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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告人段某因犯多种罪行被法院数罪并罚:犯聚众斗殴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犯盗窃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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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20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软件盗版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四川省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软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772861.27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共软公司总经理孙显忠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处共软公司市场总监张天平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拾万元;判处“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判处“番茄花园工作室”雇员梁焯勇有期徒刑两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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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一起以“黑公话”骗取不义之财的诈骗案作出终审刑事裁定,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守武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其他被告人储修东、张兆春、刘海潮、李建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3年和1年6个月,并处不同数额的罚金,在案扣押的4万元发还通讯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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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3.2”特大金融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王健犯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南京保捷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周璞犯挪用公款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南京摩天混凝土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冬平,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3.2”特大金融犯罪案主犯王健,原是南京市农行秦淮支行建康路分理处副主任。自1995年8月至1996年7月,王犯利用职务便利和国家银行信誉,通过自己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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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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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5日上午,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远市人民法院对原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片区销售经理张国宏以及该公司原质量保证部主任王汝平依法进行公开宣判,以销售假药罪判处张国宏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以销售假药罪判处王汝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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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北京金宇隆物业公司原部门经理张辉,恶习不改,重蹈覆辙,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竞先后骗取四十八人入学费419万余元。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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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寿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余承文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 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3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 1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6年,并处罚金6000元。余承文,寿县迎河镇村民,1988年因犯盗窃罪被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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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金家柱及其妻丁学习、其媳刘光霞、其子金庆华家庭式共同集资诈骗、诈骗大案于2005年10月17日在肥西县法院宣判: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金家柱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丁学习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 20万元;判处刘光霞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金庆华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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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明为获取经济利益,伙同他人私自提炼氧化铜和处理化学废液,并将污染性极强的废铜蚀记得液和三氯化铝废液直接排入厂区附近,造成厂区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2003年6月16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孔繁明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刘强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据悉,这类案件在大连尚属首例,在全国也十分罕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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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5月13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迪卡玟”网络色情案在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申强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被告人朴星哲等11人犯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判处十一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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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11日,一个名为进城开店,实为逼良为娼、组织少女卖淫的犯罪团伙3名主要成员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安庆市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彩云(女,44岁)因组织他人卖淫、强迫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万元;被告人黄小毛(男,51岁),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朱龙(男,46岁)犯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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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6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王纯犯受贿罪,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1706963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款物折合人民币2055869元,判处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