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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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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设定权是《行政处罚法》首次提出的,学术界有不同理解。从立法和行政的角度,结合《行政处罚法》的具体规范来研究设定权,可以准确地把握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具体内涵,即设定权不包括规定权。行政处罚设定权属于立法权,是一种创设行政处罚的权力,是指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认定违法行为性质、创设行政处罚种类、确定行政处罚幅度之权力。行政处罚设定行为分两类:即立法行为与行政立法行为。  相似文献   

2.
行政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认为行政主体损害或危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不特定多数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违法行为,在无人起诉或当事人无法起诉等情况下,代表国家将该行为(包括作为或不作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并在诉讼中享有相应权利的一种诉讼权力。界定行政公诉权的实质就是对行政公诉权的本质特征、基本内容的高度概括,也是对行政公诉权价值功能的准确把握。可以说,不论是行政公诉权理论基础,还是行政公诉权制度建构等问题,均有赖于行政公诉权概念的科学界定。  相似文献   

3.
一、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度及其成效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社会实行特定管理、提供特定服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所收取的费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设立和收费标准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目前,深圳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均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截至1998年,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计有52个,实施收费的单位(点)1226个,其中:市直属收费单位(点)46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611项,其中,国家制定的322项,广东省制定的289项,共计8400多个标准小项。多年来,深圳市在开展行政事…  相似文献   

4.
正所谓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应当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权力清单制度奉行地方政府及工作部门行使权力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  相似文献   

5.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开展,权力无为这种行政上的腐败表现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拟就警察队伍中权力无为的表现及其治理对策作一粗浅探究。一、权力无为的界定及其特征权力无为是指执权者出于某种私利,有意识地不充分有效地依法行使职权,并有选择地留下一定程度的权力空白——或弱化行政的力度,或收缩行政的幅度,导致社会生活某些方面的失范或无序。权力无为的表现不同于滥用权力和演职。滥用权力是利用手中权力做超出合法权限的行为,譬如贪污受贿、贪赃枉法、敲诈勒索、以权谋私等。权力无为则是少做或不做权限内应该做的事,…  相似文献   

6.
行政执行权是行政执法权的下位概念,是指行政主体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把行政决定、命令和处罚变为现实法律关系的权力,它包括一般行政执行权和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执行权的外延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分析,对于明确行政执行权的权力范围具有意义.行政执行权的形式属性主要包括法定性、不平等性、强制性和执行性:行政执行权的实质属性主要包括公共性、正当性和沟通理性.  相似文献   

7.
程序制裁权对于实现行政主体的实体性权力和行政管理目标有重要意义.行政主体程序制裁权的欠缺已经给我国的行政执法实践带来危害.赋予行政主体更多的权力来补救其程序制裁权欠缺的做法,有其不可克服的弊端,因而是不可取的.建立司法援助制度以补救行政主体程序制裁权的欠缺,则不仅符合现代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而且也有利于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存在设立内容范围与设立权限范围,混乱的问题。从行政收费论的角度出发,地方设立行政收费应基于以服务为目的的补偿和以管理为目的的引导要素,充分考虑合法性原则,兼顾地方特殊情形。补偿和引导收费的具体内容都不宜过度描述,地方设立补偿类收费重在程序控制,引导类收费的内容可以参照《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而地方设立的权限应归属于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与人大的决定。借鉴许可、处罚和强制三部法律的立法经验,地方设立行政收费范围的法律条文,采用“设立权限+设立内容”的模式,服务目的产生的补偿收费,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或人大决定进行设立;管理目的产生的引导收费,则由省级地方性法规设立。  相似文献   

9.
一、关于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涵义及构成要素的研究 从国内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孙柏瑛、郭济等人对“政府权力运行机制”的界定颇有见地,为我们科学的定位和思考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提供了有益参考。孙柏瑛认为,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是指各级政府组织在推行国家事务和政务、管理社会公共事物的过程中,不同部门与层级之间在政策制定权与资源支配权、法律或政策解释权、执法权和行政事务管理权归属等方面权力的划分与权限范围,以及在权力运行过程中的组合、配套、相互协调与相互制约的关系和结构。  相似文献   

10.
罗梁波 《行政论坛》2010,17(5):10-14
主体假设包括了对主体内涵外延、本质特征及功能关系结构等各项假设性规定的界定,这正是各个学科研究视野角度和出发点之一,通过形式的纯粹化分析建立行政主体假设认识和把握行政学,对行政学科理论的建构和其逻辑发展的脉络具有指导意义。最理想的行政主体假设是人格性、组织性和制度性三个方面的汇合点。本文采用纯粹化形式的理想类型概念“制度人”来设定和代表行政主体;制度性与人格性的统一是主体界定的理论核心;行政及行政主体的基本属性在于制度性;首要目标是实现有序的管理秩序。  相似文献   

11.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实体权利的有效形式,是对行政优先权的合理控制,也是对行政法律关系不对等性的平衡。它应包括如下内容:知性权、听证权、陈述权、抗辩权、申请回避权和拒绝权。它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不受侵犯,有利于保证行政目的的实现;同时它能最大限度地限制行政主体滥用权力,遏止权力腐败,维护和提升政府形象。  相似文献   

12.
权力是特定社会关系中主体对客体所具有的强制支配力量,权力制约的实质是对特殊公共权力的限制和约束,即对那种靠社会资源和公共权威而形成的对特定社会客体的支配力量的限制和约束。特殊公共权力设定和运行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权力制约的目的是保证其正位运行,防止其错位运行。权力制约的关键是建构完善的机制,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中国而言,可以考虑从法、权、民、德等多种环节出发,盘活存量政治资源,适当导入增量政治资源,逐步建构对执政党、立法、行政、司法等权力形成有效控制和约束的权力制约机制模式。  相似文献   

13.
行政权限争议的法制化解决途径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机关间的权限争议,长期以来作为内部问题由行政领导通过行政途径加以协调解决.职权法定原则决定了解决权限争议实质上是依法界定各部门的法定职责权限,对行政权限争议应由法定机构依法定程序进行裁决,将行政裁决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解决行政权限争议既不能照搬机关诉讼,也不能奢望宪法诉讼,而应寄希望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依行政程序法进行裁决.  相似文献   

14.
行政责任在本质上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保证行政权力在预先设定的轨道内有序地运行。因此,行政责任的明细化是行政责任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的必然要求和基本前提。含糊不清的行政责任规定实际上等于没有责任约束,更糟糕的是它助长某些公务人员目无法纪的风气。行政责任模糊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传统文化和部门利益的影响。它的危害主要是:导致行政权力的无限扩张;导致行政组织混乱和低效;使行政权力无法被监督;导致国家、社会边界模糊,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失调。建立明确清晰的责任制度,界定各种权力运行的范围,有利于减少权力之间的相互冲突摩擦,提高行政效率。  相似文献   

15.
从行政哲学的角度对行政主体的概念进行界定是运用行政学理论对行政主体作一般性分析,主要是根据行政本质及其表现的各种现象,明确规范行政主体概念的基本含义,弄清行政主体同其他主体的一致性和差异性,从而深入认识和把握行政主体的本质。  相似文献   

16.
论中国行政权力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讨论了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有什么样的行政权力.对行政权力进行了界定并分析了其主要特征,分析了现代化的行政权力与政治权力及其它国家权力的关系,将中国现行行政权力与传统行政权力和现代行政权力相比,阐述了中国现行行政权力的发展状况,并思考如何完善行政权力体制以适应走向现代化的中国.  相似文献   

17.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法律运行体系 ,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唯一出路。行政审批制度应当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审批权限和程序 ,明确规定行政审批的范围 ,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8.
试论有限政府的合法性基础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有限政府理论的核心内容是以宪法及相关法律规约政治权力的具体运作.尽管古典宪政理论和新宪政理论在有限政府的权限范围上的观点有所不同,但是二者都强调宪政制度对政治权力界定以及政治权力对这些界定的遵从,这将赋予政治权力以具体运作上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19.
中国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制度的制度设计缺陷及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宋涛 《行政论坛》2007,32(1):11-16
海南省等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制度主要内容包括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内容和实现机制。它的特点是问责主体与问责对象行政隶属关系的明晰,构成了典型的等级问责关系;问责内容广泛,涉及等级问责、职业问责、法律问责和政治问责等内容;通过直接界定和参照执行的方式确定了两类问责对象;单一的政府行政负责人启动机制,决定了问责的行政内部垂直领导的实现途径。这一制度设计的缺陷及影响是:由“单一问责主体和启动机制可以实现多类问责内容的问责效果”的假设难以成立,引发问责效果难以实现的问题;由“地方党委书记不过问行政问责”的假设不成立,导致问责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党政冲突问题;由“‘部门行政首长’和‘政府行政首长’在决策权力与责任方面一致”的假设不成立,带来的对政府行政首长决策责任如何界定及合理问责的问题;由“体制外信息提供者可以充分获取必要的信息和行使相应的权力”的假设不成立,带来的监督者难以到位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司法机关的监督,尤其是对其办理重大案件进行的监督,是改革开放15年来,顺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加强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这种监督形式的逐步加强和完善,必将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监督权的行使更富有成效.一、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使权力机关对行政、司法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进行监督成为可能和现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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