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商业欺诈的罪与非罪刘海东本文所称的商业欺诈,特指行为人以欺诈的方式使相对人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与之签订经济合同,以图占有相对人财物的行为。由于商业欺诈之犯罪行为的性质与传统诈骗犯罪不同,又与民事行为的界限模糊,且在当前有日益普遍和严重的趋势,因此...  相似文献   

2.
李冰 《法制与社会》2011,(32):124-125
经济合同的多样性导致相关的合同诈骗犯罪的犯罪手段、方式等也各不相同。在对合同纠纷与诈骗犯罪界限区分时,应当结合不同种类经济合同的特点予以细化考察。本文尝试试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及两则案例,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分进行简单的探讨,以期在司法实践中能更准确地把握建设工程合同诈骗犯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当前,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新形势下,利用合同诈骗犯罪和欺诈行为引起的合同纠纷都很突出,而且两者往往容易混淆,给审判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如何区分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引起的合同纠纷的界限中对认定诈骗犯罪的问题,存在两种  相似文献   

4.
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要注意发现和移送经济犯罪案件,其中关键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界限,谈点个人办案体会,以作交流.(一)拖欠货款与诈骗货款.拖欠货款是经济合同违约行为,由民事法规调整.诈骗货款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系触犯刑律的行为,应按刑事法规给予惩处.拖欠货款与诈骗货款,在形态上有相似之处,即都不按约支付货款或供货,但其实质是不同的.区分两者的界限是:一看是否有转移他人财  相似文献   

5.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这是诈骗犯罪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的一个突出的表现,其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这种犯罪,虽然也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产为目的、以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产的犯罪,但是,在新形势下,无论在犯罪人员、作案手段方面,还是在侵害对象、行骗金额、危害程度方面,它都有着不同于其他诈骗犯罪的自身特点。这些特点,造成了司法机关在查处此类犯罪案件的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十分复杂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问题。而首先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区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纠纷。二者,一为犯罪,要用刑法手段来解决;一为一般纠纷,只能依照经济合同法来调整。但是,由于二者都与经济合同这一形式联系在一起,客观上后果上有着某些相似之处,若不认真分析并且掌握它们之间的界限,就有可能把经济合同纠纷作为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来处理;或者把诈骗犯罪案件视为经济纠纷来解决。因此,能不能划清二者的界限,将关系到能不能有效地打击经济犯罪以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健康发展的重大问题。那么,如何区分二者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中作出了一些规定,我认为,根据这一解答和司法实践的经验二者  相似文献   

6.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就是通过签订虚假、无效的经济合同,骗取他人巨额财物的行为。这类犯罪的犯罪分子主观上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客观上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也没有努力履行的行为。他们一旦把对方的财物占为己有,便任意处分和挥霍,不打算偿还,也无力偿还。从手段上讲,利用合同诈骗的人一般是抓住对方急切需求物资或销售产品的心理。以及不了解自己底细的弱点,跨地区作案,以各种虚假的有利条件诱使对方签约,即所谓“自愿地”确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从一开始就是在欺诈的前提下设立的;从后果上看,犯罪分子经常连续多起诈骗,诈骗数额也比其他形式的诈骗犯罪多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中的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并非易事。如果不能正确区分这两种行为,就会带来如下恶果:要么将合同诈骗罪定性为民事欺诈行为,从而放纵了犯罪;要么将合同中的民事欺诈行为定  相似文献   

8.
论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合同诈骗之“合同”仅限于体现市场经济秩序之合同 ,合同诈骗罪之“其他方法”应体现“利用合同”之客观特征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之界限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之有无 ,此一目的的判断有赖于司法推定 ,连续诈骗行为同时触犯合同诈骗罪与其他诈骗犯罪 ,应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9.
本文拟就经济活动中,如何界定行为人行为是民事上的欺诈行为,还是刑事上的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提出几点看法。一、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特点及表现形式新修订的《刑法》为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一些特殊领域的诈骗犯罪作了专门规定。如将利用合同诈骗犯罪从原《刑法》诈骗罪中分离出来,进行分别细化,在新《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第224条)、信用证诈骗罪(第195条)、贷款诈骗罪(第193条)、保险诈骗罪(第198条)等类犯罪已不是原来诈骗罪意义上的侵犯财产罪了,而是划归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  相似文献   

10.
当前,经济合同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扩大,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他们常常打着集体的招牌,利用合法的帐户,骗取公私资财。其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主义经济合同的信誉,扰乱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侵害了公私财产权利,因此、对这类诈骗活动必须及时打击,依法严惩。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就是虚构事实,隐瞒自己对所订合同无履行能力或不准备履行的真象,使被害方“自愿”承诺,从而依据合同的要约,把大批量的资财交给对方。采用欺诈手段签订的经济合同,属于无效经济合同。对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的直接负责人员,就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以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1.
诈骗作为一种侵犯财产的犯罪,其动向和形式是随着经济形势和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自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后,一些不法分子便开始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活动,且这种情况在经济领域中愈演愈烈,给国家、集体和个人带来了巨大损失.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985年7月18日《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以下简称《解答》)中,首次规定对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文试就这一犯罪中的几个问题,作以下探讨.一、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是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诈骗手段表现为以欺骗的方式与他人签订  相似文献   

12.
期货经纪公司,又称期货佣金商,指接受客户委托,用自己的名义与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以收取佣金为业的公司。目前全国各类期货经纪公司已达数百家,由于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其中以欺诈行为最突出。在审判实践中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有的法院对期货经纪公司的欺诈行为与一般违约行为或侵权行为不加区别,让其承担相同的法律责任,甚至将期货经纪公司欺诈行为与利用期货交易为手段进行诈骗犯罪行为相混淆,抹杀了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因而,正确认定期货…  相似文献   

13.
王勇 《人民检察》2023,(8):20-23
当前,以各类货物或者服务交易为名义的交易型电信网络诈骗易发多发。市场交易领域的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属于一般与特殊的关系,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也符合民事欺诈的要求,存在认定上的困难。但二者在对财产的法益侵害性程度、是否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等方面存在区别。围绕这两点判断罪与非罪时,应强化客观性审查:一方面,注重考察行为人是否支付对价、支付的对价是否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另一方面,诈骗行为是对关键事实进行诈骗,从而具有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的高度危险。同时,基于客观性审查的逻辑起点,构建对特殊交易型诈骗的认定规则。  相似文献   

14.
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主观要件之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民法中的合同欺诈,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故意实施某种欺骗他人的行为,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的行为。以上不难看出,仅仅就字面含义而言,乍一看去二者非常相似,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罪与合同欺诈更是“繁花乱人眼”,使人把握不清两者界限,这涉及到罪与非罪,是诈骗犯罪还是经济纠纷,是追究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的问  相似文献   

15.
南京李某“冒用他人名义”购买飞机延误险案的争论本质,是诈骗犯罪中“虚构事实”客观构成要件的“冒用他人名义”行为的界定问题。根据民法规则,“冒用他人名义”所表现的名义主体与实际行为主体的形式不符,并非当然地具有民事违法性,其民事法律效力应根据实质的二阶层路径进行评价。基于统一法秩序要求,刑法中的“冒用他人名义”认定应在民法二阶层评价基础上展开。具体而言,在主体资格特定的法律关系中“冒用他人名义”行为在具有民事违法性的基础上可能构成诈骗犯罪中的“虚构事实”;在主体资格开放性的法律关系中,单纯的“冒用他人名义”行为因不属于民事欺诈,而不能被认定为诈骗犯罪中的“虚构事实”。  相似文献   

16.
骗取信用证行为的认定困境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骗取信用证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不仅涉及到民事欺诈与刑事诈骗犯罪的界限,而且涉及到信用证诈骗罪与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对于以往实践中,直接由骗取信用证的客观行为推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进而认定行为人构成信用证诈骗罪的做法,应当进行深刻反思与检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行为应认定为信用证诈骗罪,滥用目的支配下实施的骗取信用证行为,造成金融机构严重损失的,成立骗取金融票证罪,即应当根据骗取信用证过程中有无真实的基础交易、被骗资金的实际用途、走向等客观方面的情况,结合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正确认定骗取信用证行为,建立起民刑责任衔接、重罪轻罪完善的科学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7.
证据问题是诈骗案件存疑不起诉的核心原因,该类案件办理过程存在五个方面的证据问题,分别是取证不及时、取证程序不合法、非法占有目的方面证据不足、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不明确、忽视对外围证据的调取,针对以上五方面原因,可以从取证工作的时效性、合法性、全面性、以及注重审查犯罪主观方面、审查刑事违法性,厘清刑民交织界限等方面入手解决此类案件的证据问题。  相似文献   

18.
安兵 《法制与社会》2014,(14):87-88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分和把握诈骗罪与民商活动中的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行为,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不同,它关乎罪与非罪的甄别与界定。本文通过对一起先以办事为由收取一笔款项,之后此款又转化为借款,并追索该笔款项案件,从其行为构成特征、主观和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从而对诈骗罪与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作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9.
特殊物品交易中,诈骗犯罪的主观要件构成表现为对诈骗标的物的明知是假与谎称是真两个要素的同时具备。刑事诈骗与民事欺诈的区分标准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欺骗程度的罪质要求。基于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基本逻辑构造,被害人行为对诈骗犯罪的构成具有重要意义。被害人在具备自我保护条件仍予以放弃时,国家刑罚权对行为人有无发动之必要应慎重考虑。  相似文献   

20.
信用证诈骗罪司法适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证当事人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使得信用证诈骗行为的表现形式也相当复杂。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证诈骗罪的判断,应注意考察犯罪数额与犯罪主观方面,以分清罪与非罪以及信用证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近似犯罪的界限。对于犯罪未遂形态、罪数形态以及共同犯罪等犯罪特殊形态,应区别不同情况,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