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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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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都不是刑事证明标准。“客观真实论”与“法律真实论”之争是关于诉讼认识的观念之争 ,而不是关于刑事证明的标准之争。两者虽然在表面上就刑事证明标准展开了争论 ,但其基本观点却是一致的 ,学界将两者之争视为刑事证明标准之争的看法是一种误解。我国传统证据理论对刑事证明标准的错误概括以及对证明标准的主观性的忽视甚至否定 ,是这场讨论并没有真正涉及刑事证明标准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2.
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的基础和核心。我国刑事诉讼在证明标准的设计上 ,存在着片面追求客观真实而对其他价值保护不够的问题 ,科学的证明标准应从主、客观两方面综合确立。“客观真实”寓于“法律真实”之中 ,没有“法律真实”作保障 ,“客观真实”将无从谈起。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没有明确规定,长期以来理论界一直有“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两种证明标准之争,随着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深入,人们从民事诉讼证明的相对性、“客观真实”标准的局限性、“法律真实”标准的可行性,重新认识,逐渐接受“法律真实”标准。  相似文献   

4.
关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认识论与价值论两个角度对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进行分析,认为长期以来在证明标准问题上占主导地位的"客观真实"观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而"法律真实"观既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同时又符合我国当前主流诉讼价值观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文章提倡以"法律真实"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并在结论部分将此标准进一步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目前,刑事诉讼应达到何种证明程度大致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在转型这一特定时期,特别是刑事诉讼法修救已提上日程,我们应在借鉴两大法系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构建适合我国司法文化和回法实践的相对合理的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6.
目前,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明标准的问题,理论界存在着"客观真实说"和"法律真实说"。客观真实标准能够体现正义原则但可操作性较差,而法律真实标准虽可弥补这一不足,但在实践中易于偏离正义方向。因此,我国应当确立以客观真实为证明目的标准、以法律真实为证明具体标准的诉讼证明标准模式。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要求为"法律真实",从而实现了从"客观真实"到"法律真实"的演进.但是,"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绝不是对"客观真实"全然否定,"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客观真实"是民事诉讼证明活动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法律真实"是实现"客观真实",从而实现法律的程序正义乃至实体正义的手段.而要通过以"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去实现"客观真实",则要求证据采信制度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和现代自由心证原则.  相似文献   

8.
目前,刑事诉讼应达到何种证明程度大致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客观真实”论和“法律真实”论。在转型这一特定时期,刑事诉讼法修改已提上日程,为此我们应在借鉴两大法系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明标准的基础上正确看待“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构建适合我国司法文化和司法实践的相对合理的具有层次性的刑事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9.
诉讼证明标准 ,是法官判断案件事实的衡量尺度 ,对审判方式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明确辨析“证明任务”与“证明标准”的概念入手 ,借鉴两大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 ,提出了对我国诉讼证明任务及证明标准的革新———在“法律真实”这一诉讼证明任务统领下的多元证明标准的适用。在此基础上 ,对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进行了具体论述  相似文献   

10.
对“客观真实说”的理性思考——兼论法律真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明标准是证据制度建构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目前作为证明标准的"客观真实"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从理论层面看,客观真实不仅与待证事实之间在性质、范围和哲学范畴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矛盾,而且在适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上也存在诸如认识论主体条件适用的虚假性、使用实践检验标准的缺失、作为证明标准的违理性等缺陷,因此,要彻底抛弃客观真实说而代之以法律真实说,以科学地指导我国的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认识论、诉讼证明的特性切入厘清了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两者存在的语境差异 ,在现实性 ,法定性的层面肯定了法律真实的正当性 ,在此基础上 ,着重考察和分析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内 ,客观真实存在的可能性 ,以及在死刑案件中突破一般程序规则的价值平衡状态而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新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与"排除合理怀疑"并存的规定是司法实践、理论研究与制度探索共同作用下的新规定。尽管学界对新刑事诉讼法证明标准的规定有不同的解读和认知,但两者并存的规定是立法者无奈却又不乏理性的选择,其实质是不再苛求传统的"客观真实"标准,但立法者又不完全信赖司法者对"法律真实"①标准的可控性,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证明标准是在两者之间。新的证明标准体现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的结合,在证明模式上体现了印证证明与典型自由心证的结合,在证明方向上是正向证明与反向证明的结合。新标准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对于证明标准的掌握,有利于法官心证能力的培养和提升,也有利于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实现和刑讯逼供问题的消解。  相似文献   

13.
刑事诉讼的证明是应以客观真实还是以法律真实为标准,一直存在争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标准的存在缺陷,应以法律真实为理论基础,建立主客观相统一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在实践中引起了被告人被长期羁押、案件久拖不决等一系列严重后果,分析该制度的成因并在此基础上予以改进,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客观真实"的诉讼认识论具有理论局限,应从"法律真实"的角度对诉讼中的事实问题进行全新的解读,以重构我国二审制度特别是发回重审制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中增设证人拒绝作证罪的法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拒绝作证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有悖于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了弥补漏洞,维护法律权威,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我国应在刑法中增设证人拒绝作证罪。  相似文献   

16.
在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邓小平作为我们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杰出贡献之一,就是恢复和发展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邓小平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贡献主要表现为: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上升华了"实事求是";率先倡导重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上升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提出并论证了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辨证统一;阐明了思想路线同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关系;强调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群众路线的统一;坚持了系统的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身体力行,为全党树立了坚持实事求是的榜样。  相似文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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