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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简介2001年5月,原告吴某(甲方)与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乙方)签订了购买某商品楼131号房的协议书。协议规定甲方向乙方预购131号房,售价154900元,甲方必须先预交定金;如果甲方在售房期间退回预定房间,所预交定金不退。乙方必须确保甲方预定房间层号,必须确保建筑尺寸和装修规格,并且必须确保在2001年9月30日售房,否则每天向甲方交纳延误费50元。协议书签订后,吴某交纳了8万元预购定金,并办理了其他预购手续。被告出售的商品楼预定2001年9月15日竣工。施工中因承包工程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于2002年1月30日才竣工通过验收。2002年2月20日,被告开始办理售房手续。在办理售房手续时,被告按吴某填写的单位电话多次联系,均未通知到吴某。在通知不到吴某的情况下,被告于2002年3月4日将吴某预购的131号房以145409元的价格出售给第三人张某。张某于2002年3月10日搬进131号房居住。原告吴某得知自己的住房被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后,多次找到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履行购房协议,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请求,认为合同不能按期履行是施工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不是其不履行合同,故不同意承担民事责任。况且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通知吴某,均联系不上其本人,才将131号房屋出售给张某。吴某存在较大过错,其后果应当由自己承担。双方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原、被告所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应当按协议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承建施工队负责人意外死亡,导致工程延期,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不是自己不履行合同,要求原告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不成立。现原告吴某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被告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因延期履行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无效。造成无效的过错在于被告,被告与第三人应当相互返还各自取得的对方的财产,并且被告应当赔偿第三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及第三人于2002年6月30日自愿达成了如下协议一、原、被告于2002年7月31日前办理131号房的售房手续,原告交清房款,被告交给原告131号房钥匙,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000元,更换新的抽油烟机和电子打火煤气灶具。二、第三人于2002年7月31日前迁出131号房,将131号房交付原告;被告负责另行安排第三人购房。本案来源房地产买卖与租赁案例精析[法律直通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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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徐某在某县城有房屋总建筑面积46.49m2。2001年10月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与原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被告在异地安置给原告后街综合市场营业用房35m2,按市场指导价与原告的房屋价值相互折抵后,原告补被告价差款13000元;超过10m2部分按该地段市场指导价3907元/m2计算;该楼坐南向北,临街和综合市场。2003年被告经有关部门同意将该楼修建地段作了规划调整,安置给原告的门面仅是一个巷道门面,对该楼的设计和坐向改变,一直未告知原告。2004年5月,被告向原告送达入户通知书。原告认为被告改变房屋朝向位置,严重影响该营业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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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介绍原告:曾庆被告:廖华第三人:张良第三人:崔莉原告与汪某系房屋相邻关系。1996年10月汪某将房屋转让被告。1997年3月被告拆建房屋时与原告签订《处理房屋相邻边界有关事宜的合同》《以下简称房屋相邻合同》。合同第2条规定,甲方(被告)拆建房屋南立面墙毗连乙方(原告)房屋北墙不设门窗,不开洞口,不设下水道及雨蓬。第3条规定,甲方(被告)转让房屋时,必须将本合同第2条内容载人售房合同,房屋受让人必须遵守上述条款;甲方(被告)同任何第三人签订的售房合同需有乙方(原告)签字认可并持合同一份。第7条规定,甲、…  相似文献   

4.
原告彭淑华、何学明(二人系夫妻)同被告何素珍(系原告之女,已出嫁)于1989年2月10日自愿协商在原告承包的1.2亩责任田地修建两楼一底房屋一幢,同时达成口头《合资建房协议》(后补书面协议人协议约定:原告出资70%,被告出资30%,建房手续由被告负责办理。修建过程中,原告出资工程款8万元,被告出资工程款6万元。房屋修建后,原被告双方分别分得两间fi面及楼上房屋。1991年初,被告何素珍因筹建饲料厂,与原告口头商定租用原告的房屋作办公室及销售门市部,每年租金2万元。被告租用房屋期间曾于1993。1994年两年共支付给原告租金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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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周碧铮与被告孙晓俊原为夫妻关系,与被告孙振华、翁逸美原为公媳、婆媳关系。被拆迁房屋为公有房屋,承租人为被告孙振华,户籍人口为三被告。该房屋自2002年9月至2005年3月动迁一直由被告孙振华出租给他人使用,三被告居住于共同共有的本市南车站路产权房。2004年4月原告与被告孙晓俊结婚时原告户籍未作迁移,结婚后即与三被告共同居住于南车站路,直至2006年3月,2007年2月28日双方协议离婚。第三人上海新华利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在动迁过程中,根据被告孙振华提供的原告结婚证等材料,并根据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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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2月1日,原告曾某与被告钟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为:原告将自己的“东风—12型”小四轮汽车一辆实给被告,价款为2500元;付款时间为:1989年1月20日前付SOO元,4月1日前付1000元,7月1日前付I000元,分三次全部付清。协议签订后,被告在试车时发现该车上坡无力,便提出撕毁协议。原告未予理睬。以后原、被告均未对该车进行管理和使用。原告曾按协议时间分别三次向被告催收车款,被告拒付。1990年5月,原告因盗窃犯罪被判刑,1991年12月25日刑满释放。原告遂于1992年4月14目具状法院要求被告归还车款及银行利息。该案在审理中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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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北京富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河公司)系“天赐良园”楼盘的开发商,委托被告北京德高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高公司)销售“天赐良园”的房屋。2002年5月16日,原告吕某在德高公司人员带领下,参观了天赐良园房屋,并初步决定购买19号楼的132室。次日吕某到德高公司交纳定金1万元,并在房屋认购单上签字。房屋认购单上注有“答订本认购单后应携相关证件按时至指定地点办理签约,否则视为放弃认购权,客户所支付定金不予退还”及“定金不退”字样。5月23日,吕某在与德高公司洽谈房屋买卖合同中,因吕某所欲购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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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信林  徐晖 《山东审判》2004,20(5):112-114
[案情简介] 原告(反诉被告)王某 被告(反诉原告)海珊制衣公司 被告(反诉原告)海珊进出口公司 原告王某诉称,2002年9月,原、被告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约定两被告将其在原海珊房地产公司的股权 作价400万元由原告买断。经核实,两被告在注册原海 珊房地产公司时未实际投入注册资本金,公司帐面亏 损额为4293848.59元。两被告以400万元将空壳公司 转让给原告,已构成显失公平,原海珊房地产公司开发 的建设项目因政府行为已经停止,原告因不可抗力无 法经营,有权请求刨减买断价款。请求变更股权转让价 格400万元为10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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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鲁 《山东审判》2005,21(3):114-116
一、案情原告:青岛某纤维有限公司被告:青岛某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3年6月间,原告从事进料深加工布料业务,原告分32批将其加工的布料交付被告并申报了出口,被告在原告交付布料后,分别就上述货物申报了进口,原告共向被告交付货物价值372202.33美元。被告为韩国B公司的独资企业,且韩国B公司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期间,韩国B公司分10次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向原告支付加工款226003.90美元。2002年至2003年6月间,被告为原告出具了还款计划书一份,该计划书载明:自6月起至11月止六个月期间,被告将每月分两笔支付原告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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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2年5月10日,原告周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签订了委托租房协议书,协议约定:被告为原告提供房源信息;如房屋成交,原告向物业公司支付一个月房屋租金的服务报酬;原告需对房主有关证件核对无误,原告与出租方任何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一方按协议规定赔偿对方损失,被告有责任从中调解,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协议中还对这一义务用黑体字作了重要提示。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纳押金800元。5月11日,被告为原告提供朝阳区潘家园东里31楼402号有房源的信息,并由其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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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79年结婚,婚后于1 980年生育一子,即被告李小某。2002年,原告李某与被告朱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某号楼某号房屋一套,登记在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名下。被告朱某占20%份额,被告李小某占80%份额。201 2年7月31日,原告李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朱某离婚,并要求分割上述房屋。但被告朱某表示,该房屋系被告朱某和被告李小某共有,与原告李某无关,不同意分割。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李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现原告李某就上述房屋的财产权属问题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与被告李小某无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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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2年11月15日,原告郑磊(甲方)与被告吴重凡(乙方)签订协议书约定:一、国英绿景公寓底商1A、1B(以下称诉争房屋)系甲方的住房,由于甲方无北京市户口,故以乙方名义购房,但甲方付款、甲方管理使用。二、乙方对该房产不具有任何产权、也不承担任何风险;乙方不得擅自处置该房、不得就该房产向甲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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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刘斌等人诉被告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凸匹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鲜言等证券虚假陈述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鲜言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33余万元,被告匹凸匹公司及时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恽燕桦对被告鲜言的上述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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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8年11月16日,原告成都市旅游局与被告中国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签订了一份《存款协议》,协议主要约定:l、存款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存款期一年,存款利息4.77%;2、甲方(即原告)按乙方(即被告)要求将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009账户;3、存款到期后,甲方凭本存款协议和存款凭证,乙方保证一次性支付上述存款本金,利息每年支付一次;4、本存款协议甲方不得用作抵押之用。中行武侯支行存款科和市旅游局在协议上分别加盖了公章。同日,根据存款协议约定,中行武侯支行存款科向市旅游局出具了一份中国银行特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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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2005年5月被告漳浦县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贸易公司)与第三人重庆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某汽车公司)签订了《经销(代理)商务协议》一份,双方约定由某贸易公司在指定区域销售某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2005年10月18日,原告林某与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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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而败诉据中国法院网2006年6月3日消息: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原告于先生诉被告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华公司)有线电视收视纠纷一案。认定被告的行为并未违反原、被告之间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合同的约定,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等诉讼请求。2004年3月,原告于先生到歌华公司海淀分公司甘家口营业厅办理了有线电视收视手续,并一直按照规定交纳收视费用。2005年5月5日上午9时许,原告在家中收看电视节目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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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对被拆迁人暂停停电、停水期限过后,作为拆迁人的房屋开发人没有申请延长暂停期限的权利,并由此由于其停电、停水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否作为民事案件予以赔偿?本文以原告时某某、王某诉被告某市泰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市房屋拆迁管理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为例解答了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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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亮  杨红平 《人民司法》2021,(5):F0003-F0003
【案情】原告:重庆赤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豆公司)。被告:罗荣华。赤豆公司在淘宝网经营名为“木瓜装饰”的店铺。2019年4月21日,罗荣华(甲方)与赤豆公司(乙方)签订委托设计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初步设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设计定金5000元。合同签订后,罗荣华支付定金5000元。2019年6月9日,赤豆公司通过微信向罗荣华发送平面设计图两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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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原告乙于2004年5月30日与被告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公司产权独家酒店H幢416号房,房价人民币300000元,所购房屋由被告方承建。在签订合同的十五日支付总房价款的50%给被告,余下款项原告用10年期银行贷款支付。原、被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又签订了《产权度假酒店租赁合同书》,该合同约定由原告将购买被告的产权式酒店416号房出租给被告使用,期限五年从2004年6月30日至2009年6月29日止,并约定年租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应当于2004年12月31日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原告。原告认为其已依约履行了支付首期款项的付款义务,被告逾期90天后,迟迟没有交付房屋给原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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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01年2月14日,原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甲方)与被告张某(合同乙方)签定劳动合同一份,张某接受该公司聘用从事业务工作。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1年元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止,并约定:“签定合同时,乙方的所在单位或亲属盖章,签字担保,在乙方不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并承担责任时,担保人负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条款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有效期再延长6个月或到乙方在甲方手续结清止。”当时,被告徐某作为担保方亦在该合同上签字。另按商贸公司要求,张某向该公司交纳押金3700元。之后于2001年3月至11月,张某在担任原告商贸公司业务员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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