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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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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国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与美国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并不完全相同。二者在预期履行不能和预期拒绝履行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区别。美国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更能体现时代的进步性,相比较英国法中预期违约制度更为科学。  相似文献   

2.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英美法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借鉴、吸纳了英美法的该项制度,但又有所发展,并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非根本违约和预期根本违约,其对预期违约法律救济措施的规定与英美法的规定各有优劣。  相似文献   

3.
预期违约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起到了救济期前违约的作用,实际上就是大陆法系的预期违约规则。但不安抗辩权制度只是预期违约制度的一个方面,远非预期违约制度那样全面、完善。我国《合同法》在借鉴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基础上,呈现出向英关法系预期违约制度逐渐靠拢的趋向。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评价及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期违约源于英美法系,是英美法以判例发展起来的特有制度.它是合同法上违约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系基本框架和体系的同时,博采众家之长,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但是<合同法>确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立法规定和司法适用上存在一些不足,本文主要对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进行评价和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5.
预期违约包括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相关制度有不少异同之处。虽然我国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属于大陆法系,但预期违约制度对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具有重要作用,新的合同法的立法者应将其吸纳。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合同法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将我国与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不安抗辩权制度进行比较 ,旨在说明我国不安抗辩权制度的优越性 ,并运用不安抗辩权制度与预期违约制度之间的差异 ,阐述我国在《合同法》中设立预期违约制度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同时阐述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不安抗辩权制度和预期违约制度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违约制度是合同法的重要内容,完善的违约制度是合同顺利履行的有力保证。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充分体现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避免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英美法系国家对法制文明的一大贡献是建立了预期违约制度。日前不仅英美法系的国家,而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商事通则》等国际公约也明确规定了预期违约规则。我国合同法在继承大陆法体系传统的基础上,引进了预期违约制度,切实领会预期违约制度,有助于预期违约制度在我国的适用。  相似文献   

8.
就预期违约制度而言,预期违约救济方法是其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合同法规定一方在另一方预期违约情况下可采取三项救济方法,但不全面,笔者认为,全面完整的预期违约救济方法应包括五项:解除合同、接受预期违约并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接受预期违约以待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再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违约责任、中止履行和要求提供担保。  相似文献   

9.
1999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首次明确对预期违约制度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规定。应当承认,这一制度的立法和实施,对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及法律的公平、效益和安全上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十多年来,这一立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审判实践中都还存在诸多问题。由于预期违约指的是履行期限届满前违约,因此它表现的只是违约的主观愿望,是准备违约,是违约的不确定性和可能性,而违约的事实却根本没有发生,这就不存在违约;由于预期违约中的所谓"违约"既无法律和法理依据,也无事实依据,而且在实践中又很难操作,因而不应当追究违约责任。为此,笔者认为,该制度弊多利少,眼下不宜建制适用。  相似文献   

10.
预期违约是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我国整个合同法领域的一项崭新的制度。如何正确理解预期违约的概念、法律特征、构成要件、违约相对方的权利救济方式,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预期违约制度应注意哪些问题等都是我们司法实务部门当前亟需了解的问题。笔者在本文中拟就预期违约制度的一系列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1.
张伟丽 《工会论坛》2009,15(5):121-123
《合同法》确立的预期违约制度不仅在条文的体系、内容方面存在缺陷,更严重的是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相互重叠、相互嫁接,导致了法律规定缺乏基本的确定性,司法调节标准不一。我们对这一缺陷的完善建议是:以默示预期违约制度替代不安抗辩权;完善对默示预期违约的规定;科学规定预期违约的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12.
预期违约是一项源自英美法的合同法制度。我国立法对该项制度的接受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否定到折衷进而最终肯定的渐进过程。基于不同时期的立法,我国合同法实践对预期违约问题的处理也各有不同。统一《合同法》第一次将预期违约制度全面引入,但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揭示预期违约制度与我国立法各阶段的不同关系,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这一崭新的合同法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 ,我国合同法吸收了这一制度并对其作了变通规定。但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其适用范围存在严重的缺陷和不足。  相似文献   

14.
默示预期违约是我国合同法引进的一项新的制度。当前学者多认为 ,默示预期违约可以由不安抗辩权代替 ,默示预期违约作为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可能造成当事人滥用权利。本文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 ,在联系我国立法实际及司法实践的基础上 ,深入分析了默示预期违约和不安抗辩权的不同适用领域 ,对默示预期违约作为我国合同法定解除事由的必要性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本文认为 ,我国引进的默示预期违约制度是一种有条件的借鉴 ,其结果并不会造成权利的滥用 ,而是给当事人在选择权利救济方式时予以更合理而灵活的空间。  相似文献   

15.
预期违约也称事先违约、提前违约、先期违约或预期毁约(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它是英美法系国家所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从功能比较学的角度讲,大陆法系国家有“不安抗辩权”制度与之相对应,但前者不及后者灵活,适用范围也较小。由于预期违约的行为在经济合同纠纷中大量出现,我国立法在这方面的滞后,致使这类纠纷被不合理地处断。笔者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意见稿)》已采纳了预期违约制度,但对此规定又不是很明了,故本文拟就预期违约的认定及其法律适用陈述己见。  相似文献   

16.
预期违约制度和减损规则的合理性在于它们能够促进经济效率。我国合同法规定有预期违约制度和减损规则,但是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却不甚明了,这尤其表现在预期违约情形下减损义务产生的时间问题上。应该遵循效率进路,确认预期违约情形下的减损义务产生的时间起始于对方确定的履行拒绝。当对方的履行拒绝的信息模棱两可时,可以借助于请求提供履约保障的方式予以确认。  相似文献   

17.
预期违约是英美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制度。预期拒绝履行和预期履行不能构成预期违约的两种基本形态 ,针对二者的不同特点 ,法律对其规定了不同的救济方式。这些救济方法使得非违约方可以在对方事先违约的情况下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基础是基于双务合同双方义务的牵连性,它与同时履行抗辩权、情事变更原则、预期违约制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国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吸收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中的合理成分,有自己的特色。它同预期违约存在一定的衔接与交叉。  相似文献   

19.
预期违约制度的比较评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预期违约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风险而建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它原是英美法中的特有概念 ,并以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最为完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吸收了英美法的经验 ,对其做出了规定。我国《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与英美法、《公约》都不同 ,尚未达到融会贯通、浑然一体的效果 ,其逻辑上的统一性、严密性和适用性都存在着问题。对比分析美国《统一商法典》、《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我国《合同法》的预期违约制度 ,进一步完善我国预期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20.
合同法新创设合同履行的不安抗辩权制度 ,吸收了大陆法系国家不安抗辩权规定和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 ,但由于合同法同时又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 ,使这两项制度在适用上产生混乱 ,同时 ,我国的不安抗辩权制度与合同法规定的另一项合同解除制度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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