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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扒窃型盗窃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盗窃罪独立定罪类型,也拓宽了扒窃行为入罪的评价路径。刑法上的扒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但并不是所有的扒窃都可以构成扒窃型盗窃罪,只有符合“公共场合”、“从他人身上”以及“取得”等标准的扒窃行为才能构成扒窃型盗窃罪。扒窃型盗窃罪作为内涵最为丰富的盗窃罪定罪类型,其外延受到的限制最严格,所以当出现多种类型盗窃罪竞合时,理应首先认定行为是否构成扒窃型盗窃罪。  相似文献   

2.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我国刑法学界主要在失控说和控制说之间展开了争论。两种学说争论的焦点在于是以行为人取得对财物的控制还是以被害人失去对财物的控制为盗窃罪的既遂标准。刑法是保护法益的,当被害人失去了对财物的控制,其法益就受到了侵害,因此失控说是认定盗窃罪既遂标准的合理学说。  相似文献   

3.
盗窃罪既遂形态的认定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复杂的问题,对此形态的准确把握极为艰难。盗窃罪的既遂标准与盗窃行为的对象、盗窃行为的手段、盗窃行为时的环境及条件均有密切关系。同时盗窃罪的故意和盗窃数额对本罪既遂也具有修正意义。  相似文献   

4.
盗窃数额的具体认定马培贵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的犯罪,盗窃数额的多少是衡量盗窃罪危害性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关键问题之一。因此,准确地认定盗窃财产的数额,直接影响着区分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对犯罪分子的量刑,更是起着决定作用。为了在认定盗窃...  相似文献   

5.
司法实践中,认定封缄物属性时,要结合财物的外部特征、内容物、作用效果三要素进行判断。密取封缄物构成侵占罪或盗窃罪。"占有"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形式标准,刑法应有限承认观念占有,从而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控制下的封缄物之内容物的占有;"管理"是区分侵占罪与盗窃罪的实质标准,侵害有管理权限的财物成立侵占罪,管理权限的有无应以是否承担占有财物毁损风险的标准进行判断。  相似文献   

6.
判断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理论界素有争议,而司法实践中对具体盗窃案件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也各不相同。文章通过对接触说、隐匿说、移动说、失控说等判断盗窃既遂、未遂的理论学说的分析,认为控制说能够帮助恰当的区分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并从被盗窃对象的物理性征及功能角度亦进行了深层次研究。  相似文献   

7.
司法实践中 ,一般将盗窃由他人占有之本人财物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理论界从两个不同角度对此进行解释 ,并引发了盗窃罪法益是所有权还是占有的争论 ,但两种理论解释均有其缺陷。实际上 ,理论和实践都应立足于我国刑法的本土资源。从我国刑事立法上看 ,盗窃罪的法益只能是财产所有权 ;从罪刑法定原则出发 ,此类行为不宜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8.
《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盗窃罪的行为方式,对该罪的定罪量刑进行了调整,包括细化追诉标准、认定犯罪停止形态等。文章分析了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的认定与适用,认为将“入户盗窃”和“扒窃”作为行为犯对待更符合立法原意和宗旨,同时这种新增的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理论的停止形态也并不矛盾。  相似文献   

9.
盗窃罪与诈骗罪都是多发性侵财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例同时交织着盗窃和诈骗手段,此时两罪的界分并非泾渭分明,案件定性往往引起不少争论。与诈骗罪相比,法律对盗窃罪的评价更严厉,处罚相对更重。张航军诈骗案正是一起典型的交织着盗窃和诈骗手段窃取银行资金的案例,该案的最终定性将对今后类似犯罪认定起到指引作用,法律对该类犯罪作何种评价也直接反映其社会危害的轻重程度。笔者就张航军诈骗案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再分析:第一部分为基本案情,提出该案主要问题,阐述法院认定诈骗罪的裁判理由;第二部分论述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辨析两罪之间异同之处,指出两罪之间区分依据;第三部分对张航军案进行再辨析,论述法院认定被告人构成诈骗罪的不合理之处及笔者认为被告人构成盗窃罪的理由及依据,探讨盗窃罪与诈骗罪界分的评判标准,从而为厘清两罪罪名做出些许尝试。  相似文献   

10.
析我国盗窃罪的特殊对象马培贵,赵萍盗窃罪的对象是指盗窃行为人对其直接施加影响的财产。考察盗窃罪的对象应有一个标准,只有达到这一标准的才能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对象应具备的标准是财产的经济价值和使用效能,能满足人的贪利目的。①盗窃罪的对象是一个不断变化...  相似文献   

11.
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属于司法实践中的难题。要就盗窃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展开判断主要包括犯罪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两环节。而在盗取财物后又故意毁坏财物的,应该认定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均成立。  相似文献   

12.
扒窃型盗窃罪于2011年得到《刑法修正案(八)》认可,是司法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诸多争议和疑难之处,造成了定罪量刑认定的困惑。从扒窃型盗窃罪的定性入手,对"公共场所"对扒窃型盗窃罪成立的作用、"不得重复评价"原则在扒窃后转化型抢劫罪之认定中的适用、法院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又自动投案的行为认定等六方面疑难问题加以解析,有利于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13.
随着网络游戏用户规模的增加,网络游戏市场欣欣向荣的同时,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也屡见不鲜。在刑法该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这一问题上,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倾向于将非法获取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但这一刑法保护路径存在诸多问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属性是债权,债权这一财产性利益不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即便窃取财产性利益可以构成盗窃罪,网络虚拟财产也不属于盗窃罪中的财产性利益。将网络虚拟财产认定为无体物,盗窃罪说同样存在无法解决的缺陷。  相似文献   

14.
盗窃犯罪是一种最常见的财产犯罪,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其它财产犯罪,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都非常重视的犯罪类型。而非法占有目的作为盗窃罪的主观要件之一,对于盗窃罪的认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实践中盗窃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并非总是无争议,深入理解盗窃罪犯罪目的是必要的。  相似文献   

15.
论使用盗窃     
使用盗窃行为已经成为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部分使用盗窃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予以犯罪化。关于使用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理论界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我国刑法对于盗窃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使用盗窃行为却没有规定如何处理。在我国尚未规定使用盗窃罪的情形下,将使用盗窃行为认定为盗窃罪不存在障碍,符合立法者的意图;从维护刑法的稳定性来说,也应当将使用盗窃行为认定为盗窃罪。  相似文献   

16.
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规定了"入户盗窃罪"。此罪应在厘清"户"与"入户"含义的基础之上进行具体认定。"入户"的非法性具有客观行为的非法性与主观目的的非法性2种。入户盗窃型盗窃罪是行为人"入户"实施盗窃行为而构成犯罪的情形。行为人"入户"开始实施盗窃行为时,方可认定其为实施盗窃罪的着手;而如果行为人"入户"未窃得任何财物,则应当认定为盗窃未遂。  相似文献   

17.
盗窃他人有效地信用卡但并不使用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盗窃罪既遂也不成立盗窃未遂。只有盗窃并使用了信用卡,才能成立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与单纯盗窃行为危害性相当,所以对这种行为以盗窃罪论处,具备法律拟制的实质理由。  相似文献   

18.
“多次盗窃“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认定盗窃罪有两种标准 ,一是数额标准 ,二是次数标准。我国刑法已明确将“多次盗窃”列为盗窃犯罪的一种形式 ,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多次盗窃”的界定欠合理 ,实践中难以据此强化对盗窃公私财物行为的打击。  相似文献   

19.
盗窃罪的"着手"是区分盗窃罪的预备和未遂的分界点,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在我国关于盗窃罪的"着手"有三种不同的学说,这三种学说都具有一定的缺陷,都无法科学地认定盗窃罪的"着手"。盗窃罪的"着手"应是行为人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开始实施窃取行为,该行为具有导致被害人的财产权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性。  相似文献   

20.
盗窃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不应该一概以盗窃罪定罪,要根据其使用的不同手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盗窃信用卡后并不需要采取进一步的诈骗手段就可以获取卡上钱款的情形可定盗窃罪,对盗窃信用卡之后还积极通过猜配密码、非法获取、复制密码的手段并据此在ATM机上取款的行为,则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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