思我国目前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现状,更理性地为我国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寻找到更为精准的定位与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8.
在日本《少年法》当中,“虞犯少年”概念占有重要位置,它是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倾向所作的立法定位。由于虞犯少年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因而它又属于日本的少年司法事务。虞犯少年的矫正教育过程,实际上是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处分的过程,从制度上保证了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早期干预教育。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规定了少年不良行为,但并未设置虞犯概念,有必要借鉴日本《少年法》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9.
日本虞犯少年矫正教育制度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日本《少年法》当中,“虞犯少年”概念占有重要位置,它是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倾向所作的立法定位。由于虞犯少年是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因而它又属于日本的少年司法事务。虞犯少年的矫正教育过程,实际上是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处分的过程,从制度上保证了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进行早期干预教育。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规定了少年不良行为,但并未设置虞犯概念,有必要借鉴日本《少年法》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中国少年司法引起党和国家与社会的关注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急剧增多,是它启动的直接原因。为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党中央先后于1979年发布了第58号文件——《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午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1985年发布了第20号文件《加强青少年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随后于1991年9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相似文献   

11.
设计《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剖析及防治对策跟踪表》的设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在我国也不例外,综合治理青少年犯罪是我国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国策。但如何认识青少年犯罪问题,如何促进社会各方面对失足少年切实有效地实施帮教,如果缺乏可以操作的制度,全社会的帮教协调只能是一句空话。我们提出并设计实施“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剖析及防治对策跟踪表”即“一卡制”,就是想通过这张表卡使教育、挽救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工作成为看得见,抓得住的系统工作,成为司法一条龙,社会帮教一条龙,统一、结合、协调的规范操作的标准和纽带。在“跟踪表”中,我们将未成年…  相似文献   

12.
2013年是我国著名青少年犯罪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先生的八十大寿。徐建先生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大陆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开拓者、引领者和奠基人之一。三十多年来,徐建教授开创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等多项研究的先河,使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得以全面展开且不断深入;是他促使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学学术研究组织——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1年更名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成立,使我国拥有了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和研究队伍;是他推动了我国第一部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诞生,使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是他与实务部门合作创导了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建立,使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从无到有并渐趋成熟;是他创设了我国第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专门机构——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使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走向了世界;是他首撰了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学的理论专著——《青少年犯罪学》,为我国青少年犯罪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是他首创了我国第一本国内外公开出版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刊物——《青少年犯罪问题》,对本刊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鉴于徐建先生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重要地位和杰出贡献,我们在徐建先生八十大寿之际,特辟专辑,特邀数位较为了解徐建先生的专家、学者共同撰文贺寿。由于版面有限,我们在众多贺文中特选了三篇以特辑形式刊发。特辑贺寿,不仅是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徐建先生,更重要是为了以此向我们的导师、我们的前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让我们一起衷心祝愿徐建先生健康长寿!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深入分析了江苏省2000年至2004年青少年犯罪的动态与趋势,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几个突出问题,科学思考了当前影响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社会因素,为治理青少年犯罪提供了依据。  相似文献   

14.
我国台湾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斐然成绩。其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以《儿童与少年福利法》和未成年人福利机构为基础的未成年人早期福利性保护制度,以《少年事件处理法》和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为基础的犯罪少年或虞犯少年的司法保护与矫正更生制度,以及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和被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为基础的被害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代表,德国早在1923年就出台了以教育思想为特征的适应青少年生理与心理特点的少年法院法(简称少年刑法),并且在此基础上各州司法行政部门建立了青少年法庭。经过多年不断的修改与发展,德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已经相当完善。本文将就德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与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有关方而作一些比较,希望能够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犯罪称谓不同。由于各国或地区历史背景、政治、经济、文化、立法技术、传统习惯等情况的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在世界范围内称谓并不一致。英美法称“少年罪错”或“少年违法”;日本普遍称“少年非行”或“少年不良行为”;埃及称“少年不轨行为”;澳门地区刑法称“未成年人犯罪”;根据《少年犯条例》,香港地区刑法中称为“儿童犯罪”;根据台湾地区《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则称为“少年犯罪”。未成年人年龄划分不一致。未成年人年龄界限划分的规定各国也不相同。有些国家规定的上限年龄较高,例如《美国青少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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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未成年人(少年)是指十八周岁以下的人。未成年人犯罪涵盖在青少年犯罪之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必要性已多有论述,不再重复。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自然也受刑事诉讼法的根本性约束,它的特殊性并不外在表现为单独的法律程序规程,即在刑事诉讼总的原则规范下有其自身的构造。就诉讼程序而言,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实践程序仍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8.
少年司法工作,沿袭一般刑事司法制度,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上,即对青少年已有违法犯罪事实出现后,再由少年法庭来处理,这是一种“追究型”的制度。我们认为,少年司法制度不仅要搞”追究型”,还要有一定的“预防型”,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指导下,不仅要抓事后处理的科学性,同时要注重预防在先,从早抓起,抓苗头、抓倾向,防患于未然。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少年司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使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真正实现综合治理的目的。从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看,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都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逃学、逃课、轻微违法,然后发展成为犯罪,如能在一定的危险年龄阶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教育、防范,就能得到一定的控制。基于此,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建立少年审判庭后,除了精心审理好少年犯罪案件、少年保护案件外,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作了大胆的探索。我们借鉴国外和境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有益经验,结合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把少数有犯罪倾向或违法行为的少年列入司法程序来解决,开创了对“虞犯少年”、违法少年的教育案件的审理。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刑法对少年犯罪规定了重罪或无罪,但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严重暴力犯罪的处罚是空白的,这使得少年犯罪缺乏严格的限制。结果,一些父母和子女利用法律空子对其他未成年人施加了轻度和不可惩处的罪行,严重危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和社会安全。因此,建立一个以"惩罚为辅,教育为本,矫正过渡"的三级惩罚机制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处于儿童向青年过渡的时期,其生理、心理都处于成长期。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处于成长期孩子的犯罪,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为了充分体现对未成年犯在司法上的特殊对待,各国普遍建立了区别于成年犯的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现阶段,我国还没有建立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法律规定主要散见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其中最为重要的《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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