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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现行民事审判方式存在两个突出问题:强化法官的职权,混淆了审判与诉讼权的区别;庭审功能不强,庭审流于形式。为此,必须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在庭审中,充分发挥当事人的主体作用,实行自愿调解,实行一步到庭,实行当庭认证,强化合议庭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2.
"审判中心主义"的前提和基础是庭审实质化,实现从"粗放型庭审"到"精细型庭审"的转变,而庭审实质化则要求控辩双方在庭审中充分对抗,为此需要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提高律师辩护质量,建构一支足够与控方抗衡的力量,但是这个目标的实现还需要较长时间。因此,需要转变视角,将民事诉讼中的释明权理论引入到刑事诉讼中,发挥法官的能动作用,通过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弥补控辩双方之间失衡的力量。为了防止法官滥用释明权,威胁法官的中立性,有必要从释明的范围、释明适用的阶段、释明的方法、释明的界限以及释明的责任等方面对法官释明权进行一定的规制,此外,可以尝试通过案例指导逐步构建完整的刑事释明制度。  相似文献   

3.
认证,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必经环节,所有证据都要经过法官认证.庭审活动中,正确选择认证方式,不仅仅是一种操作行为,它实质体现程序公正,关系到实体处理公正.  相似文献   

4.
人们似乎将刑事审判模式与法官职权的大小简单地等同起来。其实不然,刑事审判模式的核心特征是庭审中法官对哪些事项具有决定权。因此有必要结合刑事审判模式的转型,思考如何对法官职权进行合理的配置。  相似文献   

5.
刑事庭审中证据调查的范围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实体真实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裁判事实可接受性理论为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奠定了理论基础。鉴于我国法律对证据调查范围的规定不明确,司法实践中又太随意的现状,在确定证据调查的范围时,应当借鉴国外的立法、司法经验,确立以控辩双方协商为主,法官以职权为补充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6.
当前,审判方式改革已在全国法院系统全面铺开,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也是经济体制改革成果法制化和法制建设民主化的表现。各地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都取得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好经验。但实践中就如何加强庭审功能,提高法官在法庭上当庭认  相似文献   

7.
法官审判案件除了需要法律方法的技术支持外,尚需要一定的审判智慧,于此古今中外的无数案例已为明证。审判智慧无法脱离具体的案例情境。通过对于广受赞誉的“顶盆继承”一案的详细分析,重现了此案中展现法官审判智慧的闪光思维,同时依此也对于法官审判智慧的相关要素进行了论述,指出法官的审判智慧是与法律规范及法官个人的社会经验等相关的。  相似文献   

8.
刑事卷证以侦查卷证为蓝本,对刑事审判产生决定性影响。庭审严重依赖刑事卷证,是以侦查为中心的表现,同时使控辩不平等,庭审虚置化。其主要原因是官僚体制对文书档案的依赖,充分信赖公权力机关以及司法传统的影响。其消极后果是侦查卷证主导审判,庭审以刑事卷证为中心,庭外裁判也以刑事卷证为基础。要消除刑事卷证对庭审实质化的负面影响,就应该采取措施防止庭前法官阅卷产生预断,庭审实现直接言词审理,对庭后裁判做出限制,使庭审真正成为刑事诉讼的中心。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刑事司法理念,庭审中心主义来自于司法改革实践的提炼,需要在学理上加以系统阐释.庭审中心主义直面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杜绝庭审虚化、防范冤假错案、树立审判权威和推进司法改革.庭审规则体系的完善、直接言词原则的贯彻、控辩平等对抗的落实、庭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有效衔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妥善设置、裁判文书说理应围绕庭审活动展开等是实现庭审中心主义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0.
[编者提示] 2004年9月13日至15日,中德澳经济纠纷案件庭审模式比较国际研讨会在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举行.来自德国柏林司法局、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和北京市法官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市法学会的中外法官、律师、专家、学者就这一主题进行了模拟庭审及学术研讨.由于与会代表的法律文化传统不同,对法律精神的领悟不同,中德澳三方经济纠纷案件的庭审模式存在可比性,并由此呈现出研讨会的学术价值.中德澳三方法庭精彩的审判与深入的交流,使各方代表获益匪浅.本刊特约担任本次研讨会翻译工作的颜九红副教授就此作一专题述评,以增进读者对相关问题的了解. ……  相似文献   

11.
两大法系的审判模式决定了其各自庭审证据调查制度的特色,而传统中国刑事诉讼一直以大陆法系职权主义为模板,因此在保留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庭审证据调查制度的基础上适当借鉴英美法系庭审证据调查制度的合理因素,是中国刑事诉讼庭审证据调查制度改革路径的必然选择。具体的改革思路是(:一)贯彻“以听证为主、调查为辅”的原则(;二)在启动机制方面:规定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以职权为例外(;三)对职权调查的限制措施包括:调查的范围、调查的程度以及调查的方式和结果的认证。  相似文献   

12.
民事审前程序是从立案之后到正式庭审之前,具有梳理争点、固定证据、促进和解等功能的程序。审前程序与繁简分流具有高度同质性,且审前程序在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发挥审前程序之庭审准备和繁简分流的应然功能,理应对其程序规则作系统研究。完善诉答程序以及举证期限的配套惩罚措施,设立针对审前会议阶段的和解、调解程序,借鉴美国审前程序中的“不应诉判决”“审理前裁定”等有益经验,设置专门的法官处理审前程序等举措是系统构建审前程序的可行出路。  相似文献   

13.
自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一开始,当庭认证便作为一个重要目标被提出来。我们把当庭认证理解为:一切证据必须在庭审中举证、质证、并由法官当庭确定是否采信,把当庭认证片面地理解为在法庭调查阶段完成。这一观念集中反映在我们制  相似文献   

14.
法官在刑事庭审中承担“搭建庭审框架”和“调控庭审活动”两个部分的程序功能。这两部分的程序功能之间具有密切的联系,也存在明显的区别。从世界各国刑事庭审程序来看,法官现实的程序功能不尽相同。我国法官在刑事庭审中也承担了“搭建庭审框架”和“调控庭审活动”两部分的程序功能,并尽力在这两个部分的程序功能之间保持适当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民事庭审语言是民事法官和律师语言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构筑双方谐调关系的一个重要载体,也是法律效力由应然进入实然的重要媒介。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民事庭审语言呈现出不规范的现象,导致了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缺失。从构筑民事庭审语言理性模式的角度出发,民事法官的庭审语言须做到程序、实体和调解语言三方面的规范,律师的庭审语言应突出事实性、规范性、简明性、智慧性。此外,民事法官和律师都应注重对声调、表情、肢体等非语言交往符号的规范运用。通过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达成,共同塑造良好的司法职业形象,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16.
法官的知识和经验是法官素质结构的重要部分 ,也是作为正义实现过程的司法对法官的特殊要求。法官缺乏知识和经验 ,就易于导致裁判的不公 ,破坏公众的司法信仰。我国法官的知识和经验是法官职业化建构的重要内容 ,但就现实而言 ,法官知识和经验的培育和完善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相似文献   

17.
随着庭审功能的强化,特别是在强调当事人举证,实行按期直接开庭的情况下,庭审中出现许多新情况,对法官驾驭庭审活动能力的要求也更高了,庭审中的法官行为也自然成为亟需剖析的课题。1.庭审中的法官行为的性质。庭审中的法官行为本质上属于法院在庭审阶段的诉讼行为的范畴。根据主体的不同,民事诉讼行为可分为法院诉讼行为、当事人诉讼行为、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行为三大类。民事诉讼过程实际上是三类诉讼行为汇集、连续的过程。虽然诉讼程序的开始与终结同当事人诉讼行为有密切关系,但在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始终是居于主导地位,代…  相似文献   

18.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已有多年,但实践中对刑诉法的贯彻落实仍存在不少问题。笔者认为,对忽视合议庭职责的现象,应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逐步改变;对于庭审调查和辩论阶段层次不明的问题,应由法官对控辩双方予以正确引导和主持加以解决。实践中应正确认识当庭认证的作用,处理好当庭认证与庭下认证、当庭认证与定案的关系;同时对保证证人出庭作证、庭前证据交换和审查、告知被害人诉讼权利和当庭宣判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检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任何法官都只能对纷争本身做出裁判,而司法是否公正,理应接受民众的评判--"媒体审判"、"舆论审判".法官判案是以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以媒体报道的"事实"为依据,以"舆论"为准绳."媒体审判"、"舆论审判"误导司法之说无从谈起.控制"媒体审判"、"舆论审判"的想法是危险的,实践是徒劳的.  相似文献   

20.
刑事审判认证对于落实审判公开、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和减少不必要的上诉、抗诉具有重大意义,但我国现行刑事审判认证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现有程序中构建一个独立的认证程序十分必要,可让证据的采纳与采信公开、公正,提高当庭宣判率,增强判决的说服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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