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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树荣是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原副县长、原县人大副主任。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几年时间里,他与秘书演出了一出出“双簧”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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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高达13.3亿余元的刘付臣一案,9月27日在北京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有专家称,这是建国以来北京诈骗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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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尧都区原区长陈怀生通过捏造假业务、编造假工程、策划假招投标大肆贪污受贿,被查处时又编假话、造假象、做假账.企图掩盖犯罪行为。他被办案检察官称为“造假区长”。7月25日,临汾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串通投标罪判处陈怀生有期徒刑二十年。法院审理查明:陈怀生利用职务之便,骗取公款348万余元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89万余元,挪用公款15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1238万余元的损失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损害了国家、集体、他人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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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理论对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系过失在认识上基本一致,而对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则存在三种认识,即故意说、过失说与复合说。从立法进程、《刑法》分则第九章对渎职罪的规定体系以及最高司法机关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在立案标准与案件分类上的区别对待来看,将滥用职权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确定为故意,是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意图通过区分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来达到明确界分两种不同犯罪的目的将会不可避免地面临巨大困难。对两罪主观罪过形式的探知,更多的是通过对客观行为内容的分析判断进而得出的高度盖然性的结论。只有将行为的客观方面作为两罪的主要区分标准,才可能满足作为标准本身所要求的基本明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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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地税局原副局长刘生海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一审获刑22年。令人关注的是,这个受贿金额近千万元的“巨贪”,其堕落腐化之路,开始于当初对年节“小礼”的来者不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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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28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原董事长、党委书记张晓光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金额高达7280万元受审,为建国之后吉林省涉案数额最大的一起腐败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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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宣判,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有期徒刑7年。至此,这起挪用财政部1亿元专项拨款、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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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免 《共产党员(沈阳)》2011,(12):41-41
据报道,国家药监局原副局长张敬礼被控受贿罪、诬告陷害罪以及非法经营罪三项罪名,近日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对张敬礼非法出售自己编著的书籍经营额竟然达到2300余万元的指控,让公众惊讶不已。与一般贪官直接收受金钱不同,张敬礼的绝大多数受贿款都是通过自己著书立说来变相收受。能想出如此隐蔽、如此“优雅”的做法,真可谓“用心良苦”。对这种“优雅腐败”,还须高度警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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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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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为民:“通过我自己的这个事情,告诉所有的人,特别是从事公职的人员,千万不要赌,一参与了赌之后,既害了自己,害了国家,也害了家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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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36岁,银行贷款经办员,因染上赌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为还赌债,伪造手续。自批自贷.7个月内“放贷”21笔。共计83万元。滑入了犯罪的深渊.把伤害和思念留给了妻子、可爱的女儿、70岁的母亲,让我们来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