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黔府函[2019]104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遵义至绥阳延伸线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9]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至绥阳延伸线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绥阳东、旺草、绥阳温泉3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2.
《贵州政报》2015,(1):21
<正>黔府函[2014]24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北环(檬梓桥至乐理段)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海龙、乐理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7日起,至2034年12月26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  相似文献   

3.
正黔府函[2018]13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贵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增设息烽南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1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贵阳至遵义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息烽南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4.
正黔府函[2015]31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已建成路段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湄潭东、抄乐、港口、瓮安北4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5.
正黔府函[2015]30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羊昌至下坝段及贵阳连接线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至贵阳公路扩容工程羊昌至下坝段及贵阳连接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综保区、火石坡、定扒、永乐、竹林、羊昌共6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6.
正黔府函[2017]18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设置龙家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龙家匝道收费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龙家匝道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截止日期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流河渡至陆家寨段已建成路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府函[2015]  相似文献   

7.
《陕西政报》2023,(4):29-30
<正>陕政函〔2022〕15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2〕9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宁陕至石泉高速公路设立宁陕(K11+088)、云雾山(K23+950)、石泉(K38+283)、石泉东(K50+728)4处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原京昆高速西汉段宁陕收费站更名为宁陕西收费站;撤销十天高速石泉收费站。  相似文献   

8.
正黔府函[2018]8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增设傩城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傩城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9.
正黔府函[2017]25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青山至贵阳羊昌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青山至贵阳羊昌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喇叭、龙坪、尚嵇、楠木渡、开阳西、开阳南、十里画廊7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0.
正黔府函[2021]6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龙溪、构皮滩、飞龙湖、石莲、珠藏、铁厂、团溪、长安8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遵义至余庆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1年7月1日起至2051年6月30日止。  相似文献   

11.
正黔府函[2015]312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和溪至流河渡段已建成路段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2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和溪至流河渡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和平、西河、洗马3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2.
《贵州政报》2015,(1):20
<正>黔府函[2014]246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4]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遵义至毕节公路联络线朱昌至东关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朱昌、东关、双水3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收费期限暂定为20年,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34年12月19日止。收费期限届满停止收费并撤除收费站。三、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  相似文献   

13.
正黔府函[2015]290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独山至平塘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平塘东1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4.
<正>黔府函[2019]5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9] 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铜仁至怀化高速公路(铜仁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碧江、九龙洞2个匝道收  相似文献   

15.
正黔府函[2018]8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织金至普定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8]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织金至普定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规定设置织金北、织金东、珠藏、黑土、坪上5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6.
正黔府函[2015]311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渝黔界至和溪段已建成路段设置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5]1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道真北、道真、三江、正安北、正安5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  相似文献   

17.
《陕西政报》2022,(23):9-10
<正>陕政函〔2022〕12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榆(林)商(州)线韦庄至罗敷段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2〕6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黔府函[2017]188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设置大磏主线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道真至新寨高速公路福寿场至和溪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大磏主线收费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大磏主线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17年9月15日起,截止日期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道真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函[2017]265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逢亭、罗苏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二、惠水至罗甸高速公路联络线逢亭至罗苏段收费期限为30年,从2017年12月31日起至2047年12月30日止。  相似文献   

20.
正黔府函[2017]219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你们《关于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增设三渡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17]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思南至遵义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增设三渡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二、三渡收费站收费日期自2017年11月3日起,截止日期按原批复执行。三、收费标准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