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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国古代深受儒家人本思想影响,"恤幼"思想就是表现之一。"恤幼"思想认为国家、社会和长者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主张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不同于成年的特别宽容,在刑事责任年龄上、在刑事处遇上主张对少年给以更多的关爱,并将其体现在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中。这些思想对我们当今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制定和完善仍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2.
《学理论》2015,(34)
现阶段,刑法学界诸多学者认为社会危害性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所以多主张将社会危害性逐出刑法领域。其实将这种危害性视为现代刑事法治对立面的观点有失偏颇。社会危害性对刑事立法的决定作用以及在刑事司法中的功能及运用价值,说明其在现代刑事法治语境中仍不可或缺,仍具有理论魅力。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的刑法观与传统的刑法观在"犯罪概念"、"刑法规范"、"刑事责任"等方面的理解上均存在着差异。在理论和实践上探究其差异性,对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王超强  周宏  倪晓一 《学理论》2012,(16):130-132
胡锦涛刑法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念,从法律层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刑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对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在现实中的推进,以及中国新时期的"打黑"和"反腐",正是胡锦涛刑法思想在实践中的成功运用。  相似文献   

5.
动荡中的刑法变革之际,恢复性司法异军突起。恢复性刑事责任基于恢复性司法、被害人学说、刑法契约应运而生,在归责原则、依据、主体、要素、实现形式等方面与传统刑法均有所不同,它契合了刑事纠纷解决多元化趋势,彰显了物质惩戒和心灵自省的合一。恢复性刑法与传统刑法的沟通融合是刑事治理的改革方向,为刑事一体化提供了方法论基础。  相似文献   

6.
晋婷婷 《学理论》2012,(6):56-57
人权状况已经成为衡量一个社会文明发达程度的标志。人权的刑法保障是人权之最有力的保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随着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中国法制文明的高速发展,中国传统的以"国家为本位"的刑法理念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的刑法理念已成为时代的要求和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迫切需要。在法治社会,人权保障已经成为刑法的灵魂与使命。由于刑法具有保护公民利益的广泛性、重要性及其对违法行为制裁的特殊严厉性,探讨刑法对人权的全面保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且基本人权和人权保障是刑事法治理念的基础性要求,是当代刑法机能所蕴涵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7.
陈峰  李雪华 《学理论》2012,(29):138-139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使得醉驾成为其行为模式之一,由此引发的刑法理论界对醉驾的研究也可谓是如火如荼。从刑法视野下醉驾的定义入手,分析我国刑法对醉驾处刑的社会和理论根基,并从"人本主义"刑法观和刑法善治的观念出发将醉驾行为模式下的危险驾驶罪定性为准抽象危险犯,提出在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具有任何危险的醉驾行为应否给予刑事处罚这一理论和实践难题的方案。  相似文献   

8.
积极主义刑法观立足于社会防卫论的立场,主张动用刑法作为防范社会风险的手段。为了应对当前社会中不断增加的安全威胁,我国刑事立法在一段时间内还会以犯罪化为主。刑法以相对积极活跃的形象出现在对社会事务的管理活动中,可以更好地保护法益。但积极主义刑法观可能存在前置法后置法衔接不畅、违背刑法谦抑主义、犯罪标签泛化等问题。为追求良好的刑法实施效果,应当对积极主义刑法观进行限制。具体而言,在积极主义刑法观指导下的立法活动中,应当以比例原则作为检视刑事立法是否具有必要性的工具。在保护超个人法益和集体法益的选择上,应当倾向于为维持社会秩序有效运转所必需的利益。在犯罪设立模式上,应当坚持立法“定性加定量”的模式,在新罪增设中体现定量因素,将不需要由刑法规制的行为交由前置法进行规制。在司法活动中,应当强调“但书”条款的作用,通过对个罪构成要件进行实质解释使刑法的处罚范围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9.
刑法公众认同,是指一国刑法时空效力所及范围内的大多数人即公众对刑法规范及其实践运行的正当性和效力性等的认可与赞同。主体广布性、社会共识性和相对稳定性分别构成了刑法公众认同的主体性特征、价值性特征和存在性特征,而且这些特征相辅相成和相互说明,刑法公众认同之本质即"价值共同"。通过型构对话型刑事话语系统、响应共治型社会管理模式和加强对刑法的信仰,刑法公众认同就会突显其在当下的重要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我国当前法治建设中适用广泛,具备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刑法化有其现实的必要性,但同时也面临着种种困境,与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性的部分内容相偏离,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刑法化是一项长期而又复杂的任务。  相似文献   

11.
刑法明确性原则是资产阶级在刑法领域里反对专制社会罪刑擅断主义所取得的一项划时代的进步成果,目前已被世界各国的刑事法典普遍加以确认。作为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立法领域的深层次体现,它符合建立现代民主和法治社会的要求,有助于保障人权、健全法治,促进司法公正和提高司法效率。在我们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对该原则的法律价值和社会意义进行界定和归整,对建立以人为本的和谐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陈红星 《学理论》2009,(28):117-118
刑法的机能是刑法通过其制定及其现实化的过程所应具有的功效,其内在要素主要有行为规制机能、社会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刑事政策是指国家为防控犯罪而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总称,其主要功能有导向功能、规制功能和中介功能。厘清刑法机能与刑事政策的内在关系问题,方能使二者内外结合,共同促进刑法作用的完善发挥。  相似文献   

13.
自1979年我国颁布第一部刑法典以来,刑法得到了日益完善。但是,由于受传统重刑主义刑法思想的影响,我国在当代刑法实践中,仍然具有一定程度上的重刑主义倾向,严打刑事政策是其制度上的代表。  相似文献   

14.
危险犯近年来在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中均有适度扩展的趋势。社会发展带来众多危险是危险犯扩展的社会基础,刑法理论的完善是危险犯扩展的理论基础,在社会需求和理论成熟的条件下,自然引发危险犯的法律演变是形成危险犯的法律基础。三个基础互相作用,共同构筑了我国刑法中危险犯适度扩展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李荣梅 《学理论》2009,(25):92-94
通俗讲,虚假诉讼就是诉讼造假。虚假诉讼行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使得由刑法对其规制成为正当和必要。现行刑法条文中没有一个罪名与虚假诉讼直接对应,造成了司法实践的混乱,因此刑事立法对虚假诉讼独立设罪很有必要。从虚假诉讼侵犯的客体以及刑法体系的协调性来看,将其列入妨害司法罪最为适当。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具体适用该罪时应当对其犯罪形态、罪数形态等慎重分析。  相似文献   

16.
孟庆华  樊书哲 《学理论》2010,(11):111-112
附属刑法必须由拥有刑事立法权的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其他机关不拥有此项立法权;附属刑法的基本内容是"犯罪与刑罚的行为规范",即"附属刑法规范"应由罪状(行为模式)与法定刑(法律后果)两部分构成;附属刑法是由附加规定于各个非刑事法律中的刑法规范所共同构成的,其表现形式是非独立的,必须依附存在于各个非刑事法律之中。  相似文献   

17.
《学理论》2013,(1)
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作为传统意义公法的刑法,逐渐出现私法化的倾向。刑法私法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刑事和解制度的出现。作为新兴事物,刑事和解既有其积极价值,也有其消极价值。为了有效防止刑法被进一步软化,增强刑法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从立法、司法等方面予以规定,以协调刑法司法化与刑罚的目的间的关系,解决其与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的冲突,更好地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相似文献   

18.
刑法用语的明确性、严谨性和周延性,是刑事立法在语言上的要求。作为历次刑法修正中变动幅度、力度最大,也是最为全面的一次,《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成为我国刑事法治建设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今后的刑事司法活动产生深远影响。但是也应当看到,《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语言的规范性方面还存在某些不足。其中,总则部分的管制刑修改、累犯修正和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刑法用语存在一定的问题,分则部分的危险驾驶罪、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盗窃罪之立法语言也存在可商榷之处。基于刑事立法的语言学视角对《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具体条文进行批判性分析,有助于我国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张梽功 《学理论》2015,(2):92-93
我国现阶段,民族地区刑法变通存在如下问题:刑法变通在立法阶段存在缺失,刑法变通在适用阶段较为混乱,刑法变通的程序性有待加强。刑法变通主要存在立法变通、刑事政策指导下的法律适用变通以及通过刑事和解等程序制度的构建进行变通三种路径,三种路径各有利弊。要建立一套长期有效的刑法变通路径,就应当认识到三条路径各自的特点,充分利用其优势,完善其不足,宏观布局,长期投入,真正将刑法变通路径建设成为一条规范性、长远性的法制化道路。  相似文献   

20.
新的历史条件下刑法谦抑理念在对犯罪打击和预防中有多层价值。公安机关追求刑法谦抑精神的执法价值,有利于其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中校正角色与功能定位。公安机关在贯彻实施刑事谦抑精神上存在指导理念偏位、制度缺位、执法实践异化等消极因素。加强刑事执法、司法制度建设,树立现代执法、司法理念,促进刑事谦抑意识培育是实现刑法谦抑、宽容精神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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