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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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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陕西政报》2023,(16):11-12
<正>陕政办函〔2023〕4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扎实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和“三个年”活动相关部署,省政府决定对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优化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研究审议相关政策,指导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重点任务、重要活动,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2.
<正>粤府办〔2023〕1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2023年6月27日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打造更加优良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建设统一大市场,制定本行动方案。  相似文献   

3.
正黔府办发[2019]1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9年6月20日贵州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4.
正宁政办发[2021] 1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0] 43号)精神,结合实际,  相似文献   

5.
<正>川办发[2019]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号),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落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似文献   

6.
<正>营商环境一直被认为是地方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软实力之一,好的营商环境引得来企业、留得住企业、做得活企业。2023年以来,广西接连印发《广西提质增效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2023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关于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持续对标一流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7.
《陕西政报》2021,(2):34-3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持续深化我省“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3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北京市应充分发挥“两区”政策叠加优势,加快服务业开放步伐,进一步推进服务业外资准入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营造既准入又准营的营商环境。服务业开放是北京市对外开放的重点领域,北京市应充分发挥“两区”政策叠加优势,加快服务业开放步伐,进一步推进服务业外资准入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优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营造既准入又准营的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9.
<正>宁政办发[2019]6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0.
<正>杭规划资源发〔2023〕1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3号)等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总部类等商业商务用地出让管理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1.
杨桦 《人大建设》2023,(5):30-31
<正>营商环境决定发展环境,优良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一个地方稳定发展的软实力,更是高质量发展的竞争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营造高品质营商环境,再造发展优势,全面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3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年度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动员会,启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等41个涉及全域营商环境评价单位的监督工作。  相似文献   

12.
正甬政办发[2019] 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打造优质营商市场环境工作措施清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2日打造优质营商市场环境工作措施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甬党发[2018]44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打造优质营商市场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措施清单。  相似文献   

13.
<正>粤交〔2023〕6号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为进一步贯彻包容审慎监管精神,落实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切实保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我厅组织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清单(修订版)》(以下简称《清单》)。经省司法厅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黔府办函[2015]25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2015年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任务清单一、主要目标2015年.全省物流业增加值达到1150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1%以上。全省全社会物流总  相似文献   

15.
正专题询问是监督法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实践。大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大安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重心,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精心开展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询问。  相似文献   

16.
《贵州政报》2023,(7):34-36
<正>黔府办函〔2023〕2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相似文献   

17.
<正>2023年11月1日,台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专题询问会,就如何持续推动台州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向“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这是本届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场专题询问,也是对全市营商环境状况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  相似文献   

18.
《今日海南》2023,(12):38-40
<正>今年7月,海南省发布的《2022年度海南自贸港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显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在全省重点园区中排名领先。9月,海南省公布首批省级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名单,三亚崖州湾科技城荣获全省首批营商环境示范园区称号。作为海南自贸港13个重点园区之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下称“科技城”)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三亚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打造南繁深海科创标杆目标任务,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率先建立“城小二”服务队伍,通过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机制、优化企业服务模式、提升项目建设审批质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举措,全力打造一流产业营商环境,助力实现种业科技和海洋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光荣使命。  相似文献   

19.
正黔府办函[2016]19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8号)精神,推动我省与泛珠各方合作向更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范围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重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相似文献   

20.
<正>儋州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202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2023年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市政府“一号工程”,按照“2023年达到省内一流、2025年达到国内一流”的整体思路,稳步推进“清零、填平、补齐、引领”四大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期盼,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加快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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