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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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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制度及其借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管言明 《中国司法》2008,(7):105-108
美国实行的是法律职业一元化制度,律师是领取营业执照、为社会上不特定多数人服务、在社会上执行律师职务的人员,检察官是国家雇佣的政府律师,法官则从多年从业、实务经验丰富、品行良好、得到相应法律职业管理机构推荐的律师中选任。因此,在美国,要想从事法律职业,作律师、当检察官,以至于成为受人尊敬的法官,都必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相似文献   

2.
王永 《中国律师》2011,(7):78-80
从优秀律师中选任法官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英美法系国家要求法官“年长、经验、精英”,一般来说.取得律师资格并具有一定的律师从业经验,是担任法官的必要条件。如在英国,担任高等法院法官需要有10年以上出庭律师经历,担任上诉法院法官需要有15年以上出庭律师或者两年以上高等法院法官的经历。  相似文献   

3.
郭阳 《中国律师》2012,(2):81-82
我对律师遇到法官、检察官对其不尊重这样说——法官、检察官、律师虽然职责不同,但都是法律工作者,人格上是完全平等的鉴于我国封建社会制度历史较长,官员纠问式审案的惯性使然,且鉴于我国律师制度建立不久就夭折,恢复重建律师制度时间较短,在民事案件庭审尤其是刑事案件庭审时,法官乃至检察官对律师不尊重的现象时有发  相似文献   

4.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 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为此,司法部于2001年7 月12日作出关于废止2000年7月26日颁布施行的《律师资格考试办法》。此次由“两院一部”共同推出的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将有利于保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进 入司法和律师队伍,有利于提高审判、检察、律师工作质量,有利于法律专业人才的流动, 有利于拓展司法行政的工作职能。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鉴于《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于2002年1月1…  相似文献   

5.
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略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杜国兴 《法学家》2002,(5):125-128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的背景、法律依据和意义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前的法官、检察官选任制度和律师资格取得制度 1.法官、检察官的选任制度 1995年前,中国没有对设立通过考试途径选任检察官、法官的制度。法官、检察官可由法院、检察院……  相似文献   

6.
2001年6月30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明确了国家将对初任检察官、法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并轨” ,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7月12日,司法部作出废止《律师资格考试办法》的决定。7月 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发布公告(以下简称两高和司法部公告), 宣布2001年的初任法官考试、初任检察官考试、律师资格考试都不再单独组织,而是统一并 入明年1月举行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针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一些考生一时乱了方阵, 不知如何应对。下面…  相似文献   

7.
(一)律师——日本企业的法律“外脑”日本的律师在全部人口中所占比例较低,每百万人口中仅有约10.6名律师,律师总人数2万,相当于美国的1/40。这么低的比例与日本严格的司法考试制度不无关系。与我国的律师制度有所不同,日本律师资格的取得需经过“司法考试——司法所研修——律师资格考试”的程序。目前日本每年有3万多人参加司法考试,大约有50O多人合格,通过率仅为1.6%。这五百人中通过司法所研修两年,再经律师考试合格而成为律师的只有约350人,其余的则担任审判官或检察官。目前日本每年法学系毕业生约占全国大学毕业生总…  相似文献   

8.
审判、检察、辩护是现代诉讼必备的三大职能,三者相互作用,又相互制约,共同完成诉讼任务,世界各国都建立了一整套培养、选任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制度。由于各国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历史的、法学传统的差异,其对法官、检察官、律师培训、选任的规定也不尽相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更是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培训与英美国家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前提必须是执业一定年限的律师相反,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检察官并不从律师中选任,而实行任命制,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有着严格资格条件和不同的培训和选任制度,都要求受…  相似文献   

9.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将保证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进入司法和律师队伍,有利于提高审判、检察、律师工作质量,有利于法律专业人才的流动。这一制度的确立,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 二、鉴于《法官法》、《检察官法》修正案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修正案关于国家实行统一司法考试的规定,2001年度最高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考试、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初任检察官…  相似文献   

10.
孩子们常常向我提问:律师为何不叫律官?又问.有警官、有检察官、有法官、为什么没有律官?更有甚者,他们说:刑事案件升庭时,正面坐着法官,右侧坐着检察官,左恻坐着的人为何不称律官而称律师?从公诉席和辩护席的设置上看,是平行的、平等的,怎么称谓就不同呢?这些问题,我真朝思暮想过,也查了一些史料,至今我也很难把它说清楚,说明白,说得有理有据。但有一个问题是清楚的,凡是称官者,都有实权。比如:警官有侦查权;检察官有提起公诉权;法官有审判权;行政官员权力也很大,他们都有根据职务各施其权的权力;民间的“官”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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