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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诉讼法施行以来,人们对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设定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发展趋势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有不一致的认识,并忽略了设定原告资格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间的互动逻辑关系,这不利于对行政相对一方人的诉权保护,不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完善。本文谨从原告资格的设定和受案范围的互动逻辑关系出发谈谈笔者的认识。一、巨动关系的理论与现实状况原告资格表述什么人具有起诉权,即什么样的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设定原告资格就是对这个“人”的范围加以确定,它关系到一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发展水平。而受案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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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概述(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涵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提起行政诉讼所应具备的条件。原告资格、起诉条件、原告,这三个概念有联系,但含义又不同。起诉条件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所必须符合的条件。《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起诉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资格、起诉条件、原告三者关系为:原告资格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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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辩析○高家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具有确定行政诉讼诉权、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行政诉讼审查范围等多方面的意义。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这一问题并没有界定清楚。本文试就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和法律规定作一探讨。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含义...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关于原告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定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是指什么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行政行为并作出相应裁判。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人,在其起诉的同时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法院受案范围、诉讼期限等)时,才能够启动行政诉讼程序,而不具备资格的人,则不存在启动诉讼程序的可能性。当然,即使启动诉讼程序也不意味着有起诉资格的人必定胜诉,因为是否胜诉取决于案件的实质内容和实体裁判。在何种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和第四十一条作了规定。第二条规定:“公民、法…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原告资格关系的认识存在混淆。就受案范围来说,从行为作出结果出发判断是否“实际影响权利义务”,从而界定行为属性的做法,既是循环论证,也是受案范围容易与原告资格混淆的根本原因。正确的逻辑应当是从构成要件出发判断行为属性,“实际影响权利义务”是一个行为属于行政行为之后的当然结果。就原告资格来说,相对人受到行政行为法律效果侵害,遵从行为不法的逻辑,受案范围满足即意味着原告资格的满足。其他利害关系人受到行政行为事实效果侵害,遵从结果不法的逻辑,原告资格判断需要另行从损害结果出发归责行为违法性。受案范围与原告资格纠缠形成的牵连性阶段体系表明,应当探索在终局行为前阶段构建定分止争制度。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原告资格是行政诉讼的基本问题之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性质是程序问题而不是实体问题。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与受案范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从世界范围来讲,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呈现出不断宽松且标准逐渐趋向一致的趋势。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经历了从“无标准时期”到“法律规定标准时期”,再到“合法权益标准时期”,进而发展到“利害关系人标准时期”。“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应当理解为“法律上应当保护的利害关系”。行政诉讼原告与起诉人不能混淆。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检察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7.
刘苏 《法制与社会》2011,(20):145-146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法律的规定,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根据<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概括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的"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标准,即存在合法权益、合法权益属于原告以及合法权益可能受到被诉行为影响.这一标准从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原告资格的范围,但它更多是出于处理行政争议的资...  相似文献   

8.
丁渤海 《法制与社会》2011,(24):129-130
行政诉讼原告是行政诉讼参加人的重要构成部分,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标准和实际认定,与行政审判程序的启动密切相关,影响甚至决定着行政诉讼中司法管辖权的领域及公民获得司法救济的范围。进一步认识和理解我国现行法规制下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探讨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认定标准的发展与完善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关于原告资格的规定,主要体现在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和第四十一条中。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比较直接地规定了原告资格问题,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条件。起诉条件和原告资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有一定的联系。原告资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在主体上获得法律认可的条件。起诉条件则是指具有原告资格的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法律认可的所有条件。因此,具有原告资格的人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受理;而没有原告资格的人即使符合其他起诉条件,法院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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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研究”学术讨论会综述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研究”学术讨论会综述●邹荣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界一直认为,具备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所诉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以内。(二)必须是所诉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三)符合其他法定条件,如未过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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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我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始终是行政审判理论与实践的热点、难点问题。本文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有关规定,拟就此若干问题作些探讨。   一、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涵义   所谓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哪些行政行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人民法院受理并审判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的范围。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既表明行政相对人对哪些行政争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表明人民法院可以对哪些行政行为行使司法审查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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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依法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即原始原告的死亡为例,尝试探讨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具体分类。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制度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解决原始原告诉讼权利能力丧失与合法权益保护之间的矛盾。从法益保护角度分析,行政诉讼原告资格转移或是为了保护原始原告自身权益,或是为了保护已转移给承继原告的某种权益,抑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行政诉讼主体的基本构成部分,也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没有原告就没有诉讼。而且,原告资格问题与受案范围密切相关,影响着行政诉讼中司法管辖权的领域以及公民获得司法救济的可能性。它不仅反映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审查程度,也反映了行政法制现代化的发展水平。正因为行政诉讼中的原告有如此特殊之处,在加入了WTO之后,对原告资格的讨论也是理论界与司法实践部门逾久弥新的课题。我国行政诉讼中的原告资格经历了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2000年3月10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原告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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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行政行为,原则上不能单独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何种程序行政行为例外可诉,需要结合个案,对维护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等因素综合考量才能确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能否参与以及参与的形式和内容都取决于相关行政主体的程序行政行为。对于此种程序行政行为,在法政策的层面,有许可对其单独提起行政诉讼的必要性;在法解释的层面,对其提起行政诉讼不存在受案范围和原告资格方面的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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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演进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我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经历了从“无标准时期”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时期”再到“合法权益标准时期”的发展过程 ,至今在立法上与世界发达国家基本同步 ,但在实践中对“合法权益标准”的理解产生了偏差 ,限制了原告资格。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要求发展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在其属人因素上 ,应强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逐步放宽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在其属事因素上 ,应逐步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在其发展方式上 ,应依据我国基本国情 ,循序渐进。  相似文献   

16.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受案范围的设立,常受制于多种因素。就诉讼制度而言,笔者认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模式的选择是决定受案范围的关键,直接影响受案范围的宽窄。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称行政诉讼主管,是指法院受理一定范围行政诉讼案件的权限,即确定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在解决行政案件上的分工。纵观世界各国的情况,确立受案范围的模式主要有下列三种: 1.概括式。概括式是指由法律概括地或由判例概括地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采用概括式规定的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较宽,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对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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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作为对传统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补充,有效地弥补了对公共利益救济的空白,为民众提供了监督制约公共权力的重要机制,拓宽了公民关注公益事业的途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对于我们这个缺乏法治理念的国家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制度创造,能够让民众切身感受到实现正义的气息与维护公益的活力,对于民主法治建设的推动、公民权利意识的培育、公民社会意识的形成具有深远的意义.行政公益诉讼与传统行政诉讼相比,在受案范围、原告资格及有关诉讼保障等问题上都有不同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讲,行政公益诉讼打破了传统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资格的限制,完善了行政诉讼的类型,强化了行政诉讼的功能.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高家伟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一般定义原告资格,又称起诉资格(Standingtosue)。依《布莱克法律大辞典》的解释,原告资格,是指某人在司法性争端中所享有的将该争端诉诸司法程序的足够的利益,其中心课题是确定司法争端对起诉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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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在行政法上规定的权利状态是判断举报人是否享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基础。举报人的权利与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关键因素"权利"、"利益"以及"关系"相结合可以判定举报人的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当前只有在法律规范中明确规定举报人可以获得奖励及答复的权利的时候,举报人享有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举报人其它的举报权利被侵害的时候需要综合权利、利益及关系因素才能判断举报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资格。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将举报人的原告资格由"有限"拓展至"扩大",即可以在与行政公益诉讼相关的方面赋予举报人更广泛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20.
聂隽 《行政与法》2003,(4):69-70
行政诉讼范围过于狭窄是制约行政法治乃至民主政治的瓶颈.<若干解释>应社会变化和行政诉讼法自身发展之需,对行政诉讼范围作了合乎行政诉讼法本意的扩大解释.这体现在四个方面受案范围指导思想上的更新、原告资格的拓展、被告范围的扩大及可诉行政行为广义概念的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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