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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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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律师》2006,(1):20-20
2005年岁末,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佟丽华以其卓越的成就荣获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和法制新闻人物。1999年,佟丽华律师创建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03年该中心正式注册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是全国第一家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家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研究的民间组织。从此,佟丽华近乎全职地投身于未成年人保护和公益法领域。他创办的中心开通了两条面向全国的咨询热线,对于那些案情复杂的案件,中心的律师也会提供法律援助。到2005年10月份,中心已解答咨询19000多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0多件。为了帮助更多的孩子,他还成…  相似文献   

2.
人物     
《中国律师》2012,(8):86-86
佟丽华:当选为党的十八大代表7月3日,中共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后闭幕。大会选举产生了北京市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64名。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律师名列其中,是64位代表中唯一的一位律师。一直以来,佟丽华律师深切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他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农民工法律援助两大公益法领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3.
佟丽华:让理想在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中闪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骆轩 《中国律师》2005,(7):49-53
一提佟丽华的名字,很多人马上就会联想到中国的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了解佟丽华的很多人都存有疑问:佟丽华为什么选择未成年人维权事业?他究竟是在做好人好事还是在从事一项事业?他经历着怎样的困难和挑战?一个优秀的律师仿佛成了一个谜。佟丽华出生于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一个贫穷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老实厚道的农民。在那种贫穷、艰难的生活环境中,每次来自亲戚的帮助都让他感动。1991年,佟丽华以全县文科最好的成绩考上中国政法大学。通过在大学四年的学习,儿时那种朴素的志向逐渐形成为一种明确的理想:“法律能够帮助更多的人,我要尽己所能,…  相似文献   

4.
秋天 《中国律师》2005,(6):37-42
“我们就是要踏踏实实做实事,而不是轰轰烈烈的造势。”佟丽华很认真地对记者表示。佟丽华是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我是在一次会议上认识他的,最初的印象是他很有意思,因为他抓住任何机会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会上、在餐桌上、在路上……;再有就是他谈工作时的神态,那才叫神采飞扬呢,他讲述了一件又一件律师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故事,佟丽华告诉大家,在全国各地,有许多律师都在默默做这项工作,他们没有赫赫之名,没有丰厚的物质报酬,但是,他们仍然无怨无悔地在做,他们是缘于一种信念。一种责任。我被这些律师所感动…  相似文献   

5.
经过紧张的筹备,全国律协法律援助委员会于2005年12月2日在京成立,全国律协秘书长邓甲明兼任委员会主任、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任常务副主任。全国律协法律援助委员会旨在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律师在法律援助活动中的执业权利、提高工作质量、规范律师法律援助执业活动、深入研究法律援助的相关政策,整合行业资源,就完善律师参与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和国家法律援助制度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全国律协会长于宁、副会长金山、秘书长邓甲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贾午光,司法部律师工作指导…  相似文献   

6.
《中国律师》2003,(8):59-59
为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业务研究和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作用,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经全国律协五届五次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佟丽华任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推荐,并经全国律协审核,以下律师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首批委员:陈会琪陈锐伟陈耀中冯军义冯震远高海鹰葛福资胡丽妹黄琳琳纪红光孔维钊卢志斌刘道乐骆振中彭和平彭子建浦泽幸申本金桑云时福茂佟丽华王毅伟萧志杨闫晓洁岳恒旭杨华杨崇学张小…  相似文献   

7.
《法庭内外》2007,(10):55-55
近日,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领导小组成员、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毅伟,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陈煜来到东城区法院,就该院申请3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问题进行调查磋商,由此启动了东城区首批中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与保护专项基金。  相似文献   

8.
燕子 《中国律师》2012,(9):20-21
近日,北京律师佟丽华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的消息不胫而走,成为律师界热议的话题,记者随后约访了佟丽华律师。翻看佟丽华的简历,记者发现:工作至今,佟律师从未换过执业律所,致诚律师事务所的每一步发展都饱含着他的勤奋和刻苦。佟丽华,中共党员,北京市人大代表,1995年7月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后开始在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  相似文献   

9.
他为了实现用法律帮助人的理想,投身公益事业,开通了第一条面向全国的免费律师法律咨询热线电话,组建了第一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发动了第一起针对烟草行业的公益诉讼,成立了第一家专门为农民工维权的机构。2005年12月,因其对公益领域的突出贡献,他被评选为该年度的“中国十大法治人物”之一。2006年11月2日,因其在法律援助领域的卓越成就,他又被列为首届全国“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候选人。他就是佟丽华。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是未成年人人权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起步较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尚需完善和发展,为更好的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全面化程度。  相似文献   

11.
撑起绿荫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许文有辽宁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总队长许文有从2002年上任到现在,转战全国33个省市,长途跋涉200余万公里,并远涉缅甸、朝鲜实施跨境抓捕。2004年全省210起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侦破200起,破案率达95%,破获了历年省挂牌督办案件15起。5起公安部督办杀人案件全部告破,占全国破获“部督”杀人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强,位居全国第一。佟丽华1998年年初,佟丽华律师联合中国政法大学一些研究生共同创办“了佟律师法律热线”。2001年年底,佟丽华卖掉了自己在北京唯一的房子,并将全部所得用于他创办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几年来,他带领援助中心的…  相似文献   

13.
自我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以来,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一直是我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审查标准不一致,导致法院指定辩护案件成为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的主要来源,而处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人较少获得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4.
《天津律师》2007,(3):62-62
本刊讯 4月20-22日,由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承办的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2007年年会在天津远洋宾馆召开。市司法局副局长高从善出席会议。全国律协副秘书长里红、市律协会长王天举、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佟丽华、市律协秘书长徐兴云、副秘书长史玉荣出席会议。近百名来自全国25个省、区、  相似文献   

15.
当前未成年人政府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其中,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与法律援助工作又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主要结合湖北省宜昌市未成年人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现状。对政府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进行初步的对策研究。  相似文献   

16.
法律援助的政策规范与运作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法律援助制度是人类法制文明和法律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否拥有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国际社会衡量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以及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的要求,为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2003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并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贯彻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体现,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发展,结束了我国一直以来法律援助工作没有统一立法的局面,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进程。但任何制度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本文旨在通过对  相似文献   

17.
<正>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习近平总书记情之切切、言之殷殷,“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党和政府要始终关心各族少年儿童,努力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近年来,安徽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律协未保委”)通过参与立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益普法、课题研究等多种途径,不断拓宽保护路径,构建未成年人立体化保护网,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应与时俱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近几年来,未成年人权益屡遭侵犯和未成年人犯罪上升的态势说明,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还存在着保护功能的缺陷和不适应的方面。我国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如何适应这些新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课题。设立高层次、权威性的专门机构来领导和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国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视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明确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  相似文献   

19.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差,极易遭受到犯罪行为的侵害。近年来,国家官方网站以及媒体公布了大量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恶劣案件,性侵害严重妨碍了未成年被害人的健康成长。因此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从多角度出发,完善救助制度,建立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专门救助机构,除被害补偿外,还应提供心理救助、医疗服务以及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  相似文献   

20.
秋天 《中国律师》2014,(5):24-26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是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的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项目。法律援助项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该项目的实施,在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法律援助事业的社会影响力等各个方面,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北京隆平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就是律师法援队伍中的一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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