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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科学客观地确立司法拘留与民事拘留的关系,不仅是拘留理论深入研究的需要,也是拘留立法和拘留实践发展的需要,本文在考察对该关系的众多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当今的司法拘留与民事拘留是一种广义交叉关系和狭义全异关系,主张这两种关系中的“民事拘留”名称应被具有个别性的具体名称所取代。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拘留实践和拘留立法的不断发展,我国司法拘留的适用根据、适用范围等均发生了变化。本文在深入研究我国现有拘留立法、拘留理论和拘留实践的基础上,从司法拘留的适用范围、适用根据、适用主体、适用对象、适用期限和适用程序等几个方面来谈谈新形势下司法拘留的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对审判中发现的民事违法行为可采取民事拘留措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妨害诉讼行为可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这两种措施在制裁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立法上过于原则笼统,适用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一、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  相似文献   

4.
我国存在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和民事制裁拘留等四种具体的拘留形式。因刑期折抵在实质上是刑法的社会公正性和人权保障的体现 ,在形式上是在某一被羁押人又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有刑期徒刑时适用 ,而以上各拘留形式 ,因在形式上都存在被拘留后又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在适用时都需要体现刑期折抵的价值取向 ,故在理论上各拘留形式的被拘留期间都存在刑期折抵的可能。在此基础上 ,文章提出了拘留刑期折抵的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法律根据违法行为、违法性质、违法目的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拘留办法,即对违法行为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具体分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的规定而被采取的强制措施。一、我国法律规定几种拘留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不同性质的拘留,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这三种拘留单从形式上看,似乎差不多,即都是对被拘留人的临时羁押,但是它们的法律性质和适用对象、法律后果都是极不相同的,必须明确这三种拘留的区别,决不能混淆它们的性质。1.刑…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讼中的拘留又称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限制妨害民事诉讼的人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妨害民事诉讼规定的五种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必须正确适用,以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达到维持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教育公民遵守法律,遵守诉讼制度的目的。审判实践中有少数审判人员往往不能准确地适用拘留措施,造成了适得其反的结果。  相似文献   

7.
谢超群 《天津检察》2009,(3):12-12,8
一、刑事司法拘留的概念界定 长期以来,司法拘留作为拘留的一种,通常被认为专属于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范畴,而且这种理解在许多法学教材、法学理论著作中有所反映。如“拘留是指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又称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行为人予以强制关押,在一定的期限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8.
《法律与生活》2012,(6):51-51
2012年2月15日,国务院第19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拘留所条例》,该《条例》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我国法律规定了四种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强制措施性质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关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种拘留对象都在拘留所执行拘留。  相似文献   

9.
民事拘留的有关问题及立法完善●钟斌孙晋琪民事拘留,作为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采取的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这些年来,应当说在制止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排除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障碍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司法实践中,民事拘留这项制度...  相似文献   

10.
《司法业务文选》2012,(13):2+49
问:为什么要制定《拘留所条例》?答:拘留所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强制措施性质拘留的场所。1990年公安部公布施行的《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对于规范拘留所执法工作,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该办法已经无法适应新时期拘留所工作的需要:一是该办法只是针对受治安处罚的被拘留人的管理作出规定,没有对司法拘留等其他被拘留人的管理作出规定;二是由于该办法效力低,对拘留所的场所设置、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问题难以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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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 and Philosophy -  相似文献   

14.
基于“羁押权”直接作用的物理空间场所,提出“隐性羁押”的概念,这一概念与适用于看守所的刑拘和逮捕等强制措施导致的“显性羁押”问题相互对照,以便指称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或“犯罪嫌疑人”在留置盘查措施以及拘传、监视居住等三种所外强制措施适用过程中所伴生或衍生的“事实上”(de facto)的变相羁押现象。隐性羁押场所主要是候问(留置)室和拘传、监视居住等“指定类”场所.。对其的研究将侧重于对现有强制措施体系进行宏观上的制度检视与微观上的行为解构,或许对提出妥适的管制对策有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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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Findings from studies examining the impact of legal and extralegal characteristics in determining pre-adjudicatory detention within the juvenile justice system have been inconsistent. Logistic regression was used to examine the independent, and interaction, effects of certain legal and extralegal factors in the decision to detain juveniles in counties in two Northeastern states. The results suggest race continues to exert a significant effect on detention decisions when controlling for various legal and extralegal/nonlegal factor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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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的刑事羁押与国家的赔偿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建明 《现代法学》2004,26(6):37-42
刑事诉讼中的错误羁押与刑事错案常常相伴而生,但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错误羁押以刑事程序法为认定依据,即使没有错案发生,羁押行为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亦照样构成错误羁押。与错案相联系的错误羁押或合法羁押都应当导致刑事司法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而未构成错案但构成错误羁押并因此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国家也应当有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对无错案条件下错误羁押承担赔偿责任,有利于增强刑事司法机关的程序公正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防止和减少羁押的滥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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