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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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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施行四个多月,新《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去年已施行,规范劳务派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正逐步形成体系,劳务派遣用工进入新阶段。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劳务派遣滥用能否得到有效遏制?记者深入派遣工、用工单位、派遣公司进行调研。劳务派遣工是否同工同酬,差别在福利,希望未来有规划"同样是空姐,却分三六九等。因为我们那批进公司的,虽然也是经过航空公司严格选拔、招录的,但我们的身份属于劳务派遣工。"空姐李玲告诉记者,她们公司乘务员中大概30%属于劳务派遣。李玲说:"劳务派遣的乘务员少了房屋补助,平均一  相似文献   

2.
刘焱白 《湖湘论坛》2008,21(1):103-105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较为复杂,这为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的解除带来新问题。在协议解除方面,应当有要派单位介入,解除动议的提出也应考虑要派单位的因素。在派遣工辞职方面,要派单位的过错行为应是即时辞职的条件,派遣工也可以预告辞职。在用人单位辞退方面,派遣工在要派单位的不良表现应是被辞退的理由,派遣单位也可以依法规模裁员或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而预告辞退派遣工。  相似文献   

3.
《就业与保障》2012,(8):7-7
小保: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工,被派遣至某纺织化纤企业有毒有害岗位工作,与该纺织化纤企业其他职工同工同酬,我听说在有毒有害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就可以提前退休,请问:劳务派遣工,能否在被派遣单位提前退休?  相似文献   

4.
《就业与保障》2013,(7):42-43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对此,很多人满心期待,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新法有利于规范劳务派遣乱象,但要实现同工同酬,在实际中操作起来很难,仍然"任重道远"。新法明确规定"同工同酬"目前,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所谓劳务派遣,是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首先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之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替  相似文献   

5.
自2013年7月1日《劳动合同法》修正案颁布实施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又于201 4年3月1日颁布实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针对劳务派遣经营行政许可、同工同酬、三性岗位和按10%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但由于一些企业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暂行规定》掌握不够、理解不深,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产生不少困惑。为此,本刊特请广州红海人力资源集团熊坚董事长就有关问题为大家做进一步解读。  相似文献   

6.
<正>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地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了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一、简析新《劳动合同法》之劳务派遣修改(一)关于劳务派遣单位从业资格的问题新《劳动合同法》第57条提高了劳务派遣单位的经营门槛,一方面将原条文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修改为"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相似文献   

7.
劳务派遣协议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双方就派遣劳动者一事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约定,其相关内容既涉及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权益。所以,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对派遣事项进行明确约定,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相似文献   

8.
《创造》2013,(7):91
2013年7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焦点,就是明确规定了"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此外,新法还"剑指"劳务派遣乱象,从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被派遣劳务者薪酬以及劳务派遣范围等多方面着手,加大了监管力度。  相似文献   

9.
从近几年的劳务派遣用工实践看,出现了一些单位滥用劳务派遣制度,结果是劳务派遣单位一派了之,用工单位一用了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相似文献   

10.
小保: 我是一个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工,工作有一年多了。一年来我先后被派往多个单位从事清洁、搬运等多种临时性的工作。现在新年快到了,同出打工的姐妹都要回家过年,我也想回家看看,因为我对家中年迈的父亲、卧病的妈妈非常挂念。不知我们这类派遣工应否享受探亲假待遇,该待遇应由谁负责?  相似文献   

11.
劳务派遣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用工方式的新型用工形式,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存在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不合理、用人单位的责任类别不明确、最终责任的承担者不明确、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完善等问题。应明确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类别、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者以及连带责任的最终承担方式。  相似文献   

12.
詹华 《人民政坛》2008,(7):30-31
劳务派遣,在我国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作为派遣机构的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而后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劳动者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和监督下工作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同国外相比较。目前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制度尚不成熟和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相似文献   

13.
《干部人事月报》2010,(12):54-54
HR来信: 我公司正与一家劳务派遣单位合作。想了解一下,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将我公司支付他们的原本应该是帮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克扣下来,不缴纳社会保险.那么我们公司会承担怎样的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如该劳务公司倒闭,是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将转到我公司?  相似文献   

14.
经过笔试、面试层层筛选,小张终于被该单位通知录用了,签订合同的那一刻,小张看到合同中的甲方并不是几次面试自己的用工单位,而是一个从未听说过的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主管告诉小张,这是一家与他们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相信许多人曾有过相似的经历,心里不禁要问:明明是参加的招聘单位的面试,为什么变成了劳务派遣?  相似文献   

15.
我国劳务派遣在急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虽然2012年12月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劳务派遣存在的问题。针对现有的劳务派遣人数快速增加、派遣机构数量多且资质差、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等问题,建议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经验,引入保证金制度,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的责任划分,开辟劳务派遣向直接雇佣转化的渠道。  相似文献   

16.
易冬雪 《中国保安》2013,(12):39-41
保安服务是否属于劳务派遣,在业界尚无定论,保安服务是保安公司与客户签汀保安派驻合同,将保安员派遣到客户单位从事其相关安全保卫工作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单位签订用人合同,由派遣单位按合同要求将人员派往派遣单位从事一定工作任务,由派遣单位按被派遣单位要求给予劳动者发放工资待遇,派遣单位收取固定管理赞。纵观二者,有诸多相似之处。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劳务派遣业务迅猛增长,派遣工种几乎涉及各个行业,使得原本属于补充性质的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竟然出现了取代常规用工形式的趋势。  相似文献   

18.
完善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乌日图 《中国人大》2012,(12):25-28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损害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严重。究其根源主要是: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而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一些用人单位看重劳务派遣工的“退出机制”比较灵活的特点,将大量的正规工作岗位变为劳务派遣工岗位;还有法律规定不完善,配套规章不健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近几年,劳动合同制度的纵深推行和劳务派遣制度的广泛实施,一方面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就业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劳动者劳动权益受损的负面效果,尤其是劳务派遣领域的派遣女工,由于其身份的特殊,不仅要遭受普通劳务派遣工所承受的“同工不同酬”等不公平待遇,还要遭受只有派遣女工才会遇到的“三期”被退回等特殊待遇.劳务派遣女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罚则力度不够等法律盲点,急需从立法、司法等方面加以弥补和完善.  相似文献   

20.
胡彦林 《中国人大》2011,(21):34-34
劳务派遣在实际工作中确实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劳务派遣法律确定的适用范围被突破。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是替代性岗位中实施。但是实际工作中,不少用人单位的做法突破了这条法律限制,在自己的主业上大量使用了派遣工。二是劳务派遣工与用人单位的职工同工不同酬的现象相当普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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