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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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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贵州政报》2023,(5):12-13
<正>黔府函〔2023〕47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审批<岑巩龙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3〕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岑巩龙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2.
《贵州政报》2023,(2):41-42
<正>黔府函〔2023〕4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审批从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2〕1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从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州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3.
《贵州政报》2023,(2):40-41
<正>黔府函〔2023〕3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审批福泉市洒金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黔南府呈〔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福泉洒金谷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州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4.
《贵州政报》2023,(5):13-14
<正>黔府函〔2023〕 48号铜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印江木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的请示》(铜府呈〔2023〕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印江木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市组织实施。二、印江木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42.2平方公里,划分为木黄和紫薇王等2个景区,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4.3平方公里。要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及其核心景区范围标桩定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相似文献   

5.
《贵州政报》2023,(6):12-13
<正>黔府函〔2023〕85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复贵阳相思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筑府呈〔2023〕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阳相思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二、贵阳相思河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68.6平方公里,划分为相思河、盘龙山、岩底等3个景区,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7.84平方公里。要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及其核心景区范围标桩定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相似文献   

6.
《贵州政报》2023,(6):11-12
<正>黔府函〔2023〕84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仁怀茅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遵府呈〔2023〕1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仁怀茅台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二、仁怀茅台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31.81平方公里,划分为美酒之源、摩天岭、美酒河等3个景区和1个茅台独立景群、7个独立景点,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5.75平方公里。  相似文献   

7.
《贵州政报》2023,(6):13-14
<正>黔府函〔2023〕86号贵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复贵阳香纸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请示》(筑府呈〔2023〕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阳香纸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你市认真组织实施。二、贵阳香纸沟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43平方公里,划分为大寨、渡寨、王岗、陇脚、葫芦冲等5个景区,其中核心景区面积为4.55平方公里。要按《规划》确定的风景名胜区及其核心景区范围标桩定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  相似文献   

8.
《贵州政报》2015,(2):18-19
<正>黔府函[2014]262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要求审批丹寨龙泉山-岔河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3]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丹寨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9.
《贵州政报》2023,(2):38-39
<正>黔府函〔2022〕184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审批黔东南州锦屏县茅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0—2035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1〕7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黔东南自治州锦屏县茅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茅坪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28.71公顷。其中,  相似文献   

10.
《贵州政报》2023,(2):39-40
<正>黔府函〔2022〕185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请求批复<黎平县地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21〕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黔东南自治州黎平县茅贡镇地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保护规划》)。二、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地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32.0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东至双龙桥,南至维寨桥,  相似文献   

11.
《贵州政报》2023,(6):10-11
<正>黔府函〔2023〕82号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安顺市人民政府:你们《关于审定<贵州航空产业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送审稿)>的请示》(黔发改呈〔2023〕3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航空产业城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安顺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  相似文献   

12.
《贵州政报》2023,(2):30-36
<正>黔府发〔2023〕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气象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3.
《贵州政报》2023,(4):4-5
<正>黔府函〔2023〕36号黔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报请批准长顺县产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请示》(黔南府呈〔2022〕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州所报的长顺县产业园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  相似文献   

14.
<正>鲁政字[2024]21号临沂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沂水县、沂南县、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临政报[2023] 34号、35号、3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沂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沂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沂水县、  相似文献   

15.
《贵州政报》2023,(1):31-39
<正>黔府办发〔2022〕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精神,进一步夯实贵州计量基础,提升计量能力和水平,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23,(7):12-13
<正>黔府函〔2023〕88号遵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批准<汇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的请示》(遵府呈〔2023〕9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所报的汇川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年)。  相似文献   

17.
《贵州政报》2023,(3):21-22
<正>黔府函〔2023〕8号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推荐兴义市清水河镇鲁屯镇申报创建省级园林城镇的请示》(黔西南府呈〔2022〕1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命名兴义市清水河镇、鲁屯镇为贵州省园林城镇。  相似文献   

18.
《贵州政报》2023,(3):23-24
<正>黔府函〔2023〕 11号铜仁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报德江县长堡镇和江口县太平镇为省级园林城镇的请示》(铜府呈〔2022〕2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命名德江县长堡镇和江口县太平镇为贵州省园林城镇。  相似文献   

19.
<正>鲁政字[2024]22号滨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惠民县、邹平市、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滨政呈[2023]29号、30号、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惠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邹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博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惠民县、邹平市、博兴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20.
《贵州政报》2023,(7):42-45
<正>黔卫健发〔2023〕9号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现将《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6月14日开展贵州省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6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0〕29号)有关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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