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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秀丽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18,(1)
在党内民主监督过程中,监督主体的全员性决定了党可以实现对权力腐败的全面约束,监督客体的程序性决定了党可以实现对权力腐败的动态遏制,监督对象的重点性决定了党可以实现对权力腐败的重点防治。党内民主监督约束权力防治腐败的制度优势具体体现于党的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党内选举制度和党内情况反映制度。要想使以党内民主监督约束权力防治腐败切实取得成效,一方面应强化党员的义务自觉,激发党员的权利自信,充分发挥党员的主体监督作用;另一方面应扭转制度空转现状,以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实现党内民主监督。 相似文献
2.
西欧社会党在组织纪律方面属于强规范性政党,党内监督制度在运行中表现出以下特点: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制度设计的科学性、监督体系的完整性、监督程序的规范性。这些特点确保了西欧社会党党内监督的有效性,抑制了政党腐败的发生,促进了政党的良性发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新特点:把腐败埋在制度中,近年来,国内瘸败出现新特点:腐败出现制度化。一些官员为了给其谋利行为披上“依政策、制度办事”的外衣,事先将其利益设计存政策、制度中,这样谋利的过程就成了“依政策、制度办事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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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伟飞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4,(3):28-33
一个完善的制度可以让人没有机会腐败,也没有人敢于腐败。在严峻的反腐败形势下,香港、澳门、台湾相继建立了廉政公署制度,以其机构设置的独立性、反腐败方针的科学性、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监督主体的广泛性、举报人保护制度的成熟性,迅速而有效地遏制了当地腐败之风,为我国内地反腐败制度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本。 相似文献
8.
周德海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0,(1):10-12
腐败是一种社会现象,在人和社会的本性中都包含着腐败的因子。人和社会腐败的根源,在于人和社会对自身利益的过分追求。人的腐败在本质上是人在追求消费性快乐过程中的精神和行为堕落,社会的腐败在本质上是社会制度的新陈代谢机能的衰退和丧失。 相似文献
9.
腐败归根结底是因为公共权力的异化,要反腐就必须治权。在中国政治生态背景下,要治权就意味着必须要认真考虑执政党的执政规律,科学配置权力,对公共权力实行制约与监督,从权力运作的规律出发,建立预防腐败产生和对腐败行为进行惩罚的体制机制,即制度设计。但在进行具体制度设计时必须克服重实体轻程序、重原则轻细节、重制度轻机制和重规范轻约束等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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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邱钰斌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9,(4):54-57
制度、社会资本与制度绩效之间存在着双重路线的复杂的因果关系:制度始源于人有目的的行为设计;社会资本作为社会活动的产物,既孕育于制度之中,又对制度起着重要的影响,并最终影响制度绩效;制度决定着制度绩效的走向,制度绩效发展的快慢受到了社会资本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路径是指通过何种途径或方案防范腐败行为,它既要关注腐败行为的现状分析,也要探究腐败行为发生、发展以及变化的规律。同时,从教育、制度、惩治机制、预防措施等层面对腐败行为进行严密监控,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惩治率,增大腐败行为的责任成本,使其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进而寻求破解腐败行为的对策性方案。 相似文献
13.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当前腐败行为现象的滋生蔓延,根源在于一些党员干部自身思想道德防线失守以及法纪松弛,对权力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监控。本文在明确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必须要以加强预防和惩治制度建设为指导,加强教育,筑牢预防腐败的思想防线;强化监督,构建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尊重民意,巩固预防腐败的群众基础;抓源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惩重治,封堵权力腐败通道。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相似文献
14.
谷建恩 《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1,(4):9-11
预防腐败基础在于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的关键在于强化制度创新。预防腐败,需要不断转变观念,努力寻找制度创新的动力与智慧源泉,对制度创新进行科学的设计,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狠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同时也要抓住重点。选准突破口,不断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5.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6,(1)
司法腐败是审判人或教唆人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非法牟利,对当事人、社会和国家造成损害的行为。涉嫌腐败的裁判是涉腐裁判,证实存在腐败且造成错案的涉腐判决是腐败裁判,司法腐败导致涉腐裁判和腐败裁判。腐败裁判对被执行人造成直接和衍生危害,降低司法公信力,故应谨慎对待涉腐裁判的执行,建立涉腐裁判的执行救济制度,防止腐败裁判危害扩大。 相似文献
16.
庄德水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6)
腐败中介是一种新的腐败现象,包括变相受贿、秘密转移、牵线搭桥等三种形式。根据行动-资源理论,腐败中介根源于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腐败中介机构充当双方的中介并形成信息和利益共享的寻租网络。寻租网络和腐败中介不仅加大了腐败案件发现和查处的难度,而且让行贿人和受贿人的腐败行为处于失监的安全状态。治理腐败中介行为应进一步推进中介机构的改革,加强打击腐败方面的司法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以及强化中介机构的内部控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相似文献
17.
陆春蓉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1,(2):47-48
腐败本意指生物有机体变质,"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汉书·食货志上》,后来逐渐被应用到社会政治领域中,通常把它定义为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在公共生活中我们发现,虽然腐败主要是以政府官员为主体的,但政府官员腐败并不是腐败的全部, 相似文献
18.
《求实》2014,(6)
腐败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非政府组织作为腐败治理的新兴主体,具有社会公益性、自愿性、相对独立性、组织性等特点,与其他主体相比,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非政府组织参与腐败治理时,面临诸多困境,难以发挥自身的优势。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消除非政府组织参与腐败治理的障碍,充分发挥其在腐败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转变观念,放松规制,夯实非政府组织参与腐败治理的主体地位;二是促进非政府组织发展,提升其参与腐败治理的能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非政府组织参与腐败治理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四是积极培育民众的公民意识,为非政府组织参与腐败治理提供成熟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决定了我国政府治理范式、民法典的内容。民法典是政府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治理的重要依据。民法典通过赋予社会主体广泛的民事权利,为政府治理的多元化主体结构提供制度前提;通过构建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为社会主体参与政府治理提供有效方式;通过设定治理主体行为规则,为治理主体互信合作提供制度保障;通过肯定非正式规则的效力,为政府治理创设非正式制度提供借鉴,进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相似文献
20.
在当代社会,法律和制度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规范人们行为、解决问题的最重要的手段。在强调制度的重要性的同时,也应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越是在社会风气不正、腐败泛滥之时,加强法制的呼声也就越高,而恰恰在这个时期制度却不能落实。制度不能落实并不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和人的背景,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认识制度和人的关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