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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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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国际法看中日钓鱼岛争端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中日两国之间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原则来看 ,钓鱼岛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国最先发现并获得其主权 ,日本所主张的“无主地先占”的原则根本不能成立。美日之间的和约或协定也不具备决定钓鱼岛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以及国际司法判例 ,钓鱼岛不应享有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 ,亦不具有划界效力。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的划定问题上应该遵循公平和自然延伸的原则 ,达到最为公正合理的划界效果。  相似文献   

2.
潘嫣 《法制与社会》2013,(7):151-152
近期,随着日本政府无理的单方面的宣称决定从所谓的私人手中购买钓鱼岛及"保钓事件"的发生,中日两国之间关于钓鱼岛主权之争愈演愈烈。从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成因出发,以先占、时效取得及中日大陆架划界争端角度阐释钓鱼岛的主权归属,最后提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相似文献   

3.
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领土的争端由来已久,是近几十年来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日两国关系中最为敏感和棘手的问题之一。有关钓鱼岛的争端主要涉及岛屿主权归属和东海海洋权益两个方面。从国际法的角度看,日本方面所宣称的拥有钓鱼岛群岛主权及相关东海海洋权益的理由都是站不住脚的。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论证我国对钓鱼岛及其相关海洋权益拥有的权利,从法律和理据上更具有说服力和正当性,在此基础上采取的对策将更加有效和有针对性。  相似文献   

4.
刘磊 《北方法学》2015,9(1):120-131
我国早于日本发现钓鱼岛列屿对之命名并进行了主权性宣告,因此在1895年日本兼并之前拥有主权。从已有的历史证据考证,由于证明钓鱼岛列屿晚清纳入台湾省行政管辖的证据尚不充分,因此《马关条约》割让领土的范围是否包括钓鱼岛列屿不无疑问。如果钓鱼岛列屿不在《马关条约》的割让领土范围之内,我国要求日本二战后归还主权的诉求需寻找其他依据。日本1895年的兼并行为因晚清、民国政府长期怠于维权,从国际法理上分析,因时效与禁止反言原因我国在钓鱼岛列屿主权问题上可能会失分,但日本因非法行为亦可能产生否定性时效。钓鱼岛主权与中日海洋划界问题无直接关联,由于钓鱼岛自身海洋地理特征,将钓鱼岛归属作为中日海洋划界依据不符合国际法院判例,中国主张钓鱼岛主权并非基于海洋油气资源利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对日本归还一战前窃占岛屿仍然具有法定效力,日本应当根据《波茨坦公告》归还一战前所窃占的中国领土。  相似文献   

5.
中日四点原则共识为东海共同开发带来了新的契机.《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本身并非正式的共同开发协议而是其准备性法律文件,在缔结形式和具体内容上需要进一步细化.钓鱼岛问题和防空识别区问题是目前阻碍东海共同开发实现的两大桎梏.中方应当坚持以原则共识为基础展开后续谈判,致力于在后续谈判中达成涉及具体权利义务的、能够在一段时期内平衡和保障双方利益从而令双方均具备主观执行意愿的共同开发安排;阐明中方对于钓鱼岛的主权立场,同时确认中日双方在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上存在争议,主张在共同开发安排中忽略钓鱼岛的法律效力;坚持本国划设防空识别区的权利,阐明防空识别区的法律性质(作为自卫权间接准备措施的必要技术信息管控),指出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防空识别区存在重叠乃是正常现象,不妨碍海上共同开发.  相似文献   

6.
大量历史文献和事实表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寻找种种理由对钓鱼岛(日本称"尖阁列岛")提出领土要求,美国也频频介入钓鱼岛的纠纷中,使钓鱼岛问题成为涉及中、日、美三方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敏感性问题.本文试图以中、日、美三方为主体,分别从政治、经济、军事战略三方面,分析钓鱼岛对于三大主体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论新形势下钓鱼岛争端的解决策略——以法律手段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对钓鱼岛之主权,有着充分的理据。“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针是中国对钓鱼岛争端的重大善意释放,然而时下种种迹象表明,中国缔造的中日互信机制已面临困境。采用法律手段解决钓鱼岛争端势在必行,中国应作好充分的准备将钓鱼岛争端提交国际仲裁或司法解决。  相似文献   

8.
大量历史文献和事实表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但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寻找种种理由对钓鱼岛(日本称“尖阁列岛”)提出领土要求,美国也频频介入钓鱼岛的纠纷中,使钓鱼岛问题成为涉及中、日,美三方利益关系的复杂性、敏感性问题。本文试图以中.日、美三方为主体,分别从政治、经济、军事战略三方面,分析钓鱼岛对于三大主体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传统上,对于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我国学界通常以历史证据和地图证据主张作为论证的逻辑起点,缺乏结合证据规则进行的论证。在论证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时,应当对证据主张的逻辑与证据链构造逻辑予以区分,并可借鉴国际法院适用的证据分量大小认定规则,确立“历史证据/相关条约”作为论证钓鱼岛归属中国的逻辑进路,辅之以其他层级关键证据,赋予其决定性分量,以构造出拥有钓鱼岛主权层级结构分明、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历史证据与《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共同确证了钓鱼岛主权回归中国,构筑证明钓鱼岛主权属中国所有的总证据链的第一子证据链;中国对钓鱼岛进行有效管辖及其相关证据构成第二子证据链;中国、日本和第三方证明钓鱼岛主权归属中国的地图等证据,构成第三子证据链。  相似文献   

10.
中日之间有关钓鱼岛主权的争论已持续多年,最近由于牵涉到东海油气的开发问题使得钓鱼岛问题更加复杂。而日本始终坚持钓鱼岛是琉球群岛的一部分,早已于1969年通过“美日归还冲绳协定“随琉球群岛一并归还日本。对于日本的主张,笔者整理了琉球最近100多年的历史中影响中、日、琉三国关系的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并利用国际法的相关知识对不同时期琉球的法律地位进行了分析,最终发现日本仅仅是在十九世纪末期到二次世界大战的短短的几十年间通过武力征服的方式享有过对琉球的主权,但随着二战结束,日本所有以武力获得的殖民地全部被剥夺。而如今占领冲绳(琉球)所依据的“美日冲绳协定“也只是没有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一纸“私下“协定而已,并不能真正证明日本所谓冲绳(琉球)“主权“的合法性。所以,今天日本占领琉球是存在的现实,但这并不合法、合理,而以琉球为跳板来主张钓鱼岛的主权更是缘木求鱼!  相似文献   

11.
钓鱼岛问题一直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议问题.近年来,日本政府曾多次企图使钓鱼岛“国有化”,使两方的矛盾更加尖锐.一方面日本提出了先占说和时效说来证明钓鱼岛的归属,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始终以强烈谴责和钓鱼岛自古以来即是中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为由进行抗议.本文从借鉴帕尔玛斯岛仲裁案出发,试图通过分析帕尔马斯岛的裁判理由来分析钓鱼岛问题的争端,并对解决办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日本政府关于钓鱼岛列岛与《马关条约》无关的说法不符合事实。《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作为国际协定,虽未出现"钓鱼岛"的字样,实际上确定了钓鱼岛的地位和主权归属。《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没有拘束力。《归还冲绳协定》的基础文件乃至归还主体、方式和范围均违背国际法,应归于无效。美国向日本移交钓鱼岛的行政管理权违反了国际条约,是非法无效的行为,日本并不因此享有钓鱼岛的主权。日本将钓鱼岛"国有化"公然违反国际法,凸显出钓鱼岛主权之争法律解决方法的紧迫性。美国擅自处置琉球群岛之归属,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在国际法上难以成立。  相似文献   

13.
最近,钓鱼岛和南中国海争端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国际挑战,通过历史证据和他国的一些文件、地图等资料论证他国对我国在钓鱼岛和南海诸岛的承认在国际法上的意义,并对相关国家以现代海洋法作为主权要求根据的局限性予以分析,结合时际法原则总结出南海诸群岛、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有关国家对南沙群岛、钓鱼岛的主权要求不仅缺乏历史根据,而且在国际法上也站不着脚;它们对南沙群岛、钓鱼岛的侵占活动是非法的、无效的行为。  相似文献   

14.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及其相关制度的实施,各国霸占岛屿的态势日益强烈并引发冲突,钓鱼岛问题争议就是其中之一。钓鱼岛问题争议的爆发起源于对其周边海域的乐观估计,日本妄图以其为基点主张海域面积,包括与中国平分东海大陆架,从而强化对其的"管理"。但从历史和国际法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其主权应完全回归中国。由于日本长期以来否定在中日间存在钓鱼岛问题争议,且否认"搁置争议"共识的存在,致使中日谈判工作无法获得进展并合理解决。在此,美国应承担违反国际义务的责任,包括无视中国的正义要求、违反同盟国一致同意原则及托管制度目的,非法地将其连同琉球"交还"日本,以及其适用《美日安保条约》的表态等,加剧了钓鱼岛问题解决难度。考虑到钓鱼岛问题危及或影响区域及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安全理事会应对其作出建议或向国际法院请求咨询意见,以合理解决钓鱼岛问题,并维持和确保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及胜利成果。中国政府仍希望通过和平方法解决钓鱼岛问题争议,为此,日本政府应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与中国政府展开平等协商和谈判,以合理解决钓鱼岛问题,并共享海域资源,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发展。  相似文献   

15.
籍灵 《法制与社会》2013,(24):144-145
从国际法的角度来说,就中日两国针对钓鱼岛主权问题的争论,实质性的内容就是"割让"和"先占",具体问题第一是钓鱼岛在最早是否属于中国领土;其二是日本的"无主""先占"的理论是否成立,在国际法视角下,本文将从先占、时效、时际法和禁止反言四个方面的内容来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6.
从国际法视角看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梁咏 《法学》2006,(8):122-128
中日两国之间就东海大陆架的根本分歧点是如何对东海大陆架划界的问题。涉及到海洋资源的开发权问题;制海权问题,即国家安全问题;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即领土问题等方面。在目前主权权利归属未定的情况下达到“双赢”,采用搁置主权权利争议、共同开发的模式,或者通过国际司法判决或国际仲裁裁决的模式都不失为一种走出“困境”的方法。  相似文献   

17.
日本近年来挑衅钓鱼岛主权的程度不断加剧,钓鱼岛局势关系到中国梦的实现能否有一个和平稳定的周边安全环境。奥巴马2014年4月出访日本时关于钓鱼岛有了最直接表述,加剧了安倍解禁集体自卫权进度。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维护本国国家利益,本文以钓鱼岛争端由来及影响为背景,分析奥巴马钓鱼岛新表述的内容及实质。  相似文献   

18.
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一直是中日之间矛盾根源之一.中国在15世纪最先发现钓鱼群岛,根据"先占"原则,其自然成为中国领土.日本于1895年占领钓鱼群岛不符合"无主地先占"要件;中国政府和民间的抗议行为使日本欲以时效取得钓鱼群岛主权的企图无法实现.虽然美日之间排除中国签订的条约与协定虽助长了日本的气焰,但是注定是非法且无效的.  相似文献   

19.
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一直是中日之间矛盾根源之一。中国在15世纪最先发现钓鱼群岛,根据“先占”原则,其自然成为中国领土。日本于1895年占领钓鱼群岛不符合“无主地先占”要件;中国政府和民间的抗议行为使日本欲以时效取得钓鱼群岛主权的企图无法实现。虽然美日之间排除中国签订的条约与协定虽助长了日本的气焰,但是注定是非法且无效的。  相似文献   

20.
"附属物永随主物"早己确立为国际法的一项原则。基于领土条约中涉及的"附属岛屿"条款的解释与岛礁主权归属存在密切关系,不当的解释会严重损害当事国的领土主权,在国际司法、仲裁和国家实践中,确立了地理、政治、历史和有效控制等判断基准,但是,在适用中过于专注条约文本表达的精确性及相关嗣后实践和实际控制,而忽视了条约解释采取的基本方法及法律效果。中日钓鱼岛争端也涉及《马关条约》第2条规定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条款,以及《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的解释问题。无论从历史还是行政管辖的标准来看,钓鱼岛都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且为日本于1895年先行秘密窃占,然后利用《马关条约》涵盖条款,采取隐含的方式从中国割让所得。为使在今后的政治谈判中能够做到有理有据或防范司法诉讼,我国应加强对相关条约的解释规则的研究,并进一步收集相关历史文献、地图和管辖依据,同时强化对钓鱼岛主权的宣示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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