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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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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大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除了具有传统的特征,如有组织的暴力、以违法犯罪方式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为违法犯罪寻求保护伞、组织者、领导者从-线退居到幕后、实施暴力的工具呈现出冷武器和热武器相混合的特点等,也呈现出新的特征,如谋求合法外衣、寻求社会认可,利用非法影响力.在当前维稳的社会和政治形势下,党和国家对民意、民主和民生越来越重视.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这一点,通过向党政机构施压来谋取不法经济利益.这两个新特征不但表现在山西关氏兄弟涉黑组织案件中,也表现在重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中,值得警惕.  相似文献   

2.
“地下出警队”违法犯罪及其治理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地下出警队"是近年来滋生的新型黑恶势力,其违法犯罪活动既有黑恶势力传统犯罪的基本特征,又有其自身特点。该种违法犯罪形式的滋生,既有权利救济渠道不畅、打击处理难度大、存在"黑保护伞"等公共性原因,也有非法市场需求及群众法律薄弱等社会性原因。必须采取隔断其滋生途径、快速处置等措施对其实施迅速、有效的打击,从而震慑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相似文献   

3.
对近年来的20例判决书的分析显示:贵州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组织、行为、经济及非法控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特性,与全国和国外的黑社会组织相比,贵州省的黑社会组织形式仍处于中低级程度。目前已被瓦解的组织还没有死灰复燃及与其他组织重组的现象,其未来演化表现出组织结构呈多元化、暴力手段呈隐蔽化、经济利益来源呈合法化、非法控制跨区域化等趋势。在司法认定方面,应着重解决"组织者、领导者、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软暴力""经济实力"和"跨区域化"等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4.
探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涉高利贷犯罪定性问题,一方面,要解决高利贷行为的定性问题,通过对高利贷债务进行类型化分析,厘清高利贷行为单独定罪的范围,将不适宜入罪的一般的民间借贷行为从中剥离,以期实现保障合法民间借贷机制的运行和打击黑恶势力高利贷犯罪的双重目的;另一方面,在划定了高利贷行为入罪范围的基础上,分析高利贷衍生行为的定性问题,合理划定普通行为、"软暴力"行为和"硬暴力"行为三者的界限,为司法实践中黑恶势力高利贷犯罪的定性问题提供可以参照的标准。  相似文献   

5.
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具有组织的稳定性,经济的敛财性,行为的暴力性,非法的控制性等特征。一个犯罪组织,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特征,才能界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相似文献   

6.
宗族组织在我国农村广泛存在并发挥一定作用,也是农村治安资源之一。宗族组织在社会治安中有规范和监督族人行为、调停纠纷、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弥补农村警力不足等作用。但宗族组织同样有引发社会治安事故、可能演变为农村黑恶势力等危险。因此,我们要加以引导和管理,发挥宗族组织在农村治安中的作用,严厉打击宗族组织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7.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福建农村涉黑涉恶犯罪存在黑恶势力渗透进部分农村基层政权、以谋取经济利益为最终目的、以软暴力甚至公司化运作为主要犯罪手段、违法犯罪人员受教育程度低、地缘和亲缘关系明显等特点。从"三治"视角看,乡村自治运行机制不完善为黑恶势力发展提供了可乘之机,乡村法治薄弱为黑恶势力蔓延提供了空间,传统乡村德治式微而黑恶犯罪亚文化猖獗,为农村黑恶势力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土壤。遏制农村涉黑涉恶势力,应加强党和政府对乡村自治的监管,建立务实管用的监督机制;建设乡村法治,强化农村社会面控制;挖掘乡村德治内涵,倡导乡风文明,弘扬社会道德新风尚。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从各地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黑恶势力"已经大量地参与到群体性事件之中,对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江西"黑恶势力"犯罪呈现主体人员成分复杂、犯罪手段从公开暴力向隐性暴力转化、控制区域具有明显的特定性与行业性、犯罪组织多方位渗透等特征。其产生原因主要在于经济高速发展而社会管控相对滞后、对暴利行业利益的追逐、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人力资源市场、法制不健全。为此,一是应完善制度、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二是依靠党委政府,严查"黑恶势力""关系网",铲除其"保护伞";三是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四是强化情报信息、提高发现控制能力,才能有针对性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在全球扩张。而利用网络传播非法信息,威胁国家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的情况日益突出,通过网络从事色情、赌博及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日益猖獗,网络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扩散等情况日渐严重。公安机关应加强网络监管,切实把握网上斗争的主动权,强化网络侦察,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行为,着力加强对网络舆论介入式控制,引导网络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杀人越货、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色情引诱,敲诈勒索、暴力抗法等由黑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在我国旅游市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直接原因是行为人私欲膨胀、人格扭曲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同流合污。扫除旅游市场罪恶势力应当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惩治力度、深挖关系网和保护伞等方面作出努力。  相似文献   

11.
当前吉林省黑社会性质组织多为中等规模,成员以无业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和进城农民为主,"村霸"型、"垄断特定行业"型、"商黑一体化"型、"经营地下行业"型、"官黑一体化"型和"恶霸"型组织是其主要类型,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农村基层政权或政治领域渗透的趋势日益突出,已影响到基层政权的稳定。其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发展滞后和社会管理不到位,所以应根据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暴力性特征弱化而经济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强化的发展趋势,对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标准作适当调整;同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行为、领导行为、积极参加及其他参加行为作出明确的界定,以有效规制其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12.
"软暴力"已通过刑事司法解释续造的方式进入规范表达之中,但是长期作为"非规范用语"的背景使其在规范要素和事实要素的对应中仍然存在含义混乱和界限模糊的问题。事实层面上,"软暴力"表现为借助"暴力暗示"或"组织暗示"来展示自身的犯罪能力以实现非法目的。但就规范层面而言,"暴力性"或"组织性"却并非软暴力的必要条件,而是软暴力刑事可罚性大小的参考依据。软暴力作为一种违法犯罪手段,本身并不是任何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故其入罪仍应遵循构成要件的符合性判断,不能肆意泛化内涵或虚化外延,应通过司法适用的规范和自由裁量的平衡实现"软暴力"的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律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法不责众"只不过是少数违法分子自行壮胆、自欺欺人的托词,但作为一种社会心理和社会现象,"法不责众"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这也是法律适用的疑难点之一。以群体违法犯罪为基本特征的黑恶势力犯罪的生成和滋长与"法不责众"有一定关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于矫治"法不责众"。在扫黑除恶中要采取多种措施,克服与摆脱"法不责众",包括:完善立法,协调"法"与"众"的冲突,解决有法难责众、无法可责众问题;扫黑除恶要坚决贯彻"打早打小"策略,扼制黑恶势力从寡到众、从小到大的演化;对黑恶势力的侦查取证要深入发动群众,应强化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树立社会主义法律信仰,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应当而且可以责众。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继出现,它是我国现阶段有组织犯罪的最高形式。这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只是黑社会组织的初始阶段,具有黑社会的一些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处于普通犯罪集团向黑社会组织演化过渡的中向状态。概言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就是以获得巨额非法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以与国家法律相对抗为重要依托,以腐朽亚文化为精神动力,以暴力和腐蚀拉拢为基本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5.
微商是一种建立在微信等移动社交或社会化媒体之上的信任经济。微信等社会化媒体的飞速发展,推动着微商蓬勃发展。但由于微商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和行业监管,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实施传销、非法集资、诈骗、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工具,社会危害极大。加深对利用微信实施传销等违法犯罪的对策研究,建立预警机制,完善行政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健全微商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有利于进一步净化微商经营环境,有效防控微信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  相似文献   

16.
"互联网+黑恶势力组织"的犯罪模式昭示着黑恶势力组织已向新兴领域延伸的新态势。该类黑恶势力组织已突破传统黑恶势力组织形态与犯罪手段,其新特征与传统黑恶势力组织的典型特征存在较大出入,但数部法律与指导文件中规定:对网络黑恶势力组织套用传统黑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标准。该观点值得进一步商榷。网络黑恶势力组织刑法评价问题凸显了传统黑恶势力组织认评标准与解释论对于网络黑恶势力组织的不兼容现象,因此在深究网络黑恶势力组织的新特征之后,宜选择并确立对网络黑恶势力组织的刑法解释或立法的新立场,进而从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危害性特征以及主观认知等具体问题进行匡正。  相似文献   

17.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安全、稳固基层政权的重要决策,是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必然选择。在黑恶势力逐步从硬暴力转向软暴力、帮派转向公司、黑色产业转向白色产业以及寻"伞"到变"伞"的转型背景下,基于传统的组织犯罪理论,黑恶势力将给我国公民安全、经济发展、政治环境以及政权稳定带来连锁性威胁。当前,扫黑除恶需要坚守法治思维,维护现代法治基本原则,在此前提下创设新型法律制度,应对黑恶势力的变化。  相似文献   

18.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中, 2018年以清除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恶势力集团为主要目标, 2019年以打击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为主要目标,各地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把握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基础上,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结合历史经验教训,既要追求打击效果,也要保证案件质量,做到审慎定罪、审慎推定、审慎并罚,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相似文献   

19.
转型时期的中国处于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发期和危险期。一些通过暴力能获取垄断利润的行业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土壤,无业和社会闲散人员构成黑恶势力成员的基本来源,黑社会亚文化是黑恶势力犯罪的催化剂,社会管理缺陷为黑恶势力提供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防范黑恶势力犯罪风险,要提高认识,打防结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秩序,着力消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重视社会文化建设,切实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相似文献   

20.
当前的软暴力概念紧密关联于黑恶势力犯罪,其实质是黑恶势力实施的将恶害向受害人通告的行为。囿于这种认识,对由一般主体实施的软暴力犯罪行为无法进行规制,这对于惩治实际广泛存在的软暴力犯罪行为是非常不利的。事实上,软暴力行为正愈益成为一种新型的类型化犯罪。因此,有必要在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将那些侵犯精神活动自由的软暴力犯罪行为类型化为胁迫罪和强制罪,进一步严密刑法体系,以实现对软暴力行为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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