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和谐检察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再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和解制度是对轻微刑事案件采用非刑事化方式处理的一种制度。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建议法律应明确规定:将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限制在审查起诉阶段;范围限于未成年人犯罪和轻微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程序中担当调解人;赋予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参照民事诉讼建立赔偿标准;对当事人权利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2.
周丽娜  曲磊 《河北法学》2012,30(4):193-197
对于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而言,刑事和解的达成与否已经成为逮捕必要性审查的重要考量因素.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兼顾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利益,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以及诉讼的经济性原则.但是,其适用在降低惩罚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犯罪成本,因此构建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捕前和解机制,合理界定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范围以及检调对接程序等,对于准确适用逮捕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3.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中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已成必然。从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刑法理念和刑事政策出发,尽快建立一套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体系已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4.
杨涛 《法庭内外》2007,(4):51-51
据媒体报道,自2006年11月8日起,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将全面推广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污点限制公开制度,以及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早日“康复”、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但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我国一向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不起诉制度是针对未成年人人格的可塑性,通过法律与社会的综合力量,来达到矫治目的的一种理性选择。对未成年人轻微犯罪非刑罚化处理是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种种原因,我国不起诉制度在执行中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没有专门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程序,因而在执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本文拟就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制度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和探析。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适用酌定不起诉情况实证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建玲  杨秀春 《政法论丛》2009,(4):109-112,F0003
酌定不起诉制度是基于起诉便宜原则而确立的,其通过对轻微犯罪进行非刑罚化的处置,适时终结已经启动的不必要的刑事追诉诉讼程序,是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重要载体。由于在法律规定、理解适用、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酌定不起诉的适用率仍然极低,在相当程度上影响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效果,亟待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轻缓刑事政策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轻微犯罪适用轻缓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司法手段。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是轻缓刑事政策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社区矫正制度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暂缓起诉制度再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孙力  刘中发 《法学杂志》2004,25(5):57-59
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的现行立法规定为暂缓起诉的施行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宽严相济、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为暂缓起诉的施行提供了政策依据,现行缓刑制度运行的良好效果和对犯罪的未成年人非刑事化处理的成功做法为暂缓起诉的施行提供了实践基础。为了保证检察机关起诉裁量权的良性运作,必须通过立法科学地确定暂缓起诉的适用对象,合理地设立暂缓起诉的适用条件,有效地发挥并制约检察机关的暂缓起诉决定权。  相似文献   

9.
邓楚开 《法治研究》2011,(6):94-100
对轻微犯罪实行刑事和解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分流刑事案件、化解社会纠纷而推出的一项制度创新,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未来刑事和解的案件范围应限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侵害个人法益的犯罪,刑事和解成功的案件不宜由公安机关作不立案、撤案处理或者由法院作无罪处理,当事人进行刑事和解应设立独立的程序,但司法机关办理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无需另设独立程序。  相似文献   

10.
一、我国轻缓刑事政策适用中的误区(一)立法上的误区一是我国现行法律只规定了三种不起诉制度,没有暂缓起诉制度的相关规定。暂缓起诉制度仅在我国的一些基层检察机关试行,遭到了理论界的众多质疑。二是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辩诉交易制度,随着犯罪形势的变化,要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和正义,推行认罪协商实有必要。三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律中,只有自诉程序中才有“和解”的规定,在公诉程序中则无。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和解已逐渐突破原来的轻微刑事案件领域,甚至渗透到刑事案件的其他领域如盗窃、强奸…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