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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意与法意在对热点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分歧,背后体现了国家意志与民间意志的冲突、司法专业化和民意大众化之间的隔阂。民意有利于司法监督、促进司法民主,同时也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民意对案件的评论应坚持有限性和适度性原则,通过加强审判公开、提高判决书质量、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等方式实现民意与法意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的兴起使得刑事案件量刑程序中判意与民意的冲突问题凸显。借助网络游离于审判法庭之外的民意,一方面具有规范法官量刑自由裁量权、完善量刑规范化改革、消除不当司法干涉等积极机能,另一方面也极易被网络所异化,增加被告人遭受舆论审判的风险。为此,应在量刑程序中构建人民陪审团、量刑听证、法庭之友等制度,积极疏通民意进入司法场域的通道,扬其长而避其短。  相似文献   

3.
法院裁判与民意发生冲突的成因主要包括:转型社会矛盾多发与司法腐败现象存在、公民权利意识增长与表达自由渠道的畅通、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的分离等。法院裁判与民意冲突问题是由个案问题所暴露出的社会问题的集中反映。解决问题的出路应当从遏制司法腐败、改革公民参与审判的制度、增加审判程序制度本身的公正性、完善民意沟通机制等方面寻找。  相似文献   

4.
当前,随着公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网络传媒的快速发展,网络主流民意成为推动司法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有效吸纳网络主流民意是实现司法有序运作乃至公正结果的有效保障,是司法民主化的重要标尺。通过理性吸收网络主流民意,可以真实地反映民众对司法裁判的真实态度,使之成为引导与确证司法公正形成的逻辑起点。司法运作过程要有效吸收网络主流民意以达到实现司法公正的目标,必须进行以下三个方面的技术构造:一是构建"网络民意话语空间",用于吸引网络公众司法参与。二是经由"公共能量场"的话语平台,用于促成网络主流民意的生成。三是通过法律专家的判断,使司法机关理性吸收网络主流民意。  相似文献   

5.
李磊 《理论探索》2011,(5):130-133
传媒对司法具有积极作用:正确的传媒报道有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助于遏制司法权力的滥用,有助于弘扬法治精神。传媒与司法的冲突与偏差表现为:传媒的不当报道和评论影响司法独立,传媒对司法裁判的不当抨击影响司法权威,司法和传媒所采取的不当措施能引发和加剧双方的冲突。传媒与司法存在消极关系的原因是:传媒和司法的追求不同,传媒和司法的要求不同,传媒渗透力和司法反应能力的不匹配。重构传媒与司法的关系需要做到:传媒报道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传媒报道要坚持真实、客观、善意原则,司法应当尊重、宽容传媒。  相似文献   

6.
付其运 《理论探索》2011,(4):128-131
判文解释是指法官审理案件时,在裁判文书中就如何具体适用法律作出的解释。法官在判文解释过程中居于主体地位:法官的良心是判文解释的内在支点,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是判文解释的外在支点;民意在判文解释中居于基础地位:判文解释需要社会公众参与,社会公众参与赋予判文解释强大的民意基础。在刑事司法中,构建法官、民意与判文解释的和谐关系,要在思维方式上从"唯一正解"转向"和合建构",在解释模式上从"独白"转向"对话",在实践操作上从立法式的司法解释转向司法的判文解释。  相似文献   

7.
对民意进行有效回应是现代社会中司法机关维持其判决正当性与有效性的必要条件,而在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同时存在着对民意回应范围过窄和回应方式不当两方面的问题。其原因在于在压力型回应模式下,司法机关一方面受现实条件制约缺乏对民意进行主动回应的愿望和可能性,另一方面又因为受到外部干预而必须在某些情形下将民意作为判决依据。要解决这种矛盾,需要从民意进入司法的制度化渠道建设和司法机关在审判活动中的运作方式及功能定位的改革上着手,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回应模式的转换。  相似文献   

8.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未发挥出应有的功效,其中既有立法层面也有司法实践层面的原因。应在立法层面明确查询主体和依据,增设考验期,落实责任,增设救济的路径,并在司法实践层面缓和社区矫正制度与犯罪记录封存的冲突,采取必要的信息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9.
现代传媒的发达使得行政执法行为常常处于民意的包围与压力之中。民意在事实上的强大影响力迫使执法者不得不予以考量。但是,这种考量常与法律规范产生冲突。鉴于此,对民意的考量应当遵循若干实体和程序上的限制。同时应当建立一种立法引导和促进机制,使得传媒所表达的民意能够被及时地引导到立法程序中。  相似文献   

10.
《学理论》2017,(11)
于欢案一审判决错在法律定性之上,而非因脱离国情民意与人伦常理。防卫过当与否主要在于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判断,须以客观事实及所反映的行为人主观态度(防卫意图)相结合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裁断。司法者应在法益权衡与责任分配中,富于智慧地协调价值冲突。于欢的防卫行为并无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相似文献   

11.
陈少宏 《学理论》2013,(22):127-128
随着传媒业的发展与民众对司法运行情况的关心,我国传媒与司法间的互动逐渐增多,也存在明显的冲突",媒体审判"的现象就是这一冲突的典型形式。讨论了传媒与司法冲突的表现,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英国、德国以及国际文件《马德里准则》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经验。  相似文献   

12.
公共行政的伦理冲突场景与消解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西方公共管理人性假设尽管殊异,却遭遇并非宿命却又难以避免、普遍而又典型的公共行政伦理冲突场景:角色冲突、权力冲突、利益冲突、价值冲突以及法理与情理之间的冲突。置身于我国情民意环境下的行政伦理冲突,可以在正义和民主原则框架内,通过构建行政责任模式和推进行政伦理制度化来实现消解。  相似文献   

13.
刘伟 《理论导刊》2012,(9):18-20,34
全面、持续和高效地汲取民意是一个政党能够倾听民声、汇聚民智,从而真正代表民意、赢得民心的基石,也是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挑战和考验,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前提条件。作为一个有着90年奋斗征程和辉煌成就,以及60多年执政阅历和丰富经验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民意汲取模式呈现出历史性的演进与发展的显著特点。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民意汲取的主体特征进行"模式化"的概括提炼与理论分析,试图为系统和深入地梳理中国共产党在加强自身建设以及探索执政规律方面的历史脉络与发展轨迹提供一个有益的视角。  相似文献   

14.
城乡规划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需要充分的信息资源、创造性思维以及专业知识与技术,迫切需要建立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的网络民意参与,使公众参与城乡规划进入一个更高层次,有利于促进城乡规划的科学化发展.“南京梧桐让路事件”就是一个明证.本文借此探讨网络民意介入城乡规划的价值,并认为网络是公民参政议政的重要平台,政府不应当忽视网络民意,相反应该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扩大网络民意表达主体、提升网络民意表达主体素质、完善网络民意表达的法律制度以及优化网络民意表达的环境等措施,以提升网络民意参与城乡规划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5.
当代中国司法和舆论的实践关系正发生深刻变化,其新格局体现在舆论经常塑造并高度关注司法"公案",舆论高度介入"公案"司法并引发对制度问题的深层探讨,司法机关通过裁判、制度变革等各种方式积极回应舆论诉求。站在理论高度,信息社会的时代背景与"公案"所具有的社会冲突反映性的本质特征是引发并形成此格局的主要原因,舆论关注"公案"并介入司法实质上具有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意涵,司法及其后权威主体对舆论诉求的回应则是应对司法及实现政治合法性的举措。我们应在宏大政治与社会背景中看待当代中国司法和舆论的实践,客观对待"司法去政治化"的主张,审慎作出"民粹主义司法"的判断。  相似文献   

16.
网络民意在公共决策中的双面解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催生了网络民意的形成。互联网的虚拟环境一方面为网络民意的表达和生长提供自由空间;另一方面,数字鸿沟导致的网络主体结构失衡性问题,网络空间虚拟性、匿名性导致的网络主体去责任化及群体极化问题,又削弱了网络民意的真实性。因此,在政府公共决策中,对网络民意应该秉承"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原则兼收并蓄,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民意依据而正确地加以引导、甄别和合理吸纳,同时加强对网络民意的舆论引导。  相似文献   

17.
刘岚岚 《学理论》2013,(16):119-120
香港回归后,开始实行"二元制的基本法解释机制",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解释机制至今未能完全与香港地区的司法体制相契合。究其原因,内地和香港地区在宪政文化、法律思维模式、解释观念以及解释方法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不同甚至是冲突,探析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香港法院对基本法解释冲突的原因,进而谋求解决冲突,使得两种法律解释体制实现更好的衔接和结合,加强两地宪政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特色的解释机制至今未能完全与香港地区的司法体制相契合。  相似文献   

18.
谷丰 《学理论》2013,(23):178-180
心理学作为一门与法学有密切联系的基础学科,其着眼于人性本身,是反应司法过程中民意的走向的工具,为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与科研视角。司法模式中能动与克制的价值平衡一直是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研究的重点,从心理学这样一个全新的角度,结合马斯洛的整体动力理论,剖析与解读两者的取舍与平衡,体现法心理学在司法实践领域实际应用中发挥的突出作用。  相似文献   

19.
马党库 《理论导刊》2013,(1):111-114
民意对死刑适用的影响的本质是制定法与习惯法之间的张力,是制定法体现的理想性与习惯法体现的保守性之间的冲突。民意对个案死刑适用既有正面影响,也有负面影响。正面影响能促使法律合理协调理想性与现实性,使法律达到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从而促使法律的完善。要慎重对待"民愤"对个案死刑适用的不当影响以及防止将被害方的意见误认为是民意的错误认识。  相似文献   

20.
网络环境下公民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发桂 《行政论坛》2009,16(2):49-52
网络环境下公民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对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公民通过网络形式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中面临的困境表现为:司法机关对网民的诉求缺乏有效的网络回应平台、公民无序化及非理性的参与、缺乏制度和程序保障的参与、忽视对司法程序关注的参与,将严重影响法院审判的独立自主性及造成司法裁判在吸纳民意时面临巨大困境.要解决网络环境下公民参与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的现实困境,就必须强化司法民主化进程中网民参与的制度化建设,通过规范网民的参与形式、规范网络民意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司法网络平台的建设,使公民与司法机关在网络环境中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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