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徐晓松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20):119-130
本文认为,首先,公司作为独立交易主体的制度安排所产生的基本矛盾,决定了政府对公司的监管,而公司法中有关资本的强制性规范是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公司作为独立交易主体的制度安排所导致的交易责任制度的非均衡,并由此产生公司对资本监管规则的客观需求,是资本监管的基础;再次,资本监管规则以公司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为其表现形式,与由生存条件决定的立法者的意志具有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4.
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评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资本制度的价值目标主要有两个,即安全和效率。世界各国公司法对它的不同规定,体现了不同的价值目标。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资本制度,注重资本的担保功能,追求交易安全,但从公司资本运行的结果来看,不但没有很好地维护交易安全,反而影响了交易效率。我国公司法应顺应世界各国公司法发展的趋势,拓宽股东出资方式。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总被引:20,自引:0,他引:20
作者认为 ,特殊的经济及法律环境 ,决定了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殊性 ,而该制度的主要缺陷在于缺乏严密的防范和处罚措施。对此 ,作者提出应当借鉴国外公司法 ,从以下诸方面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进一步完善发起人和股东对公司资本不足额的补缴责任 ;增加对股东与公司之间交易的限制性规定 ;规定公司董事及经理对公司实质性减资的责任 ;明确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时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 ;从公司登记机关对验资机构制约的角度 ,完善注册资本验证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公司资本制度的刑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资本是公司的信用。但现实生活中 ,公司资本犯罪却屡禁不止。本文从其特有的社会危害性入手 ,探讨了公司资本制度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及基本原则 ;并借鉴国外立法例 ,反思了相关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7.
本文以鲁能集团的改革为例,浅谈我国资本制度的转变。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可以分期缴纳,对于这一制度的理解,笔者认为这是我国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理念的转变,即从原来的法定资本制到现在的折衷授权资本制,本文将论及这一转变的原因、对现存制度的分析、现存问题及完善。 相似文献
8.
新一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折射出国家秉持"宽进严管"市场监管的基本立场,与此相联系,《公司法》与《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再度修改,业已对我国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产生重大变革。施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与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公司的资本信用理念将发生改变;与股东出资相关的事宜由公司章程作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的自律性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认缴登记制改变了股东出资行为,同时也对股东权行使与股东出资责任产生了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9.
10.
11.
世界各国的公司资本制度正在走向缓和,我国2005年《公司法》顺应此趋势,改严格资本制为缓和资本制。缓和的资本制度虽然刺激了投资,提高了公司效率,但是对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却不利。本文重在寻求公司债权人在缓和资本制下的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12.
提要在众多学者力挺折衷资本制的今天,法定资本制似乎已遭受到了学界的严重质疑。本文在比较了三种资本制度后发现,不同性质的公司其资本所要实现的基本职能不同,而法定资本制在保证资本债务担保功能的实现上仍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传统的公司资本制度以资本维持原则为核心,其本质是试图使实质资本适应形式资本的变化。本文认为公司资本制度应该实现由"资本维持"到"资本变动"的转变。 相似文献
14.
15.
论公司资本制度及其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公司法规定,来源于全体股东的公司资本是公司获得独立人格的必备法律要件,它不仅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义务,而且是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物质前提。目前各国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三种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 相似文献
16.
没有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公司资本诉讼正是为了解决资本纠纷,救济当事人合法权利而存在的。本文指出公司资本纠纷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资本具体制度的缺陷,另一方面是因为相关主体在利益驱使下丧失了诚信。 相似文献
17.
公司资本是指股东、投资人的出资。在公司设立阶段,公司资本的形成过程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步骤,是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然而,在公司设立运营中往往存在出资不足、虚假出资、验资不实以及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现象,违反公司资本制度的同时也侵害了相关主体的正当权益,引发了公司资本诉讼。鉴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基本情形可以归为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两类,本文拟从这两个方面浅议我国资本诉讼制度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信用基础的集中体现。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公司资本制度改革趋势是放松资本管制,便利公司筹资。尽管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历史演进顺应了这一国际趋势,但法定资本制仍然阻碍了公司运行效率的提高。借鉴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基于股份有限公司资合性和有限责任与人和性的公司信用基础差异,变革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路径是:前者实施折衷资本制,后者实施法定资本制。 相似文献
19.
公司是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不断发展的社会经济现实与国际竞争,对公司法的理念更新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推动了立法的发展。我国《公司法》的修改与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改革了公司资本制度,对传统的公司法理论有多方面的理论与制度创新,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确立了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精简登记手续放宽了登记条件,对于经济活动与司法实务提出了新的议题。准确把握立法目标,更新公司理念,妥善应对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于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等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