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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安理论与实践》2014,(1)
英美法谚云:"警察是法庭的仆人,其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①由此可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制度,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客观现实的制约,该制度在我国一直难于落实,严重影响了我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和法治建设进程。2010年,最高检和最高法等部门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首次提出讯问人员应当出庭作证;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亦明确规定侦查人员负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这是我国刑事司法变革融入世界证据立法的具体体现,无疑是历史的进步。然而,侦查人员该以何种方式出庭作证?侦查人员作证的范围该有多大?在保障被告人权利的同时应如何保障出庭作证侦查人员的人身权利?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显然不容忽视。我们拟以刑事案件中"情况说明"的运用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上述问题。 相似文献
2.
孙赟昕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11(4):22-24
在西方法治国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由于我国的法律传统、诉讼观念、文化背景的影响,相关配套法律规定的缺失和实践中的诸多问题,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基本理论入手,在对《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中... 相似文献
3.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21,(3)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进行了完善,明确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规范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落实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背景下侦查人员履行诉讼职能的重要手段,是保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侦查人员出庭的诉讼地位是特殊证人。为了化解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难题,侦查人员应当规范取证行为,主动配合检察机关完成对取证行为合法性的证明;立法应当赋予侦查人员作证豁免权,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应当改革现行考核机制,用定罪率替代破案率,并将法院对证据的采纳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相似文献
4.
欧林波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3,25(1):16-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由于警察出庭作证在我国尚属新生事物,在实践中也没有相关经验和司法解释可以参考,因此大多数侦查人员从心理上并未完全接受警察出庭作证制度,新法实施后一旦以证人身份走上法庭必将面临种种问题。为此,公安机关应当未雨绸缪,结合队伍现状,从多方面入手,通过理念灌输、强化庭审培训等方式及时适应这一发展。 相似文献
5.
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有力保障了犯罪嫌疑人以及辩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印证了中国法治理念的文明演进,但同时也给警察刑事执法提出了新的挑战。以辩护制度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修改完善为例,从中可以看出新形势下的警察刑事执法所面临的问题,需要从执法理念、执法规范、执法能力等多方面寻求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6.
构建中国特色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关于办理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若干问题的规定》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需要和必然产物。该《规定》构建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程序,奠定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审查程序的启动、举证责任的分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具体制度。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7.
牟绿叶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34-41
两大法系国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情形可以概括为“控方证人”和“普通证人”两种模式,两者体现出截然不同的诉讼理念和价值取向.中国的侦查人员基本不出庭作证,实践中通行的是“情况说明”模式,主要通过提交书面说明材料的方式作证.这种模式的形成与我国的诉讼结构、庭审方式、业绩考核制度和国家赔偿制度等因素息息相关.两个证据规定明确要求侦查人员在法定情形下必须出庭作证,但无论是法律规范还是司法实践都表明,侦查人员出庭作证这个难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保障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实施,必须改革案卷笔录中心主义的审判方式,构建以裁判为中心的纵向诉讼构造,提高庭审效率和律师辩护技巧,加强对被告人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8.
尹军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3):43-45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指承办案件的侦查人员以控方证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审判,向法官和陪审团就亲身经历的事实提出证言,接受控辩双方的当庭询问和质证。在我国,侦查人员作证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此项制度建构:确立“控诉职能”和“侦查职能”一体化;理清公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在立法上进一步明确此项制度;设立侦查人员人身安全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9.
李云鹏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0,(1):73-75
毒品犯罪案件作为一类特殊的刑事案件,发案率一直在我国居高不下并呈逐年递增的态势。为有效地打击毒品犯罪,侦查人员在毒品犯罪案件中出庭作证大势所趋。结合我国现行诉讼制度和毒品犯罪侦查中警力严重不足的实际状况,毒品犯罪案件中警察出庭作证的范围不应太宽泛。 相似文献
10.
关于警察出庭作证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节祥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73-76
警察出庭作证是深化庭审方式改革的新的突破点,它有利于增加法庭质证力度,抑制警察违法行为,在完善证人出庭作证的同时,不应当回避警察出庭作证,我国应该尽快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1.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7,(1)
警察出庭作证作为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的一大亮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警察出庭作证有其充分的法理基础和诉讼意义。国外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已经十分成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当前我国的警察出庭作证存在着法律规定不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不明确、作证范围不确定和相关保障和培训不足等问题。我们应不断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证人身份,确定其作证范围,加大相关保障和培训力度,不断完善我国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2.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6,(2):57-63
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发展,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越来越成为一种必然趋势。2012年《刑事诉讼法》做出明确规定,但实践中仍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与挑战。如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不明确;警察出庭作证的适用范围相对较小;警察出庭作证的申请主体不明确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完善: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身份;相对扩大警察出庭作证的范围;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申请主体;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的保障和救济措施等。 相似文献
13.
李燕峰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117-119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2013年《刑事诉讼法》都对侦查人员出庭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当前关于侦查人员出庭的意义和价值近乎形成共识。但由于相关制度的疏漏、保障措施的缺乏,使得司法实践中很难确保侦查人员按规定出庭,难以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对相关法律条文及侦查人员出庭的司法现状分析来看,现阶段不宜轻率地让反贪侦查人员从幕后走向前台,而应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建立应对保障措施和立法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4.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2015,(1)
我国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警察出庭作证制度,使得警察出庭作证由过去的偶尔为之变为一种常态化机制。但实践中,无论是"硬件"的配套性制度还是"软件"的作证能力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问题,造成警察出庭作证的效果远未能达到立法预期。为此,要对出庭警察的身份认定、出庭准备工作、庭审作证技巧策略以及权利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地探索和研究,以推动警察出庭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7,(2)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我国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立了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制度。对侦查人员出庭制度的确立进行前瞻性考量,为完善该制度作一些有益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本文拟从四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探析:一是明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内涵、特征;二是明确出庭作证的侦查人员系证人的诉讼角色定位;三是具体分析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程序设计,包括程序启动、出庭、说明情况、交叉询问、退庭、核对笔录等作证环节;最后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策略进行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16.
李群英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4(1):67-69
我国应尽快建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警察应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称之为警察证人。警察出庭作证并不违反证人的不可替代性特征。警察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其程序应包括:申请警察证人出庭作证程序;通知(强制)警察出庭作证程序;查明到庭警察证人身份程序;法庭向警察证人交代权利义务程序;警察证人宣誓程序;警察证人作证程序;控辩双方交叉询问质证程序;法庭补充询问程序;警察退庭程序。 相似文献
17.
胡卫红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6,(4):39-43
2013年1月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首次就警察出庭作证做出明确规定。警察出庭作证,为我国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打击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四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警察出庭作证存在很多现实问题,警察出庭作证的相关法律亟待完善,警察出庭作证的技巧还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18.
马李芬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6):80-84
警察出庭作证支持公诉,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询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立法要求警察承担的一项义务,也是国外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现象,而在我国却由于种种原因,警察出庭作证现象极少见。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警察出庭作证已经成为必要与必须,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建立也势在必行。为此,应当转变观念,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警务保障。 相似文献
19.
张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5):115-118
警察作证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我国警察出庭作证面临着证据理论、诉讼制度、司法体制等方面的障碍.实践中警察出庭作证是可行且必要的.警察证人不同于普通证人,作证范围应有一定的限制,同时还应强调对警察证人的保护措施,可以考虑通过建立双重领导模式改善检警关系,以保障警察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20.
新《刑事诉讼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于证据合法性的证明发生困难时,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可以出庭说明情况。由于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与证人出庭作证存在区别,因此,应当明确侦查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范围、出庭说明情况的程序及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