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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律师执业行为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是指律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与律师职务相关的活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指律师在职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定的或者约定的行为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是律师执业行为的保障和约束,而律师执业行为是律师执业规范的具体反映。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律师执业活动范围和空间的不断扩大,律师执业行为由单一的参与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逐步延伸到涉及国企改制、公司上市、房地产按揭等各种经济活动中。律师执业行为过程中应当包含律师执业行为的权利规范和律师执业行为的义务规范两…  相似文献   

2.
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是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守法的应当性根据在于律师执业的需要。律师守法精神能使律师主体不仅遵守律师法,更重要的是把律师执业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义务,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并把这种行为视为自己为自己承担的义务。  相似文献   

3.
论律师的职业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各国《律师法》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对律师性质的立法界定,经历了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到“依法取得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认识过程。在《律师法》中准确界定律师的职业属性,是科学安排律师制度、合理设计律师行业发展的前提。值此《律师法》修改之际,本刊特邀请几位专家学者就律师的职业属性问题进行了一次笔谈:  相似文献   

4.
王磊 《天津律师》2004,(2):44-45
律师应当积极作为的义务是指律师在依法执业的活动中,必须以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职责。《律师法》第3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相似文献   

5.
关于陕西省律师执业“三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始终是律师执业权益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制约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自去年6月1日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以来,律师执业中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言论豁免权等权利在陕西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落实,律师执业中的“三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从总体来看,由于法治进程、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法修改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现实中律师执业“三难”问题在陕西省仍然比较突出,执业律师反映较为强烈。  相似文献   

6.
律师管理路在何方律师执业中的利益冲突立法及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利益冲突(Conflicts of Interest)问题在西方律师业一直是困扰律师执业的一个棘手问题,被认为是律师职业责任中最具普遍性的一个问题。因此各国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对此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由于利益冲突在律师执业实践中经常遇到,如何判断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如何规避利益冲突,都是一件难以处理的事情,因此,在西方国家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内部都设立利益冲突检索部,专门负责检查处理本所律师代理的业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问题。由此可见利益冲突问题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的突出的位置。  相似文献   

7.
律师庭审言论豁免权,是指律师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对所发表的与案件有关的举证、质证意见及辩护、代理言论享有不受刑事及民事法律追究的权利。这既是律师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律师执业保障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我国相关法律中,这一基本原则却没有得到具体体现,由此导致律师由于办理刑事及民事诉讼案件而遭遇刑事追究及民事侵权诉讼的事件时有发生,有鉴于此,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律师法中确定律师庭审言论豁免原则。一、理论依据1、律师职责自然延伸律师庭审言论的豁免是由律师肩负的职责所决定的,是维护律师职业道德的自然延…  相似文献   

8.
骆轩 《中国律师》2003,(12):93-95
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是律师协会的重要职能,它关系到律师行业的发展、社会公众对律师的信任度、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望值和我国的法治形象。最大限度地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建立适合律师职业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空间已成为律师协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更加公平、激烈、复杂的竞争,必将对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律师执业环境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与突出。北京虽然是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经济较为发达,但律师的执业环境也不容乐观。北京律师执业环境现状几年以来,北京市律协在司法行政机关的…  相似文献   

9.
李国梁  陈柬 《中国律师》2002,(12):50-53
■■■■一、律师执业与诚信1993年律师体制改革后,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逐步实现由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向合伙、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转变,律师则由国家行政事业人员逐渐成为市场经济中的自由执业者。律师的执业生命与市场生命息息相关,法律服务的商品化、规模化令每一位律师首先成为一个市场的主体,在竞争中求业务、求生存。简单地来讲,就是没有了市场,律师的生活都成问题。在广州地区,全市律师总数占了整个广东省律师总数的近四成,业务量占了三分之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中有一个“信”字的就有19家,由此…  相似文献   

10.
师作为法律工作者,执行律师业务,除了需要自身良好的素质外,还需要良好的执业环境。我国经过二十多年的法治建设,律师的执业环境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律师执业的客观需要相比,现实中的律师执业环境还有较大差距,律师“执业难”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在某些方面近些年来甚至出现了愈加“恶化”的状况。不良的环境,给律师的执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常此下去,必将严重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和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的不良执业环境及其危害表现在立法环境、司法执法环境、法庭环境、社会环境和技术…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律师事务所”在《律师法》中不再规定律师的执业组织形式。律师的执业组织形式应由律师自己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形式可由其他法律调整,如公司制的事务所,应由公司法调整,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应由合伙法调整。《律师法》可以在执业资格一章中规定开业资格,真正把住执业和开业的“入门”关,将执业组织形式交给律协去管理和指导,以执业责任为核心,而不是以执业组织为核心,搞好律师的行业管理。二、关于“律师执业条件”考虑这一章增加开业条件的内容,成为“律师执业条件和开业条件”。将律师执业条件和在不同形式的执业组织即…  相似文献   

12.
最高权力机构首次出现八位律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执业律师五人,其中一名因进入常委会而放弃执业;一人因进入法官队伍,放弃了律师职业。在三位执业律师中,一位是司法界推出的代表、两位是民主党派推选出的代表。由于她们四人出色地履行了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在新的选举中,又全部被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近些年,为社会提 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作为社会中介成为新的社会阶层而受到了关注,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有了四位从律师阶层中推出,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执业律师。2000多名人大代表中,有了八位执业律师,从绝对数上看并不多,但与以往比较,却是很大的进步。  相似文献   

13.
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首先,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律师制度中,都把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在法制比较健全,律师制度比较完善的发达国家尤为如此。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我国律师制度完善的重要标志。其次,建立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要求律师对自己因过错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能够促使律师端正工作态度,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从而有利于提高律师队伍素质和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第三,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相似文献   

14.
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意义上的律师执业赔偿制度最早是由西方国家建立起来的,外国及我国香港地区的经验对我国律师责任赔偿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有着一定的启示作用。确立律师执业赔偿责任的违约责任性质,明确律师事务所的赔偿责任主体地位以及建立律师执业赔偿基金和保险的举措将成为该制度得以有效运作的前提保障。  相似文献   

15.
律师执业保障制度是新《律师法》修订的重要内容,新增加了律师执业豁免权的相关规定,并细化了律师依法行使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保障的规定,但律师执业保障建设在现阶段仍难尽人意,本文将从立法、司法以及观念认同等方面出发,探析目前我国律师执业保障制度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6.
我确切的身份是一名执业律师,因在执业过程中过多地关注公益领域,“捞”了个公益律师的美名。与严格意义上的公益律师相比,我知道我还相差甚远,但我的理想是做一个纯粹的公益律师。  相似文献   

17.
梁淑军 《中国律师》2010,(11):69-70
2008年6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开始实施,至今已逾两年。新《律师法》特点鲜明,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完善了律师的具体执业权利.特别是进一步完善了关于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的规定;二是增加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内容,如增加了律师执业人身保护权、律师执业言论责任豁免权以及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秘密的权利和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方面的保障措施。上述规定扩大了律师权利,加强了对律师的执业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法治国家中,如果律师自己的权利都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又怎么能去维护民众的基本人权、伸张社会的正义、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呢?更何况去推进法治国家的建设呢?律师执业权利,是律师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其光荣使命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9.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律师业务的迅速发展与行业队伍的急剧扩大,也带来了律师的责任风险。以保险方式转嫁律师职业责任风险,就形成了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在我国,探讨律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开办律师职业责任保险的必要性  当事人因受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其过错而致经济损失时,有权要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这在经济比较发达、法制比较完善、律师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是屡见不鲜的。这种赔偿数字有时十分巨大,甚至危及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尽管各律师事务所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提高律师的素质和执业质量,但律师执业失…  相似文献   

20.
任达 《中国律师》2005,(10):5-7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强化律师执业管理,建议将律师法的修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并在适当时间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涉及律师工作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律师法执法检查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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