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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时代,随着人权保护事业的发展,消费者的权利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并接受。其中,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作为消费者的基础性权利,更是受到消费者和法学家的高度重视。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科技发展也得到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人们在享受其带来的成果时,也不免发生担忧。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定,经营者最大化的追求自己的利益,由于法制的不健全,侵害消费者安全权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全面而深入的探讨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相似文献   

2.
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泄露用户个人信息,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所面临的信息窃取风险引发了学界对用户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争论。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负有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义务,具体包括信息风险的消除、控制、预防三种类型,其法定化则可借由“危险源监控”型安全保障义务而实现。信息风险应采用动态模式加以消解,以衡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与共享利用。安全保障义务的归入标准与择出机制可借助场景分析与风险评估实现。在责任承担上,应以过错程度区分侵权人的连带责任与补充责任,并限定向第三人追偿的前提与比例,达致数字人民币运营机构与用户之间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3.
张童 《法制与社会》2013,(30):197-198
近年来,公共场所等从事经营性活动以及其他社会活动的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纠纷日益增加。本文主要就我国有关安全保障义务方面的规定进行分析,着重研究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适用范围等。但是,目前我国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规定比较零散,理论研究也不够深入,为寻求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实现公平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我国立法关于此的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相似文献   

4.
安全在今天对于这个社会的发展来说显得愈发重要,安全重于自由,因为安全代表着生存,它是自由的基础。在享有安全保障权利和行动自由权利的权衡中,现代侵权法偏向了安全保障。安全保障义务来源于危险责任,是现代侵权法不断发展的产物,它实际上己构成了公共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网上银行业务发展迅速,但有关网上银行客户账户资金被盗的事件也层出不穷。由于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相关法律制度的欠缺,在已有的大量判决中,客户的利益未能得到公平地对待和保护,最终也必将影响网上银行业的长远发展。适用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由网上银行对客户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能较好地解决网上银行的安全性问题,并平衡网上银行和客户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属于特殊的侵权行为类型,由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屡见不鲜且在现实生活中极为常见,所以引起了法学界及司法工作者的广泛关注。本文从安全保障义务的内涵入手,从而全面介绍安全保障义务的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7.
物业公司保安义务是合同义务,物业公司怠于履行保安义务导致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遭受第三人不法侵害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文认为其与安全保障义务相比,两者在权利义务主体、义务来源和性质、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关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研究方兴未艾,国家的立法工作也在不断适应着新情况与新变化。科技进步是一把双刃剑,发达的科技若是被违法的经营者用于制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品,提供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服务,势必会给消费者带来相比于以往更大的危害。同时,科技的进步也使得一些违法行为不易被消费者及相关机构察觉导致大规模的消费者安全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本文试图思考如何完善我国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范。我国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法律规范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如何改进?我们如何预测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下一步发展?本文期望能为人们进一步寻求上述问题的答案提供一些有益的视角。  相似文献   

9.
王茵 《法制与社会》2012,(34):159+163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和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他人所负有的安全保障义务既是一个侵权法上的新问题,也是一个争议非常大的问题。本文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和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次审议稿》第三十七条的具体制度,从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性质等方面进行探讨,指出了我国安全保障义务规定的不足,并对完善我国的安全保障义务制度提出了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和判定标准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涉及以下几个问题。义务主体范围的确定安全保障义务中的义务主体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营活动者,另一类是社会活动者。所谓经营活动,指的是营利性的商业行为,为社会公众提供这种营  相似文献   

11.
职业中介机构在促进就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职业中介机构存在的问题也是层出不穷。如利用职业中介机构发布虚假用人信息,并对顾客进行侵权犯罪行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职业中介机构作为商事经营组织,应当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违反相应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损失,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似文献   

12.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文杰 《中外法学》2012,(2):395-410
作为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立法范本,美国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的假想规范对象是单纯的技术支持提供者,其特征是被动性、工具性和中立性。然而,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以网站为平台,在相当程度上扮演着社会性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角色。鉴于此,有必要重塑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法理基础,即采纳传统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以"开启或加入交往空间者对其中的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在合理限度内照顾他人权益"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基本原则。与物理空间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样,网络空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只是"合理的注意",而非无限的安全保证,它并不意味着对一切信息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而是要看具体情形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13.
第三人侵权的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责任有三种情形:违反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定的安全保障合同义务,由赔偿权利人选择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还是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违反法定的除合同义务以外的其它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其追偿的数额应以不超过侵权第三人可能赔偿的数额为限。  相似文献   

14.
王辉  包章生 《法治研究》2010,(5):101-105
本文通过对安全保障义务的来源中的判例进行分析,阐述安全保障义务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于我国《侵权责任法》中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成为法定之义务和作为之义务进行了说明,通过其归责原则来证明安全保障义务系过错责任原则,并从法理上说明进行法律上的规定之必要性,以期进一步提高我国在安全保障义务司法实践活动中公平、正义之目标。  相似文献   

15.
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第37条首次明确了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可以说是立法的进步。本文回顾了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历程,总结了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几种典型类型和义务内容,分析了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义务主体和权利主体在认定上存在的若干问题,以期能抛砖引玉,深化对组织者安全保障义务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郑倩 《法制与社会》2013,(12):275-276
当今社会,经济水平日益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逐步的提高,由于人们社会交往的逐渐增多,在交往场所中发生的侵权事件也增多。由于我国之前法律对于公共场所的对此类纠纷的解决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类案件的发生,使得实践中法官的案件的判断无所依据,于是这一问题开始引起学者们的关注与研究。2009年12月颁布了《侵权责任法》,第37条对这安全保障义务制度进行了规定,但从法律制度层面看,还存有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主要是通过对这条法规当中的存在问题的探讨就其中存在的部分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并进一步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定与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来提出一些完善之法,希望能够对这一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起到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张玲 《法制与社会》2013,(23):76-7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住宅小区随之发展壮大,从而带动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和争端日益增多,其中业主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问题最为突出,主要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的。对此,本文从物业公司对业主的安全保障义务出发,就其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措施,以此为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18.
现代过错侵权理论认为,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真正根据是过错即某种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侵权民事义务逐渐成为侵权责任制度的核心。目前,我国学者虽然极其看重侵权民事义务的地位,但对民事义务理论尚未作详细研究,使得其概念比较模糊、体系比较混乱。本文着重分析了侵权民事义务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定义务、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在对三者的概念、本质等逐一分析的基础上再加以相互比较,区分了三种义务的不同作用及功能,并对我国侵权民事义务在侵权责任法中的构造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也出现了诸多社会安全问题,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我国《民法通则》未对安全保障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如今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的《侵权责任法》对此已经做出一般性规定,但就该义务归责原则及过错的判断标准学界还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做进一步的探究。  相似文献   

20.
安全保障义务与不作为侵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冯珏 《法学研究》2009,(4):62-79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6条引入了源自德国判例的交往安全义务。但法院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真正困难在于不作为或间接侵权的结构性特征所带来的因果关系难题。引入安全保障义务对解决这一难题的意义在于,如果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正是防止处于其保护范围内的人遭受第三人的侵害,或者防止处于其控制范围内的第三人侵害他人,那么认定义务人违反了此义务就可化解因果关系难题,但其意义也仅限于此。侵权责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4条对于第三人行为介入的各种情况欠缺考虑与准备,存在过度抽象之嫌,且一般性地否定了间接致害侵权存在的空间,将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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