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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兹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关于几项供应标准调整规定加下,希遵照执行。一、轻体力劳动者的各级供应标准调整为:甲级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39斤;乙级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36斤;丙级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34斤。二、特殊重体力劳动者丙级工种内的开山破石工,现调为乙级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55斤。三、重体力劳动者甲级工内的基建劳力工(包括挖土方工、抬砖工、混凝土工、硪桩工)以及白  相似文献   

2.
兹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有关供应标准调整规定如卜,希于五月份起贯彻执行。一、盐池工人的粮食供应标准,原确定为特殊重体力劳动者丙级,现调整为乙级,每人每月供应粮食55斤。二、关于市镇运输牲畜用粮标准的调整:1.挽车长途运输的马、骡平地原规定每头每日供应饲料六斤,现增加为七斤;山地原规定为七斤,  相似文献   

3.
省人民委员会(55)财武字第九一○号通知关于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几个问题的规定,仍照旧执行外,特再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粮食定量标准方面的临时办法:(一)省、市、专、县的国家工作人员,自一月份起每人每月平均增加供应粮食一斤,如系集体入伙的中灶、小灶之人员不再增加。(二)公私合营、私营企业的职工、店员,每人每月平均增加供应粮食一斤。(三)市镇居民中的六周岁以上至四十五周岁的非农业人口,自一月份起每人每月增加供应一斤半。  相似文献   

4.
兹将我省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希即遵照执行。一、儿童供应标准调整为:不满两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八斤;两周岁以上不满三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十斤;三周岁以上不满五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供应糧食十四斤;五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十八斤;六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二十二斤;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儿童,每人每月供应粮食二十五斤;十周岁以上,每人每月供应粮食二十七斤半。  相似文献   

5.
兹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几个具体问题补充规定如下,希从三月份起贯彻执行。(一)关于人食供应标准方面:一、晋南地区除安泽、浮山、汾西、永和、石楼、隰县、蒲县、大宁、乡宁、吉县等十个山区县份仍执行原规定供应标准外,其余平川地区各县的县级以上机关、团体、厂矿企业等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粮食供应标准一律改为三四斤;平川地区县以下的区级干部,每人每月供应标准改为三六斤。二、农村小学教员的粮食供应标准,一律政为三五斤。三、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后,其职工、店员的粮食供应标准,应一律按照国营工、商企业  相似文献   

6.
兹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中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希即贯彻执行。一、标准的调整: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标准,经过一年来的实践与调整已基本接近合理,但尚有少数工种供应偏低需加调整。为此本着够吃者不动,不够吃者调整,特殊者补助的原则,作如下规定:1.原属特殊重体力劳动之基建劳力工、白酒掌木锹工由原供应51斤调整为55斤。2.原属重体力之人力排车工由原供应48斤调整为55斤;铁路重体力养路工由原供应48斤调整为51斤;人力小平车工由原供应45斤调整为51斤。5.原属轻体力工种之马车搬运工由原供应39斤调整为45斤;人力浆染纱布工、人力轧棉工、黑铁  相似文献   

7.
"甘肃省1957年农村粮食(油料)统购统销实施办法"第25条关于国营农场、地方国营农场生产的粮食统购统销的具体规定,不够明确,现根据农业部、粮食部、农垦部、公安部的联合指示的精神,将原条文修正如下:国营农场、地方国营农场、部队、机关、团体生产的粮食,除留量以外,余粮全部售给国家。如果生产的粮食不够留量,其所缺部分由国家供应。留量和供应标准:1.口粮:农场员工口粮,按照附近城市一般工厂职工的粮食定量供应标准留给;部队官兵口粮,按照部队定量标准留给;机关团体职工口粮,按照附近城市同等劳动等别  相似文献   

8.
两个月来的全省粮食「三定」到户工作,在迅速健康的进展中,大部分地区的定产、留量、统购率基本上取得了平衡合理。因而广大群众,都表示对政策的热诚拥护。但是,部分地区也遗有定产偏低,扣除不合理,统购率不平衡的偏向。为了正确的贯彻执行粮食三定政策,对上述偏向必须加以纠正。为此,特做如下补充规定:一、扣除留量中的人食标准,在一般产粮区,每人全年留量不低于三六○斤;山药蛋集中产区,  相似文献   

9.
兹根据十月十四日各地电话汇报中所提出的问题,综合答覆如下:一、三定到户后,农户增添人口与耕畜者,按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处理之。二、灾区救济户、供應户,除按国家规定的灾区灾民救济标准与供应标准发给救济粮食与供应粮外,不再增加供应量。但到国家市场上购买粮食者不加限制。三、富农界线的划分依据,应按现有经济条件决定。四、产粮区个别村或户,按国家计划种植技术作物而缺粮者,其供应标准与当地余粮户用粮留量标准同;否则按当地缺粮户供应标准供应。  相似文献   

10.
兹将各地最近在粮食统购统销中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分别解答如下:一、半农半工的农户,在扣除留量时,如系余粮户、自足户,可按一般馏量标准扣除;如系缺粮户,在评议供应数量应不低于一般农户的留量标准。二、为了照顾养猪事业的发展,农村缺粮户饲养的公母猪,除供应一部谷粮、麦皮等代食品外,亦可供应一部粮食或豆饼,但供应总数不得超过当地一般留量标准。三、农民因特殊情况进城临时居住需要出卖之粮食,各地粮食购销站均应按规定付给地方粮票或全国通用粮票,不要采取开给证明条具的办法,以免造成供应上的混乱。有的地区已经开给证明者,为了保证供应,各购销站门市部仍应准其照数购粮。  相似文献   

11.
目前有灾地区结合粮食"三定"评议发放救济粮款的工作(救济户和应救济的期限及粮款数)已基本上接近结束。因而救济标准从明年一月份提高之后,增加了发放手续上的复杂化和工作量。如果做不好,容易发生混乱。为此,提出以下意见,希参考执行:一、救济标准从明年一月份起,每人每日共九两小米,以一个月计算,每人每月应为十六斤十四两。为了照顾灾民,并便于计算,每人每月可按十七斤整数计发。因此,在未进行或正在进行评议救济户的乡,应当一律按照提高后的标准进行评议。如果乡已评议完毕,并已报送县人民委员会,而县尚未审批或正在审批者,应当按照提高的标准计算审批,并将乡报送的救济花名册上原评议每人的救济数字按提高标准加以更改,然后经过校对,盖专用印章,填发救济凭证;如果县已审批完毕并将救济凭证发到了乡,则应当由县根据各乡所报的救济花名册,以户为单位,按新增加的标准计算补发。例如:某乡李甲一户五口人,原评议救济三个月,每人每月十五斤,五口人一个月共七十五斤,三个月共二百二十五斤,在救济标准增加后,每人每月再增发二斤小米,五口人一个月增加十斤,三个月  相似文献   

12.
为了确保钢铁生产队伍的粮食需要和市镇居民的合理供应,特对当前的粮食供应工作,作如下通知:1.对农民的口粮标准,各地应立即贯彻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关于适当提高社员口粮标准和农业社适当进行粮食储备的决定精神。在农民口粮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各城镇人口的口粮标准可由每人每月平均26斤提高到28斤。但具体执行时,必须实事求是的以人定量,继续加强节约粮食的宣传教育,以吃饱饭为原则,能节省的必须节约下来,防止浪费粮食的现象。  相似文献   

13.
根据省计委1956年农业生产计划,全省粮食播种面积6299万亩(包括复播在内),比去年扩大0.38%,计划产量为89亿斤。今年小麦实产量已超过原计划指标,秋粮虽因部分地区遭受雹、洪、虫等自然灾害,但大部分地区秋禾生长良好,如今后无特殊灾害,完成计划是可能的。去年全省粮食"三定"定产85.8226亿斤,定购(包括征收)20.8949亿斤。今年因扩大技术作物和基建占用土地以及为了适当照顾部分地区人食留量偏低等,征购任务调整为18.7429亿斤(贸易粮),折合原粮19.9002亿斤,占总产量的22.3%。这样,预计农村社会留粮会相应增多,如以全省农业人口1325万人计算,从总产量内减去种籽、饲料、公粮、统购任务,加上国家供应在农村的粮食,每人平均可达到418斤,  相似文献   

14.
现将国家机关行政经费开支标准,修改如后;自1957年1月1日起执行。一、办公费每人每月标准如后:城市街道办事处由各市在区蔽标准范圃内自行规定。人民警察,此标准执行。办公费内原包括"学曹害报费,',改为"机关公用害报杂志费,  相似文献   

15.
一、根据全省畜牧会议上各地的反映,农业合作化以后,有些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了繁殖良种牲畜,增加了一批奶牛,改良马和羊。但这些牲畜的饲料扣除际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各地执行不一,普遍感到供应不足。二、为了不影响良种牲畜的喂养,各地在粮食统购扣除各项用粮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牲畜适当照顾。其用粮标准一般应该是:改良马驹的用粮标准可按当地一般骡马用粮标准扣除;改良奶牛可按一般耕牛留量标准加倍扣除;改良种羊,可按当地一般羊的留量提高二倍,一般改良羊可提高一倍。  相似文献   

16.
榆次专署以(56)专办检字第二○号报告请示关于国家粮食市场管理政策方面的几个问题,我们感到在各地均同样存在,故将所提有关问题分别作如下答复并抄致各地,即按此执行:一、关于市场粮食交易纳税问题,在一九五五年春季城乡粮食供应发生紧张情况下,为了刺激粮食上市,曾规定羣众在粮食市场上,买粮一次在二百斤以下者免纳粮食货物税。实行粮食三定以后,上述规定已不适合目前情况,应即修改另行规定。现根据国务院指示精神,兹规定:凡羣众在国家粮食市场上,买粮一次不足五十斤者免纳粮食货物税,超过五十斤的,由购粮人按交易总金頟缴纳百分之三的粮食货物税;如系双方直接进行品种交换者,则免税。但副食业、熟食业、作坊在国家粮食市  相似文献   

17.
《创造》1959,(3)
富民人民公社勤劳大队,在1958年转人民公社以前是个高级社.这个社1958年收入粮食3,157,975斤,比1957年增产21.9%,每人平均粮食1,664斤,生产总产值266,947元,比1957年增加34,381元,增加14.7%.1958年的年终分配,这个社採取了供给制和工资制相结合的分配办法.全社除完纳国家税39,174元(占总收入14.7%)、扣除生产成本56,344元(占总收入21.1%)、社留公积金33,379元(占总收入12.5%,比1957年增加71.6%)以  相似文献   

18.
从2003年6月1日起,将我市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5元。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列支渠道仍按原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19.
为了适当照顾高级脑力劳动者的食用植物油的需要,并且使各地现行对于高级脑力劳动者的食用植物油补助供应办法大体取得一致,现在作如下的具体规定。一、凡是付专员、付厅局长、付司局长级以上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每人每月在当地的食用植物油供应定额之外补助供应一点五市斤。  相似文献   

20.
一九五四年度行政经费开支标准除以(53)省财行宇第六四三号通知变电的几项继续执行外,现又将请示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变更的几个项目做如下规定(行政经费开支标准汇总本随后即发):一、太原市市级机关公杂费每人每月改为六○、○○○元,其它市仍照一九五三年标准不变。二、市辖区公杂费,太原、大同市在每八每月五○、○○○元,阳泉、长治市在每人每月四五、○○○元的范围内,由各市酌情自行规定,并报省备案。三、县辖区公杂费每人每月改为三五、○○○元(一至三月份准按原标准四万元报销,但全年总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过三五、○○○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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