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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则为遗嘱继承。具有涉外因素的遗嘱继承即为涉外遗嘱继承。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只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即:“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遗嘱继承。而继承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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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就叫做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在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都有所规定,但其内容、性质和宗旨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现行政策法律也承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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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公民继承遗产的一种重要方式,亦是公民取得财产或转移财产的一种重要途径.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重要区别在于,法定继承只要确认了继承权,就可以依法继承.而遗嘱继承显然要复杂得多,遗嘱继承的前提条件是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遗嘱的效力.本文就公证遗嘱效力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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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的处分,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理遗产,就叫做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在世界各国的民法中都有所规定,但其内容、性质和宗旨是各不相同的。我国现行政策法律也承认遗嘱继承。1979年2月,第二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中,明确规定:“遗嘱继承应当承认”。可见,财产所有人有权在遗嘱中用书面的或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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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之声
遗嘱信托是通过遗嘱这种法律行为而设立的信托,也叫死后信托,是一种有别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的遗产继承形式.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这是遗嘱制度的一大突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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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遗嘱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项遗嘱继承关系能否发生,取决于有关遗嘱的是否有效。我国继承法对遗嘱继承方式作了较为明确和严格的规定,但并未规定共同遗嘱,学界对这一问题也一直存在争论。目前,我国的婚姻家庭立法正紧张进行,研究探讨共同遗嘱的若干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共同遗嘱的涵义及特征 共同遗嘱,又称联合遗嘱,或合立遗嘱、共立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同一份遗嘱,对其死亡后各自或共同遗留的财产指定继承人继承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嘱方式,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之间。比如某对年老夫妻自书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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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留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嘱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遗产继承中的应留份制度.它是国家对遗嘱人行使遗嘱处分权的必要限制,有利于保护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但是,由于继承法对应留份的规定比较原则,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中的应留份出现一些争议.笔者就这一问题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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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对其遗产及其它事务作出预先处理,而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承认遗嘱继承制度,那么它同法定继承制度一样,即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当一个公民生前未留下遗嘱或是遗嘱未处分完他的遗产时,他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制度处理。在我国古代,继承包括身份、爵位与财产三种。财产继承与前二者是密切相联的。在奴隶社会,奴隶一无所有,包括他的人身也是奴隶主的财产,因而他们生的子女,仍然是奴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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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应依法进行,也应体现法情相容的基本理念.遗嘱继承中,遗产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遗嘱的效力如何?遗嘱继承是否适用于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法定继承的界限是什么?遗嘱指向的房屋,发生纠纷时诉讼时效如何计算的问题等一系列的问题在现行法律中直接找不到答案.本文通过一则真实案例,从法学理论上重点解析上述问题,以期对该类遗产纠纷的类似案例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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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遗嘱的本质功能就是通过遗嘱人生前意愿形成遗产分配的不平等状态,因此在遗产分配过程中极易引起矛盾和冲突。公证遗嘱作为具有最高效力的遗嘱形式,可以看作遗嘱人对自己真实遗嘱意愿的最庄严宣誓。然而,毕竟涉及切身利益,特别是一旦遗嘱所涉标的物发生变更,发生继承时遗嘱受益人和其他继承人之间各执一词、对簿公堂的情形也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本文从遗嘱标的物变更、遗嘱公证程序和遗嘱人真实意愿等不同角度出发,对公证遗嘱所涉标的物发生变更后遗嘱效力问题进行探讨,以求遗嘱能够得到最贴近法律原则、最体现逝者意愿、最符合社会期待的正确诠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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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某日.当事人吴某持某公证处所做的公证遗嘱.向笔者所在公证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该公证遗嘱立遗嘱人为王某(女),其在遗嘱中写到:其有三个儿子.遗产留给其中小儿子吴某继承。我处在调查询问中了解到.王某的大儿子是残疾人且无生活来源.王某遗嘱中没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王某立遗嘱后.遗嘱中涉及的标的物某房产涉及到拆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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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它与遗赠有什么区别? 所谓遗嘱,就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个人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按照遗嘱的内容将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移给指定的人所有,就叫做遗嘱继承。立遗嘱的被继承人叫遗嘱人,接受遗嘱继承的人叫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一、遗嘱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只要遗嘱人作出用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并符合法定条件,其所立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得到遗嘱继承人和其他任何人的同意。同时,遗嘱既是单方的法律行为,所以遗嘱人生前任何时候都有权变更或者撤销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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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丈夫于2003年去世,之后我持续照料公公的生活起居直至其死亡。公公没有订立遗嘱,公公的遗产应该怎样处理?我是否有继承权?——王女士答: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继承一般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生前并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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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所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死者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取得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依法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叫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本文主要探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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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对其遗产及其它事务作出预先处理,而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承认遗嘱继承制度,那么它同法定继承制度一样,即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当一个公民生前未留下遗嘱或是遗嘱未处分完他的遗产时,他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制度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