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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认定保险诈骗罪的着手,在坚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意图的前提下,应当以实质的客观说来界定,同时结合保险诈骗罪的五种行为方式,具体认定每种保险诈骗行为的着手。虚构保险对象投保的,应以行为人开始就虚构的保险对象向保险公司投保的行为为着手;其余的应以行为人开始实施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行为为着手。  相似文献   

2.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保险诈骗罪的着手一直都是颇具争议的难点问题。犯罪的着手是犯罪实行行为的起点,也是区分犯罪预备行为和犯罪实行行为的标志。就着手的具体含义而言,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三种观点。经过比较分析,在折中说基础上形成的主客观有机统一的着手认定标准是最为可取的。对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判断也应遵循如上标准,而基于客观说和主观说之立场判断保险诈骗罪着手的观点均应予以否定。因此,对照着手的含义,应当以行为人向保险人提出支付保险金的请求(即提出索赔)时作为保险诈骗罪中着手的时间点为妥。  相似文献   

3.
保险诈骗罪停止形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诈骗罪存在未遂形态;对保险诈骗行为“着手”的认定应该采取“实质的客观说”的理论进行认定,即应将行为人开始实施索赔行为或者向保险公司提出支付保险金请求的行为认定为保险诈骗行为的“着手”;本罪既遂数额的认定从应然的角度应该以犯罪损失数额为标准。  相似文献   

4.
关于盗窃与抢夺的界限划分存在"秘密窃取说"与"平和窃取说"两种观点,而这两种观点都有一定的缺陷:秘密窃取说的问题主要存在于秘密性要件的归属上,而平和窃取说的问题主要在暴力标准的认定上。笔者认为:平和窃取的情况是存在的,而对于以暴力程度作为界分盗窃与抢夺的标准则应当舍弃;"抢夺必然触犯盗窃"的观点有违罪刑法定原则,且不符合刑法的解释理念;承认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法治精神相悖,不宜提倡;盗窃与抢夺这类相似的又具有排他性的犯罪,刑法理论给出的界限往往是缺乏实际价值的,只有合理地提出两罪的构成要件,并联系实际情况,才能有效解决疑难案件的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5.
目前,实务界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下借款合同效力应该如何认定产生分歧,主要有"无效说"和"有效说"两种不同观点。本文从合法性和必要性两个角度出发,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借款合同效力之影响,认为在债权人不知债务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前提下,其与债务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为有效合同,以期对该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相似文献   

6.
间接正犯着手问题是间接正犯理论产生以来刑法理论上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国内外关于着手实行的认定有主观说、形式客观说、实质客观说与折中说四种,难以达成基本共识.在刑法理论上,关于间接正犯的着手标准,存在被利用者说、利用者说与两分说三种观点.在违法论上,结果无价值论反对行为无价值论是值得提倡的.因此,将"实质客观说"中的"结果危险说"作为判断间接正犯实行着手的认定标准,是有其深厚的法理学基础的.  相似文献   

7.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了"入户盗窃罪"。此罪应在厘清"户"与"入户"含义的基础之上进行具体认定。"入户"的非法性具有客观行为的非法性与主观目的的非法性2种。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是行为人"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入户"开始实施盗窃行为时,方可认定其为实施盗窃罪的着手;而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则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相似文献   

8.
信用证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对此我国刑法学界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该罪的主要客体则有不同观点。一种认为主要客体是信用证管理制度,理由是金融秩序是整个经济秩序的核心。另一种观点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提出批评,并认为主要客体应该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刑法理论中的主要客体认定标准是立法者保护的社会关系的侧重点。公私财产所有权说对信用证管理制度说的批评不能成立,其对自身观点的论证也缺乏说服力。因此,信用证管理制度说应当获得肯定。  相似文献   

9.
保险诈骗行为着手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认定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的着手应结合诈骗犯罪的基本原理和犯罪形态的基本理论 ,以行为人在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支配下 ,开始实施欺诈保险公司的行为为着手。行为人在投保时即具有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 ,并且实施了欺诈行为的 ,投保即为本罪的着手 ;在事故发生后才产生诈骗故意和非法占有目的的 ,应以索赔时为着手 ;为制造事故而实施的杀人、放火、伤害等行为 ,本身并不具有欺诈性 ,不是保险诈骗罪的实行行为。  相似文献   

10.
制止自杀行为从刑事政策、司法实践、刑法"二次规范"地位、我国罪刑配置来看都不应当处罚。如果采"自杀合法说",制止自杀的出罪只能从"紧急避险"、"推定承诺"等角度寻找根据,但因为"自杀合法说"将自主决定权奉为圭臬,通过阻却违法出罪并不可行。参与自杀从刑事政策、司法实践、体系内部协调、各国立法来看具有可罚性,而如果采"自杀合法说","单一正犯体系说"或"不作为犯"的入罪体系存在缺陷。自杀既非合法行为,也非法外空间,可以在家长主义找到其违法依据。之所以不处罚自杀行为,不是因为其不具有"可罚违法性",而是不具责任。承认自杀的违法性,可以妥善解决制止自杀行为的出罪问题与参与自杀行为的入罪问题。  相似文献   

11.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都是1997年刑法取消1979年刑法流氓罪后规定的罪名。由于两罪具有同源于流氓罪的历史渊源,实践中两罪很容易混淆。应从侵犯的客体、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对两罪加以区分。  相似文献   

12.
我国古代关于盗窃罪的立法有着"计赃论罪"的传统,而这一立法传统在近代经过短暂的断裂后,又在新中国的刑事立法中得以体现。新中国刑法中的"计赃论罪"在内涵上与古代刑法中的"计赃论罪"并不完全相同,主要表现在从定性分析模式到定性+定量分析模式的演变。这种演变,与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变化、我国传统文化心理以及现实刑事政策密不可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纯粹的"计赃论罪"立法模式都已丧失了生存的空间,我国盗窃罪应当确立"双轨制"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13.
犯罪心理学是以犯罪学和心理学为基础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性学科,它不仅受到心理学和犯罪学基本观点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有关犯罪的规范--刑法学的影响.不同的刑法观和犯罪观使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目的、对象、学科性质、方法论及原因理论因学者、学科而异,导致理论与实践出现一定的脱节.通过对刑法观、犯罪观对犯罪心理学研究的影响进行梳理,使我们厘清了学科之间概念冲突、理念差距、措施疏漏和结果矛盾的根源,对此不少学者提出了"刑事一体化"的构想,整合刑法的本体学科与经验学科,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系统的刑事科学体系.  相似文献   

14.
论犯罪学意义上犯罪的刑事违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通过比较犯罪学和刑法学在看待犯罪的基本属性上的差别 ,推导出犯罪学特有的犯罪基本属性 ,即违反否定性的社会规范性。  相似文献   

15.
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文化有了长足发展,农民物质文化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和提高。但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日益突出,农村青少年犯罪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应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找出预防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对策,以此来减少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并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相似文献   

16.
科学的预测应当是建立在事物发展客观规律基础上的科学推断。对邪教发展趋势进行预测,不仅要有科学的依据,而且必须采用一定的预测方法,如德尔菲法(也称专家意见法)、回归分析预测法、类推法、抽样调查法等。预测结果显示,反邪教斗争必将是一场“持久战”而不可能速决,是一个渐进式的、“步步为营”再逐渐扩散的进程。邪教发展变化有几种可能:一是种类更新;二是手段、方法向国际性、年轻化、知识化、多元化、暴力化方向发展;三是对邪教犯罪的控制应关注金融界、“三农问题”、“腐败问题”、“下岗待业”、“收入差距过大”、“乱收费”等方面。  相似文献   

17.
制造毒品罪在我国刑法中与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相并列,制造的内涵及外延是该罪客观方面的核心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新出现的一些关涉"制造"的情形产生了较大分歧,司法实践中需要对毒品的分包、在毒品中搀杂、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乳汁、提纯或稀释毒品等较为常见的行为进行准确界定。从实定法的角度出发,在制造毒品罪的本质属性——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基础上展开讨论,是解决问题的出路。  相似文献   

18.
九十年代以来,吉林省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案件数所占比重均较大,整体上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在犯罪成员的构成、犯罪意图的产生、犯罪的手段、犯罪主体的年龄、犯罪侵害的客体几个方面呈现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特点。不良微观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目前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远远低于惩治受贿犯罪,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对行贿犯罪危害性认识不够、对行贿犯罪采取从宽处理的刑事政策、"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要件造成行贿犯罪认定难、检察机关侦查措施和手段不足等。对此,应当提高对行贿犯罪社会危害严重性和惩治行贿犯罪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刑法的有关规定、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侦查手段、形成防治行贿犯罪的合力,以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  相似文献   

20.
经济犯罪的内容与形式根源于经济自身的形式。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必然使宏观经济调控机制和微观经济活动受到很大影响,影响经济犯罪的内容和形式。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成为重要的资本和财富,因此侵犯以知识为客体的经济犯罪会大量增加;智力犯罪向高科技、智能化方向发展;网络经济犯罪已经登上社会舞台,涉外经济犯罪也必然大量出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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