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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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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存在刚性不足的问题,一般认为,其原因可能是检察建议本身质量不高,也可能是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不足,还可能是检察机关内部机制不协调、外部沟通联络不足,但这些观点经不起推敲。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之所以存在刚性不足,主要是因为检察机关在制发检察建议时,自身角色定位不准,建议书存在逻辑错误;检察建议的“法律后果”要件缺失;检察建议没有效力终期。对此,实现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刚性,一方面不要把工作重点聚焦于检察建议这一工作形式上;另一方面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问题分类、方法分类的思考方法,分别运用法律思维和政治思维,针对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2.
社会管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检察职能具有多样性,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也有多种。根据法律规定和检察实践,以执法办案为依托,完善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深化犯罪预防、制发检察建议、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参与“两新组织”和虚拟社会的服务管理,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3.
检察权的配置要以司法规律为圭臬,以权力制约、程序实体相统一等原则为指导,从具体制度上适当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针对检察官的不起诉裁量权,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设置了一系列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期能收到制衡之效。但这些制衡措施在实效性方面存在缺陷,有的也存在理论合理性方面的瑕疵。因此,需要在调整指导理念的基础上,对我国不起诉制约机制进行重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是“监视”和“督正”的统一。在现行法中,检察院应当和可以采用纠正违法意见和其他法定方式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督正”。新时期广大群众对司法机关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民权益的诉求十分强烈。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构建以群众利益诉求为中心的矛盾化解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指为保护公共环境利益,针对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行为提起的诉讼。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成为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当然主体,但是基于立法的缺陷,各地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模式不一,程序多元。有必要对当前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的模式进行重新解读,从而建立一种统一的检察机关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模式。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种形式。检察建议工作机制的建立,与其立法化问题一样,应当区分为诉讼监督类与非诉讼监督类两种情形分别进行研究,不同类型的检察建议配置不同的制度规范。  相似文献   

4.
公益诉讼检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设计,彰显了其高度契合国家治理要求的独特优势。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实践探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效能的一个真实写照。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一项新的制度,依然行进在积极、稳妥探索发展的道路上,也将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进一步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深刻解读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积极推进检察改革以及预防和治理检察机关执法腐败的时代性制度创新。该制度也是人民参与检察权行使过程的一项重要尝试,符合人民主权理论、平衡理论和信息权理论。建议在适时推进立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程序,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推进信息化、加快数字检察建设,是顺应数字时代新形势、贯彻落实“六个必须坚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建设实践,表明了数字技术在检察实践、理论、制度等不同维度层面的运用。基层检察院应当保持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数字检察理念,探索数字检察增益检察管理、助力办案监督、推进诉源治理的路径,贡献基层检察智慧。  相似文献   

7.
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如何判断是检察公益诉讼中公认的核心问题。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须同时覆盖到行政处理决定的作出阶段和实现阶段。以行为要件、职权要件、结果要件作为判断标准是经由指导性案例、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释所表明的实务立场。与采用行为标准相比,采用谋求公益受损状态“有效消除”的结果标准,更有利于确保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效能。行政公益诉讼审理阶段依法履行职责的判断标准应严于诉前程序阶段。审理阶段被告依法履行职责而使诉讼请求全部实现时,撤回起诉方案成为优先于变更诉讼请求方案的选项,背后的原因可从法院、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的角度进行反思性分析。为增强公益诉讼检察权的正当性与合法性,撤回起诉方案应从时间要件、程序要件、实体要件三个方面予以从严控制。  相似文献   

8.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治理,是检察机关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工作内容。但实践中却存在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重要的监督方式——制发检察建议,柔性有余,刚性不足,甚至有的被监督对象对检察建议置之不理,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略显尴尬。本文提出应当从拓展法律监督范围,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的监督体系和奖惩机制,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的建设,强化现代技术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等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应当坚持立足本职原则,通过拓宽社会管理创新载体和完善社会管理创新机制来发挥好纽带作用.提升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水平。“三项重点工程”坚持以检察职能为依托,以法律监督为根本.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检察职能的有益尝试和科学实践。  相似文献   

10.
检察机关对于生效行政裁决实施检察监督主要是采取三种形式,即提起抗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出检察建议。而行政检察监督在检察实践中所面临的困境一方面是因为作为监督对象的生效行政诉讼案件来源太少,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上述三种监督方式在现实中所面临的阻碍以及法律效果的有限性。针对检察机关对生效行政裁决进行监督所面临的困难,应当进一步完善阅卷制度、调查取证制度、管辖和期限制度以及检察机关对实体性和程序性行政裁决的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1.
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是实现民生检察与化解社会矛盾的要求,为此,我国推出了派驻基层检察室制度。但因基层社会法律权威与法律信仰的不足、自身拥有法律资源的有限性、基层检察机关推行派驻时的司法成本等局限而无法达到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预期目标。因此,派驻检察实践应注重促进法律知识化普及,提升基层社会法律权威,构建必要的奖励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2.
社会变迁对农村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科学合理的治理工具可以为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提供支持。在治理现代化背景下,需要推动村规民约在法治、自治、德治等具体领域的功能演化,以此复兴、重塑和优化村规民约,推动传统村规民约在当代社会的时代性转变和创新性发展。作为一种族群性文化象征符号的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具有多重功能,如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区自治、传播价值观念等。村规民约通过强化耦合式演进机制、内源性塑造机制和均衡性治理机制,能有效推进“三治融合”治理体系制度化实践、推动“三农”政策在基层自主落实、促进国家治理与村民自治动态协调。为了提高村规民约助推乡村治理的效能,应从整体规划、功能拓展和机制调试方面,完善村规民约制度顶层设计,构建发展型村规民约体系,以赋权推动多元参与格局的构建。  相似文献   

13.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组织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载体,其发展活力和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南宁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较好地发挥了服务南宁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器的作用,但也存在着内部建设不足,缺乏有效指导等问题。通过对现实问题的分析,寻找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以期为南宁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校园欺凌和暴力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在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参与构建校园欺凌社会化防治体系,符合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定位,对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地位、拓展检察机关职能范围具有积极作用。具体措施包括增加检察建议的刚性,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  相似文献   

15.
新时代检察机关参与犯罪治理具备刑事控诉指引、矛盾审前化解、法律监督救济、风险控制移转、检察宣告释法五大功能,并由此为趋向路径顺势展开。  相似文献   

16.
检察公益诉讼是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一项创新性制度设计,更担负着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制度功能。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迅速,案件规模逐年上升、办案效果充分显现,在助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国家治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实践中也存在对检察公益诉讼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认识不清、与其他治理体系之间的关系把握不准等问题,制约治理效能的发挥。要准确把握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式、监督式、参与式的司法化治理特性。坚持公益性、谦抑性、有限性原则,保持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边界;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检察与行政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加强公共关系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实效性,推动形成协同共治工作格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独特作用。  相似文献   

17.
出于在国家干预与私法自治 ,强化检察职能与防止权力滥用等不同价值取向之间寻求平衡 ,激励与限制是我国民事公诉程序改革中的两个维度。应限定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案件的条件和范围 ,设置一定的前置程序 ,并赋予公民、社会团体公益诉讼权 ,但同时又应当通过废除法院受理案件的“原告适格”要件 ,建立民事公诉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改革诉讼成本制度 ,委托专家诉讼来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  相似文献   

18.
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面。网络空间治理具有物理限制虚化、自我意识强化和创新发展深化等显著特点,由此形成技术为基、法治为本、共治为要的“多元”治理逻辑。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着网络空间新秩序、新权利和新技术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应当遵循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治理逻辑,立足职能布局,恪守检察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四项方法要旨,以网络空间平安维稳、数字产业发展促进、数字检察整体提升三项体系化工程建设为抓手,在新发展阶段为网络空间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9.
晚近的检察改革举措对检察权能的合理性、检察程序的民主性以及检察决策的正当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因素是检察系统倡导和推行听证办案模式的内在动因和合理根基。与我国行政听证、传统检察办案模式和域外预审程序相比,检察听证在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民主参与、适度司法化的办案模式,它由具有司法属性的检察机关主持,带有“公众参与”和“听取意见”的程序元素,适用于具有救济性质的审前决策环节。当前检察听证的实务运行尚存在听证适用冷热不均、听证活动在“质”“效”之间难以平衡,以及听证意见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时间有内在张力等问题。为了保证检察听证办案模式能得以有效推进,检察机关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制度语境,包括司法资源的限制和传统办案模式的惯性,合理划定“应听”的案件范围,有效实施繁简分流的听证程序,并平衡不同程序之间的冲突,从而实现“尽听”的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20.
随着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阶段,诉源治理已经成为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动检察是一种具有内在逻辑和构成要素的实践机制,其切实迎合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和职能,能与时俱进地在最大程度上释放法律监督的潜在力量。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基层检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诉源治理为契机,助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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