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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7 毫秒
1.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政策的具体化,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同时兼顾诉讼效率。但是,在实践中被告人认罪认罚后又由于各种原因提起上诉,造成司法成本浪费和诉讼程序拖延,使得这一制度的设立目的难以实现。需要结合被告人上诉的具体情况,设计更为完善的诉讼制度,合理限制被告人的上诉权利,同时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制定更为行之有效的应对方案,以确保实现这一制度的设立初衷,得到控辩审三方都能够认同的裁判结果。  相似文献   

2.
刘国军 《学理论》2014,(7):114-115
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基本原则的"新的刑事诉讼法",极大地扩张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应当转变传统"重打击、轻保护"的司法观念,在追诉犯罪的同时,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利,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回应权利扩张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3.
郭寻 《学理论》2012,(14):100-102
诉讼是法制社会保护实体权利的特别程序制度,是人们维护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然而在公民用法律维权的同时,出现了"好讼"这种假象,即恶意诉讼。由于我国法律上的缺失,恶意诉讼导致了很多严重的后果,因此寻找遏制恶意诉讼的路径和良策,更是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制度;建立恶意诉讼民事侵权责任机制;建立刑事法律惩处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制度;构建国家诚信体系。  相似文献   

4.
2013年1月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对于完善我国羁押审查制度和保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人权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由于存在当前法律制度不完善和程序构架本身存在缺陷等原因,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以法律形式确定获得审前释放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利,对我国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确立法院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中的公正和权威的裁判地位,重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司法途径实现权利救济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5.
残疾人身体或精神的缺陷导致需要对他们平等参与诉讼权利予以特殊保障,我国现行法律对残疾人平等参与诉讼权利保障不足,实践中残疾人平等参与诉讼权利受到侵害,不利于残疾人实体权利的实现。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诉讼权利是国家的一项责任,应当完善支持残疾人诉讼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救助制度,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诉讼权。  相似文献   

6.
社会转型使我国宪法权利案例大量出现,社会需要宪法权利的司法实施.以宪法的名义维权,大量宪法权利争议以行政法案例的方式出现,是对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提出的要求.借助于行政诉讼保护宪法权利,行政制度规则在诉讼中面临挑战,社会迫切要求建立直接实施宪法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7.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对死刑案件中的被告人设置的一种特殊救济程序,需要依赖程序的良性运行来实现其保障人权之价值,其中辩护律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12年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了诉讼化的改造,为辩护律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平台。但在实际操作中,辩护律师有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仍存在着一些缺憾与不足,如律师介入的渠道不畅通、律师介入的权利配置未落实等,因此,需要通过进一步细化可操作程序,完善律师权利的配置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确保律师介入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8.
姚龙 《学理论》2010,(26):135-136
虽然人权保障已日益成为世界和我国当前普遍认同的一种法律价值。但是反思当前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被告人权利保障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侦查羁押期间权利保障措施阙如、侦查程序终结缺期间限制、法律援助不到位、技术侦查缺乏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禁而不绝等。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解决被告人权利保障不足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保释作为无罪推定原则衍生的重要诉讼制度,在维护人权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无罪推定、权利保障和控辩平衡等是保释的基本理念.在比较分析保释与取保候审的差别后,可知我国的取保候审不能从根本意义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原因是其程序的制度化设计不合理,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基本理念与现代意义上的人权保障相冲突等.在吸收保释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对我国取保候审中存在的不合理方面进行改革并使之完善,以便推动和促进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得到有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权利得以尊重既是珍视人权的体现,也是现代诉讼构造的要求.为避免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有关被告人之权利不致落空,律师权利就必须得以切实的保障.因为律师权利得以实现是被告人之各项权利得以落实的最重要保障因素.我国刑辩律师所面临的困境以及遭遇的尴尬已为人所共知.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律师权利缺乏保障,当中又主要是因为缺少程序性的制裁机制.因此,程序性制裁机制的建立便成为了律师权利保障机制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11.
只有深入研究刑事诉讼结构组成部分之间互动关系形成的机理,才能够制定出理性的符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法来。当前我国刑事诉讼结构存在着侦查本位化、辩争权相对较弱、审判权缺失等诸多问题,无法充分实现保障人权的诉讼要求。只有在刑事诉讼中去除诉讼侦查化,实现控审分离、控辩平等、确保审判中立,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制度理性的功能。  相似文献   

12.
被告人供述具有直接证据的属性,因其能为案件侦破提供丰富的证据线索而倍受侦查人员的重视。在现行司法体制和诉讼结构下,被告人供述证据的非法获得与使用滋生了严重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刑讯逼供泛滥、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法庭裁判模式等一系列问题导致了一批冤假错案的集中爆发,也催生了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仍是立足原有司法体制土壤中的技术革新,难以弥补体制本身的漏洞,实践中有关非法供述证据研究方向的偏离、相关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流于形式都反映了非法供述证据在新刑诉时代仍将存在排除上的障碍。  相似文献   

13.
构建高校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机制是促进权力运行阳光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一般要求,也是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自身变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以权力配置科学化助推高校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高校党政权力、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合理配置与相互制约,保障党委内部权力的划分与权力结构的有序化;以监督体制的协调化推进高校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巡视监督制度,规范专门机构监督,积极鼓励广大民众的监督;以监督成果的长效化巩固高校科学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权力运行的内部动力,完善权力健康运行的外在条件,发挥文化制度的惩戒功能。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中的强制措施是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有力措施,但同时它也最容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侵害。在当事人遭受强制措施的侵害之后,如何及时挽救被侵害人的权利,恢复当事人的利益、保障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的人权,是刑事诉讼制度中需要特别关注的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赋予被采取强制措施者对强制措施提起异议的权利,特别是侦查阶段强制措施适用较少受到制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因此,建议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建立强制性侦查措施的异议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侦查活动中公正和效率价值的双重缺失一直受到诟病。“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确立以及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决策助推了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立足于公正和效率价值的平衡,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有关侦查活动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程序、讯问程序、侦查措施、侦查行为的监督等进行了完善。但基于我国国情,在人权保障、诉讼构造、侦查构造、侦查程序的科学性、侦查程序自治、侦查程序借鉴等方面.理想与现实之间仍存在一定差距。  相似文献   

16.
网络实名举报: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实名举报作为新形势下公民广泛参与的反腐倡廉活动,应是一项具有完善工作机制和法律规范保障的制度设计,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但就目前来看,我国网络实名举报还面临监督范围狭窄,举报可信度不高,缺乏持续性,举报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和官方处理回应性低等困境。究其原因在于举报主体界定不明,网络载体"各自为政",举报程序过简和实名举报环境不够成熟等原因。为进一步推进网络实名举报的发展,必须加强举报人权利立法保护,健全网络反腐立法和舆情监测机制,完善举报程序,建立资源整合型举报受理机构,鼓励公民参与到网络反腐之中,形成良好的反腐倡廉文化。  相似文献   

17.
高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作为党章赋予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在需求,是确保高校科学发展的坚强政治保障。针对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不顺、监督制度设计滞后、部分监督对象接受同级监督意识不强、纪委监督乏力等问题,高校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高校权力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并培育监督文化,营造同级监督的良好环境,从而最大限度提高高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效率和质量。  相似文献   

18.
党内监督就是依照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通过检查、评价、揭露、举报和处理等方式对党员干部的道德水平、党员权利的保障落实、党规党纪的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等情况进行的监察和督促,其核心是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目前,党内监督的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因此要从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考核方式上入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从监督机构改革、智能化防腐等方面入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党外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创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的合力,加大对重要领域、部门和岗位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相似文献   

19.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权力的体制机制,这是破解腐败高发、多发的基本途径。只有组建一个由预防腐败署、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构成的预防与惩治腐败完整体系,才能充分发挥结构科学、运行规范、监督有效的功能,形成一个能够保证各职能机关各负其责、相对独立、依法治理的运行方式。完善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巡视制度和"一案双查"等制度,逐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同时把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作为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这是我们党实现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的新思考,是跳出历史周期律支配的新路径。  相似文献   

20.
Winkle  John W.  III; Roebuck  David 《Publius》1992,22(1):83-92
Certification is a procedure whereby federal courts may askstate courts of last resort to clarify an ambiguous provisionof state law. This increasingly popular device of deferenceoperates as an alternative to abstention and to the casual predictionof the meaning of state law. Certification is a permissive anddiscretionary mechanism; as such, it is neither universal inits usage nor uniform in its application. The thirty-eight statesthat authorize the procedure differ on which federal courtsmay participate and whether the answer to the certified questionmust determine, or resolve, the lawsuit. Our survey resultsindicate that federal and state judges alike praise certificationfor its contributions to intersystem harmony. It conserves judicialresources, advances litigant interests, minimizes interpretivemisguesses, and avoids repetitive litigat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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