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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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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入,农村群体性事件亦频频发生,并且呈现出"起因多为经济利益诉求事件、性质多为正常维权活动、矛头指向多为基层政府"等特点。探求群体性事件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可以发现,基层政府的理念滞后、体制障碍以及行为失范正是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实现基层政府的转型:增强对话意识,健全利益表达机制;适当下移行政管理权力重心,放权基层;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基层政府行政能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相似文献   

2.
当前,群体性事件的频发给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带来严重挑战。如何治理群体性事件以便更好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摆在基层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大多数群体性事件起因于基层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冲突,农民抗议和上访是为了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免受基层政府不规范行为的侵犯。因此,治理群体性事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必须规范基层政府行为。  相似文献   

3.
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环境群体性事件存在情绪耦合型和直接利益型两种类型,不同类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呈现出不同的机理与路径,情绪耦合型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化机理与路径为:环境矛盾与环境权益结构改变,情绪矛盾生成与耦合,信息传导机制的确定,环境群体事件群体心理构建,紧急性规范建立。直接利益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演化机理与路径与情绪耦合型环境事件演化机理与路径的典型差异在于:直接环境权益受损,体制内权益诉求,环境群体性事件发生。因此,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阻断和治理应该针对不同类型的事件区别应对。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地方政府对环境群体性事件普遍存在"重应对,轻预防"的倾向,公众参与难以真正实现,环境群体性事件此起彼伏。在对环境群体性事件根源分析与发展趋势研判的基础上,强调各主体协商参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治理,可以构建"政府+公众+第三方组织"的协商沟通平台,推动政府单向度环境整治转向"多元主体协商治理",力求促成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环境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5.
重塑政府信任: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举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群体性事件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利益的矛盾与冲突的社会自力救济行为,其根源在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任式微。因此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在于重塑政府信任。应从有效治理腐败,规范政府行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绩效;积极发展公民社会,增加社会资本;强化社会责任,准确定位媒体角色入手,重塑政府信任。  相似文献   

6.
群体性事件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利益矛盾与冲突的社会自力救济行为,其根源在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任式微。因此治理群体性事件的关键在于重塑政府信任。基于对政府信任式微原因的分析,借鉴西方国家经验,要重塑政府信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有效治理腐败,规范政府行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绩效;积极发展公民社会,增加社会资本;强化社会责任,准确定位媒体角色。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中原地区6县(市)的调查发现,农村群体性事件多发存在三个深层次原因:一是民众社会心理出现偏差,二是缺乏畅通的诉求表达途径和合理的利益博弈机制,三是群体性事件处置中存在"政府失灵"现象。针对这三个原因,提出农村群体性事件的治理路径:塑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消解群体性事件多发的社会心理基础;构建合理有效的诉求表达与利益博弈机制,促使群体利益纠纷自我化解;提高基层政府的治理水平,妥善解决各类群体性矛盾冲突。  相似文献   

8.
人们对影响生活质量的邻避设施抗拒乃至激烈反对,很容易出现邻避型环境群体事件。社会剧烈转型、冲突条件充分、政府公信不足是产生邻避型群体性事件的时代背景,地方政府作为治理主体并非在所有邻避设施上能与公众采取互动与合作,其治理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邻避冲突,政府妥协说明其治理成效并不理想。政府理论创新与民主治理能力不足,都不利于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这就需要在决策和执行时规范政府治理主体,完善政府治理机制,提高治理效果,并要做到理论创新和民主治理能力提升。邻避思维不可免,邻避冲突可避免。  相似文献   

9.
根据发生缘由、核心诉求等方面的不同,环境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事后救济型群体性事件和邻避型群体性事件。两种类型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在性质、参与主体、产生的原因、发生的时间等方面都有显著区别。通过对两类环境群体性事件演变和治理过程的分析发现,法律制度不健全、司法在整个过程中缺位是造成当前环境群体性事件多发且暴力化现象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据此,根据两类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成因,分别建立有针对性的诉讼制度,畅通公众表达、参与和救济的司法途径是我们解决和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应有选择。  相似文献   

10.
预防型环境群体性事件属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一类,除了具有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一般特点之外,还具有自身特有的其他特点。共识性强、影响范围大是一般特点,环境风险是预防型环境群体性事件的自有特点。  相似文献   

11.
我国群体性事件爆发的频率逐年增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思考,对群体性事件中的非理性行为进行有效引导,对于维护政治安定、社会和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将通过对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动因进行分析,从风险控制、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角度,探究有效引导群体性事件中非理性行为的方法,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保证社会长期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2.
基于"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的调查数据,本研究从公平感、政府认知和生活满意度三个层面,分析了新生代流动人口在直接利益相关和非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中的参与意愿。研究表明,工作不公平感、社会不公平感对参与这两类群体性事件具有促进效应,个体不公平感没有显著影响;对政府缺乏认同感、满意度、信任感会促进参与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但不会影响参与非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生活满意度和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收入水平等个体因素在参与直接利益相关和非直接利益相关的群体性事件中具有完全相反的影响。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具有较为复杂的诱因,政府应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有区别的预防和处置。  相似文献   

13.
罗筠 《行政论坛》2012,19(3):16-19
在我国特殊的地缘政治环境下,从地缘环境入手切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有望成为一个有价值的突破口。通过个案研究发现,在群体性事件生成和演化的过程中,县域的地缘诱因,包括特殊地形、地理位置、特殊的资源禀赋条件和地缘群体四个方面会对群体性事件产生影响。因此,在当前的县政治理中,有关部门必须摒弃县政治理中的"单极"思维和"激进"倾向,采取一种多维、系统、理性、审慎、成熟的改革观和建设观,通过地理空间的合理重构和制度改革,创造安全的能够有效防控群体性事件的空间环境,最终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4.
单一依靠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存在严重缺陷,群体性事件的善治要在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中实现。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可以发挥其信息收集与传递、构筑沟通和对话平台、社会服务和社会监督、宣传和教育等功能。同时,非政府组织应坚持沟通合作、独立自主、依法和有序参与等原则,在参与过程中应勇于担当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提升社会公信力,树立长远目标。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对各层级政府、非政府组织自身以及利益受损群体具有重要意义,是维护政治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有生力量。  相似文献   

15.
单一依靠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存在严重缺陷,群体性事件的善治要在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中实现.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可以发挥其信息收集与传递、构筑沟通和对话平台、社会服务和社会监督、宣传和教育等功能.同时,非政府组织应坚持沟通合作、独立自主、依法和有序参与等原则,在参与过程中应勇于担当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提升社会公信力,树立长远目标.非政府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对各层级政府、非政府组织自身以及利益受损群体具有重要意义,是维护政治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有生力量.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群体性事件呈多发、频发趋势.纵观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发生之后,都由政府牵头处理,政府是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主要主体.纵向观之,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皆发生在基层社会,因此,基层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的任务便显得格外繁重.那么,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是否与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任务和要求相匹配?这关乎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效果.研究基层政府治理群体性事件能力的现状及提升路径,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7.
维权型群体性事件占目前中国各类群体性事件的绝大部分,乌坎事件便是一例。政府对此类事件的处理方式在国内广受关注,是各领域学者研究的重点。博弈论是对现实问题的抽象,能对维权型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提供独特视角的指导。通过智猪博弈及其改进模型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妥善化解此类事件在于规则化的妥协让步,这不仅关乎社会的秩序与稳定,更为重要的是,关乎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18.
《瞭望》2010,(Z2)
<正> 时为多事之秋。城乡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极端恶性事件更有增加之势。纵有千般客观理由,权力运行不尽规范往往不是源头就是推手。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虽早已明确,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决策、草率决策乃至逐利驱动下的"恶意决策"问题依然突出,批量生产出政府投资失误、楼脆脆、桥塌塌、征地拆迁血案、随意涨价、环境恶化等易燃易爆点。  相似文献   

19.
现阶段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高发频发,地方政府面临着维稳还是维权的两难处境。有些地方政府在处置劳资群体性事件中,表现出对劳动者维权持较消极态度,与企业形成"利益共谋体"。这种政企关系对劳动者维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有效预防和解决的策略在于处理好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构建"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均衡的利益共同体。  相似文献   

20.
文艳 《学理论》2013,(13):68-69
农村群体性事件指那些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由农民组织参与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且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的事件。通过对"乌坎事件"的解读,从民众和政府两个角度揭示社会资本在农村群体性事件中的运作逻辑,最后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提出了对农村群体性事件防范的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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