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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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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保险业对保险合同采用了二元的分类模式: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对于财产保险,基于其目的在于填补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损失,立法者赋予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而对于人身保险,基于其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从我国的立法路径来看,立法者均"一刀切"地禁止代位求偿权的适用。经实证分析,这种二元的分类模式存在着较大争议,立法上的规定有待商榷。保险法应从各类具体保险的赔付性质区分对待,对于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中具有补偿性质的部分,应纳入代位求偿权制度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2.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的法律虽已初步确立了商业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制度,但其规定过于简单,对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并未给出完整的答案,因而应从转变保险代位隶偿权制度的立法理念、适当放宽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完善法律规定中的不足之处、加强保险代位求偿权实现的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对该制度予以完善,以期增强保险代位隶偿的法律意识,更好地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构筑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3.
本文探讨了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指出被保险人协助保险人进行代位求偿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实现是至关重要的 ,并根据保险业务流程的不同阶段深刻论述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人索赔权的行为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影响问题。  相似文献   

4.
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的一种权利。当一保险人对某一损失做出赔偿后,有权将他自己置于投保人的地位,并因此获得投保人就该损失而可能拥有的所有权利与补偿。代位求偿权不仅具有赔偿程序及以投保人的名义向第三人追索赔偿的特点,也还适用于共同海损的分摊中。这种权利还包括当保险人赔偿了所有损失后,如存在残存的保险标的物,保险人有权接管该剩余财产。代位求偿权是一条重要的保险原则,它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损失赔偿合同。  相似文献   

5.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损失补偿原则派生的代位规则的重要内容,是保险人对负有责任的第三人而非被保险人享有的法定的、债权性的、从属性的权利,应适用于所有的损失补偿性质的保险合同。保险代位求偿权应成立于保险人赔付时,而非保险合同成立或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并应充分尊重被保险人的权益,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被保险人先行对第三人求偿。  相似文献   

6.
新《保险法》加大了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力度,但对代位求偿权保护的规定仍显粗略,导致实践中代位求偿效果较差。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比其行使更为重要,但法律是间接通过对被保险人的规范和制约来实现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的。目前存在争议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弃权行为的效力、被保险人提供协助义务的形式与范围及代位求偿权的存在价值。面对未来,我们应构建中国法律下的保险代位求偿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7.
新《保险法》加大了对被保险人的权益保护力度,但对代位求偿权保护的规定仍显粗略,导致实践中代位求偿效果差。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比其行使更为重要,但法律是间接通过对被保险人的规范和制约来实现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律保护。目前存在争议的是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责任弃权行为的效力、被保险人提供协助义务的形式及范围、代位求偿权的存在价值。面对未来,我们应构建中国法下的保险代位求偿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8.
保险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是与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名义、完全代位与部分代位、足额保险与不足额保险密切相关的问题.保险代位求偿诉讼应当以保险人的名义提起,并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不足额保险诉讼中,又有例外.  相似文献   

9.
诉讼时效是对海上保险相关主体影响重大的一项制度,而学者对《海商法》第264条“时效”的定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从诉讼时效的目的功能、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以及整个法律体系的用语等角度分析之后,可以看出该条所述“时效”是指诉讼时效;代位求偿权是维护保险人利益的一项制度,因代位求偿权的特殊性,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直争议不断.《保险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且从代位求偿权作为法律规定的权利等角度看海上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也应该起算于取得权利时.  相似文献   

10.
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险代位求偿 ,亦称代位追偿或第三者责任追偿 ,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法律活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问题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加强对此问题的理论研究有助于实践中保险理赔的顺利进行。故本文对上述基本理论问题作了专题研究 ,以期对代位求偿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公司减损的重要手段,但司法实践中此项权利的行使却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既有实体上的也有程序上的.以海上货物运输险中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为例,主要有地域管辖、诉讼时效、追偿对象、权利转让等几个方面的常见问题.给这些问题一个恰切的解决方案和理论论证,对于司法实践将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现有担保法律规范确认了抵押权对抵押物保险金的物上代位效力,但我国现行的物上代位制度以法定抵押权的法律构成为基点,设定了通过法院财产保全程序实现物上代位的途径,该制度设置缺陷明显;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制度设置应以公平基础上实现安全、高效、便捷之价值目标为立法取向,以法定债权质作为物上代位的法律构成,使抵押权人享有对抵押物保险金的直接请求权,从而使物上代位效力对保险金给付义务人也具有约束力,使抵押权物上代位效力的实现能真正得到保障。物权法(草案)中担保物权物上代位制度的设置,并未解决原制度构架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建议立法中明确抵押权人对代位物的直接请求权和代位物给付义务人的相关义务,并对担保物权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我国已在1999年合同法中建立了代位权制度,涉外代位权问题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值得研究。从功能比较的意义上看,两大法系都有类似的制度,但在立法目的和政策、代位权行使的程序、代位权的性质、内容等方面又有诸多差异。通过比较研究各国有关代位权法律适用的立法,提出涉外代位权法律冲突应重叠适用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的准据法和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关系的准据法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将保险代位权界定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定移转,保险代位权的法律性质,保险代位权在实践中产生的侵权责任的实现落空问题,保险赔偿机制对侵权损害赔偿机制的影响与实际取代正是由于侵权责任制度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所致。  相似文献   

15.
代位求偿权正当化基础是构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制度的基本出发点,已有的理论解释包括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等。本文认为代位求偿制度其正当化基础可以从损害赔偿原则本身求得,而无需借助民法不当得利。文章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解析了保险合同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以及保险人向第三人主张的赔偿范围和诉讼时效等保险法实践层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债权人的代位权为债的一般担保方式之一。代位权制度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 ,突破了传统代位权制度的“入库规则” ,对保障交易安全及债权人权利实现有重要意义。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以诉讼方式进行。代位权的客体应是合法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非专属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务人的债权为限。  相似文献   

17.
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尚不规范,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拖欠工程款纠纷日益增多,为正确处理此类案件,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文章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运用债的保全的民法理论,分析了债权人代位权的特征与性质、构成与效力,并针对《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纪要》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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