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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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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制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与效力,是一切法律制度制定的依据和基础。然而在实际的法律制定过程中,往往出于法律的目的性或其它原因而违背了宪法中的相关规定,致使宪法根本法的地位与影响渐渐丧失,严重影响了宪法所倡导的立法原则与法制建设的实质。对此,宪法监督制度的的产生显得非常的重要,尽管在我国现行的宪法以及相关的法律制度中对宪法监督的相关内容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宪法监督制度在实际的运用中仍然出现了诸多的不足。本文主要从宪法监督制度、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评判以及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建议三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全面论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推动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增设宪法委员会,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建华  徐梅 《河北法学》2000,(5):101-105
为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需要设立专职宪法监督机构,这在我国法学界已取得较普遍认识。但是应设立什么样的专职机构.这个专职机构的地位如何确定。在这两个问题上存在不少争议。本文探讨了宪法委员会作为专职宪法监督机构的性质、地位、组成和职权,并论证了在我国现行政体下增设宪法委员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设立宪法法院负责宪法监督工作是一种最切合实际的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方案。除在中央设立宪法法院外,可在地方设立巡回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应当具有相对独立性。为保证宪法法院有效行使其宪法监督职能,必须赋予其事前审查权、宪法解释权等职权。宪法监督程序须由相应的主体提起。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的宪法监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许崇德 《法学》2009,(10):3-9
建国60年来,我国已经逐步建立起了宪法监督制度。它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来了的宪法监督制度的重点范围,主要是监督和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符合宪法或者同宪法相抵触,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我国宪法监督制度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  相似文献   

5.
本文主要是简单地介绍了我国国内有关宪法监督的一些观点,由于时间紧张和自己知识水平的有限,在介绍国外学者时,也只是简单地介绍了国内论文和著作以及英美法德等国宪法监督模式,以及由此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和对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6.
本文主要是简单地介绍了我国国内有关宪法监督的一些观点,由于时间紧张和自己知识水平的有限,在介绍国外学者时,也只是简单地介绍了国内论文和著作以及英美法德等国宪法监督模式,以及由此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和对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本文主要是简单地介绍了我国国内有关宪法监督的一些观点,由于时间紧张和自己知识水平的有限,在介绍国外学者时,也只是简单地介绍了国内论文和著作以及英美法德等国宪法监督模式,以及由此对我国产生的影响和对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孙栋 《法制与社会》2010,(32):18-19
本文指出完善的违宪审查体制为建设良好的宪政秩序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宪法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它的规定能够映射出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发展方向,并且从根本上规范着一个国家的活动。因而,宪法的贯彻实施显得极其重要。构建完善的违宪审查机制,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宪法的实行,纠正违宪行为,从而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  相似文献   

9.
黄金鞒 《法制与社会》2014,(14):144-145
众所周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宪法的实施也是如此,任何宪法的制定、实施与执行都离不开宪法的监督制度。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与权威性。宪法的实施情况可以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与完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宪法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国家机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文件、各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行为是否合法,然而我国目前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着许多缺陷与问题,严重影响着宪法的实施与执行。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目前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方法进行分析,针对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有效健全与完善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正> 亚非各国宪法监督制度渊源于其宗主国之宪法理沦与实践,通用英语法语各国之宪法监督制度始建于英属法属殖民地时期。不列颠君主制设有枢密院,有权宣布不符合殖民地宪章或普通法的殖民地议会通过的条例非法无效。非洲通用英语的国家之宪法最早由英王钦赐,由宗主国法学家主持制定。这对在一些国家推广宪法监督制度起了决定性作用。亚非各国宪法监督制度为宗主国政治上限制殖民地议会立法活动的目的服务。各国宪法监督制度,经过民族独立运动虽然尚未从旧的宪法监督框架完全摆脱出来,但已开始发生较大变化,现正为着确保宪法的至高地位、维护各该国政局稳定、保护本国公民合法权益发挥着应有作用。本文仅就亚非各国宪法监督机构及其形式和程序问题作如下初探和研究。  相似文献   

11.
常安 《法律科学》2010,28(2):3-11
本文从"良性违宪"学说的萌发,法学界对于该理论的回应,直至"宪法变通与地方试验"说的提出,来对相关宪法变迁理论进行一个初步梳理和反思。文章指出:"良性违宪"行为的产生,除了宪法技术和分权机制的原因,还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制度突破模式与"可改可不改的不改"之宪法修改模式的相互冲突有关,而这种冲突的根源,则正在于改革本身;同时,这种表面上的冲突,实际上恰恰构成了改革时代宪法变迁模式的内在理路:从制度试验到推及全国到党的理论到宪法确认。  相似文献   

12.
宪法变通与地方试验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千帆 《法学研究》2007,29(1):63-73
"良性违宪"的出现,是因为宪法和中央法律过多限制了地方自主权。宪法是一部保障而非限制权利的基本法。宪法的根本目的不是通过制度性规定剥夺地方尝试的自由,更不是限制人民的基本自由,而是为所有人保障一个权利底线。在这个底线之上,地方政府可以自由探索对满足当地需要而言最有效的途径。要从根本上解决"良性违宪"所带来的困惑,就必须转变有关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思维,从制度上保障地方试验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3.
中国宪法诉讼存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中国是否存在宪法诉讼,我们不能从严格的西方标准来回答,而应从中国实际出发来分析。在理论上,我国宪法并不排斥宪法诉讼,但是,即便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不支持宪法进入诉讼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宪法案件却仍然是存在的。而且,在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在我国还存在宪法政治化的观念、制度阙如、宪法依据不足等障碍,宪法诉讼功能也尚未发挥出来的情况下,宪法诉讼却已形成由普通法院审理、不存在违宪审查、无独立诉讼形式和以基本权利为诉求的特点。  相似文献   

14.
在20世纪,欧洲生成并发展出颇具特色的宪法法院制度,宪法法官作为宪法法院的决策主体承担了保障宪政生活中的合宪性这一重要使命。它们普遍建立了精英型宪法法官体系,通过任命机制控制宪法法官构成,使之具有合理性;同时,它们极力保障宪法法官的独立性,为其提供充分的权利保障及物质支持,并通过严格规范职业行为来保障宪法法官有效履行职责。  相似文献   

15.
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建立的主要法律障碍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王克稳 《现代法学》2000,22(2):72-74
为了保证宪法实施,必须建立相应的违宪审查制度,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违宪审查的机构未能建立起来,宪法规范缺少可适用性,法律适用与宪法及法律的解释相分离以及宪法监督欠缺相应的启动机制。因而,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至今未能实际建立起来。我国立法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6.
东欧转型在法制方面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普遍建立以宪法法院为审判机构的集中违宪审查制度。宪法法院通过对宪法文本中法治原则的阐释以实现国家转型的法治目标。宪法法院阐释的法治原则内容具体包括法的安定原则、分权原则、合比例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和基本权利司法救济保障原则等五项原则。  相似文献   

17.
张丽 《政法学刊》2010,27(5):73-77
监狱是自由刑行刑的主要场所。基于刑罚的目的的二元性,监狱兼有惩罚与矫正的双重行刑目标。同时监狱行刑作为特殊的行政权力,具有被滥用的高危风险。为了完整实现行刑目的,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各国均对监狱的行刑权力设置了相应监督机制,对极易被滥用的行刑权力进行规制。在我国由于报应观念的深植和行刑个别化社会化色彩不强,尤需借鉴先进经验完善对监狱的监督,以确保罪犯改造的效果和行刑程序公正。  相似文献   

18.
论对法律的违宪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的基本功能是通过控制、分配和保障国家权力的运行,以达到保障人权的基本目的。而控制国家权力的运行是完成宪法功能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前提。在宪法所控制的国家权力之中,最主要的是立法权的行使,即作为立法权表现形式的法律。宪法对法律的控制,又可以分为事前控制和事后控制。作为事后控制的基本方法是对法律实施违宪审查。而在此领域,我国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和制度上的空白。  相似文献   

19.
宪法裁判与民主的悖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国 《现代法学》2005,27(3):31-38
当今许多国家为了维护民主纷纷建立了宪法裁判制度,然而也有些国家却为了民主不被侵害而拒绝宪法裁判。宪法裁判与民主的紧张自始至今从未消除,其实它们之间无矛盾性又无必然性,宪法裁判有助于民主,同时它也存在一定的民主风险。为发挥宪法裁判对民主的优长,应该运用法院的司法功能去避免其对民主的危害,这需要在宪法裁判与民主之间进行调适,恰当界定宪法裁判机关与立法机关之间的适当领域。对存在民主缺憾的国家来说,宪法裁判不失为至关重要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宋晓明 《政法学刊》2008,25(2):108-112
教学质量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含三个基本监控要素,即监控内容、监控组织和监控方式。公安高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应该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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