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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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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扣是指在商品交易中,卖方从成交价格中扣出一部分付给买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即经办人)的款项.由于这种款项是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扣出的,所以叫回扣.手续费是指工商企业或者个人为了推销产品、购买原材料、联系业务、提供信息、进行咨询等,而给予推销员、采购员、业务员或者中间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的酬金.  相似文献   

2.
秦炳辉 《山东审判》2013,(3):98-102
一、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一)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效力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而产生。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建筑和安装达成一致,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建设工程合同。探究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首先应  相似文献   

3.
一回扣的具体含义及与相关概念的辨析刑法学界对回扣有以下若干种认识:①回扣是卖主或者买主支付给替其"出力"的人的钱;②回扣是卖方付给替其"出力"或"促成交易"的人的钱;③回扣是经手采购或代卖主招揽顾客的人向卖主索取的佣钱;④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中,由卖方从其所得价款中退还给买方单位或者经办人的款项;⑤回扣,是指商品领域中卖方支付给买方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货款,其实是卖方销售利润的再分配,即把一部分利润让给买方,回扣只能是卖方支付的,不会付给居间地位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4.
《合同法》第286条(以下简称286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一规定在解决拖欠工程款,保障承包人债权,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等问题上实现了一个伟大的突破,  相似文献   

5.
徐清 《法学》1990,(10)
随着农村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公民个人承包经营企业法人单位以及车间、班组等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现象不断出现。这种个人承包经营合同的特征是,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的所有者为发包人,公民个人为承包人;发包人将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和必要的流动资金发交承包人,承包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经营利润除按约定比例向发包人提交承包金,按约定提取公共积累外,其余全部归承包人个人所有;被承包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在其承包期限内的债务和亏损,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这种承包经营责任制形式,发包人有一定程度的风险。发包人在一定条件下,负有代偿承包人债务的责任。若承包经营合  相似文献   

6.
信用证是银行应国际货物买卖中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凭证。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最担心的是发运了货物却收不到价款;买方最担心的则是付出了货款而收不到货物。这种买卖双方互不信任的矛盾,仅靠他们自己是解决不了的,这是因为他们的营业地分处于不同国家。一旦他们所担心的事发生问题,那就不能像国内货物买卖中一方违约,他方可以采取各种救济措施那么方便,而且两地相距遥远,鞭长莫及,实在困难。在信用证制度下,由于有资信良好的银行的参与,买卖双方都获得了信用保证,便于正常贸易关系的进行,只要…  相似文献   

7.
工程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的行为.索赔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索赔.但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的索赔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等方式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相对而言就困难多了.因此,对承包人来说,如何在工程施工中预测和发现索赔机会,并合理地提出索赔要求,从而得到相应的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已日趋重要.  相似文献   

8.
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制产生于工程实践并逐步发展而来,法律上经历了从否认到逐步认可的过程。本质上看它是公司承包制度在有资质要求的企业中的变通,这一制度满足了当前建筑业的需求,广泛存在于并还将在很长时间内大量存在于工程实践中;然而内部发包人的"控权"要求与内部承包人的"放权"需求之间的冲突、内部发包人监督监管义务的履行保障、内部承包制与挂靠之间的界限等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该制度将很难发挥出应然的效果。市场需求催生法律制度,正面引导这一模式的发展,划定内部发包人的监督管理义务与内部承包人自主经营权的界限,保证内部发包人监督管理义务落到实处,是我们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国际货物买卖是跨国界的商品交换过程,参加这种法律关系的主体多为负有限责任的法人,且他们之间进行的大多为大宗货物买卖,因此,所有权的移转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当卖方将货物出售给买方以后(卖方保留所有权的除外),买方便拥有了对货物的所有权,但如果买方拒付款或无力付款(如破产)时,卖方就要蒙受财产上的损失或  相似文献   

10.
宋世俊 《中国律师》2003,(11):89-90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规定赋予了建筑企业以优先受偿权,并希望借此解决实践中的建设工程款项拖欠问题。但在实践中,由于有关各方对该法条的权利性质、操作程序等问题认识不一,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鲜见该条款的适用,现实生活中工程款拖欠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该法…  相似文献   

11.
赵秀梅 《法律适用》2012,(12):32-36
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  相似文献   

13.
岳桂杰 《山东审判》2003,19(6):44-45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就  相似文献   

14.
马利克 《特区法坛》2004,(11):11-14
1999年3月合同法颁布,该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发包人在合理期间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依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规定对于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相似文献   

15.
<正> 三、1980年联合国公约指导下的国际销售统一法(第二部分)I、合同的订立A、撤销要约的企图例一:卖方向买方发出了一项有效期为七天的要约。三天后,在买方承诺之前,卖方声明他撤销了要约。如果买方在卖方要约规定的七天内承诺了卖方的要约,卖方是否受合同的约束呢?  相似文献   

16.
略论《合同法》第286条的法律障碍及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 286 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的出台,确立了建筑工程承包人在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享有对该建设工程的优先受偿权,强化了对承包人的特殊保护,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工程款拖欠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  相似文献   

17.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相似文献   

18.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的结算是最常见、使用最频繁的一种结算方式。它是银行应其客户(买方)的请求而开立的书面承诺。按此书面承诺,当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信用证所有条款规定的单据时,银行将承担向卖方支付现定款项的业务。信用证也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机制。在这种付款机制中,银行对卖方支付款项的业务,仅以卖方提供严格符合信用证所有条款规定的单据为条件。关于信用证公证信用证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金融机构、信用证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涉及信用证的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维…  相似文献   

19.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20.
论建设工程优先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合同法》第 2 86条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 ,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 ,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显然创设了一项属于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新权利。法律虽然创设了这一权利 ,但对其名称、性质、实现方式、权利限制等未作出明确的规定。现笔者就这一权利略作探析。一、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性质和特征(一 )建设工程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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